胡队长立刻雷厉风行地亲自带人赶往c市,却没想到苏轻另有奇遇,动作太快,正好和他前脚后脚地错开。
归零队的效率野高,顺藤摸瓜,很快找到了网吧老板、刘大庆一家甚至苏轻工作过的包工队,可这些人没人能说出他去了什么地方,刘嫂子倒是想起了来领屠图图的季鹏程,可是到了那陋室一看,屋里只剩下一卷带血的绷带和几张朱砂画过的黄纸,早就人去楼空。
苏轻算选对人了,跟着季鹏程这种老狐狸,有太多的方法从人间直接蒸发。
胡不归蹲在地上,手里攥着苏轻换下来的绷带,看着血迹斑斑的地方发呆,胸口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上了似的。
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的生活乃至工作重心,好像一直都集中在这么一个人身上——开始是为了找他,找到了,对方执意要回去,又是跟他悬着心,到后来他受伤,伤还没好利索,又不告而别。
胡不归想起第一次见到苏轻的模样,年轻人只穿着一件深色的毛衣,静静地坐在角落里喝酒,昏暗的灯光下勾勒得他的五官画似的,好看极了,有不少人盯着他,他也不在意,好像天生少根筋,别人凑过去占他便宜,他也不知道,还笑嘻嘻地跟人搭话。
胡不归当时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多管闲事地出了替他出了那么一回头,小青年就醉眼朦胧地抬起头对他傻笑,晃晃悠悠地站起来,伸手搭住他的肩膀,没正没经地吹了声口哨:“身材真正,跟……跟我走不?”
胡不归那时候觉得苏轻好像是一具精致而空洞的皮囊,而之后种种,就仿佛是看着这具皮囊里一点一点填充进灵魂一样,那么生动、鲜活,甚至让人心生敬意……以及心里忽然有了某种说不清明的感觉——当一个人在一段时间里,出于某种原因,一直一直不停地想着另一个人,就会明白那种感觉。
就在这时,他的耳机响了,不是总部或者派出去的外勤人员中的任何一个频道,那一瞬间,胡不归的心脏竟然停顿了一下。
耳机里的声音很嘈杂,也不知道苏轻又是到了哪里。
大概是胡不归气场太强,苏轻跟他说话的时候总不大自在,仍像从那小旅馆包间里第一次醒来的时候那样,有种想打报告的冲动。
他干咳一声,清了清有些发紧的喉咙:“嗯哼,胡队,听得见吧?”
胡不归飞快地站起来,对周围所有正在搜查季鹏程的屋子、企图找到一些蛛丝马迹的外勤人员的打了个手势,让他们安静下来。
“你在哪?什么时候离开的?绷带上有血,你伤哪了?”
苏轻一愣,就知道胡不归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已经摸到了他在c市的最后一站——季鹏程家里,有些疑惑地问:“你们还真在找我呀?”
要是苏轻在他面前,胡不归觉着自己非给他一拳不可。这混蛋丝毫没有认识到他自己作为世界上唯一一个双核的重要性,那么多人带着不同的目的、满世界搜索他,到他这里,竟然就变成一句不痛不痒的“还真在找”。
苏轻就轻轻地笑起来,他声音其实很好听,尤其是轻声笑起来的时候,好像一把小刷子若有若无地从人心上擦过一样,他说:“你们别找了,别耽误正经事。”
胡不归额角的青筋都蹦出来了:“我们到现在没法掌握乌托邦究竟有多大,有多少人,你知不知道你一个人有多危险?”
“哦,”苏轻说,“其实没事,我觉得我自己应付得来。将来有一天,就算他们不来找我,我也会去找他们的。”
胡不归心里一紧:“你要干什么?”
苏轻沉默了一会,好半晌,才低声说:“跟你打个招呼,我这就走了,以后别联系了。万一有什么事,我也肯定不会透露归零队的信息——当然,其实我也不知道啥信息。”
他顿了顿,又补充说:“之前照顾我那么长时间,谢谢你。”
胡不归牙关咬紧,突然说不出话来。
又过了片刻,苏轻好像有些尴尬似的,吞吞吐吐地说:“其实吧……灰房子里那事,你不用往心里去,我也没当回事,真的。”
他好像还怕胡不归不信似的,又接着说:“其实你们尽到义务了,当时呢,也是我自己要回去找程大叔,跟你关系不大,再者当时那么乱,那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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