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余小双送到楼下后,林逍南还语气不善地让林爷爷好好照看她,林爷爷撇撇嘴,调侃道:“我就带她出去一天你就摆臭脸,你也忒小气了。我本来还想带她去奶奶老家的乡下玩玩,看你这样,我能带走就有鬼了。”
林逍南面无表情,“太贪心,死得快。”
林爷爷不甘示弱,“原话送你,不谢。”说完看了余小双一眼,“算了算了,你还是别死太早,死得太早小双没人照顾。”
余小双囧。
所以,她是一不小心,红颜祸了那个林家水了是吗……罪过qaq。
到了墓园,按照惯例本是要三叩首敬香烧纸包袱的,但是碍于两人都腿脚不方便,索性省了那些冗杂的礼节。
林爷爷带了他们结婚时的婚服来,跟余小双讲述了许多他们两人在一起时的艰辛,文.革,大跃进,上山下乡,三年自然灾害,改革开放,他娓娓道来的故事,就像一张张陈旧的老照片,从余小双的眼前跳跃而过。
当听到林爷爷说奶奶年轻时是部队里的一枝花时,他脸上得意的笑容和一条条刻着岁月痕迹的皱纹,瞬间让他看起来像个孩子般天真。
后来林爷爷说累了,要陪奶奶坐一会儿,等他休息休息再去看许云威和姚霜,于是随从而来的管家就把林爷爷搀扶到了***墓前,结果林爷爷便倚在墓边睡着了。
余小双让管家拿了条披肩,给林爷爷盖上,然后低头沉思片刻,朝谭真真的墓碑走了过去。
墓碑上她的照片还是那样青春靓丽,那枚林逍南留下的戒指也还在,不过被风雨霜雪侵蚀后留了很重的一层锈迹,看起来脆弱不堪,宛如轻轻一捏,就会破碎成屑。让人欣慰的是,她的墓好像常常有人来打扫,旁边放了很多束花,都非常新鲜。
余小双不由得感慨,“你的死肯定是属于重于泰山的那种,多少人来看你呢!如果不是我腿脚不方便,我也给你烧点钱什么的。”她笑笑,犹如见了一位老朋友,“你把他托付给我,我却给他弄出了个神经病,你千万别怪我……”
以前她纠结过,在这一场感情的角逐中,她会不会成为炮灰的那一个?余小飞也曾经告诉过她,感情里最大的赢家永远是最先抽身的那个,因为男人会记住她转身时豁达的笑容,然后凝成心头的一个不可磨灭的痕迹,所以如果你忍受不了他心里一直存有另一个女人的位置,那就趁早离手。
可是现在在余小双看来,这些都不重要。相爱的唯一目的是在一起,否则就是耍流氓。如果与相爱的人不能相守一生,纵然豁达地转了身,纵然赢了他一时的痴心缭绕,又能如何?感情又不是电波和能量,哪里能永不消逝?
唉,谭真真的这枚戒指,再过不久就彻底无迹可寻了。
想到这里,余小双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左手的无名指。空荡荡的感觉让她愣了半晌,这才想起,戒指在她流产那天就摘下来了,但林逍南没拿走,她一气之下貌似把戒指扔掉了……
好吧,谭真真好歹有个戒指,她现在连戒指都没有……完蛋了,现在怎么办!
余小双头疼了,因为前段时间她身体不好,林逍南也没有问她戒指的事,万一以后他问起,她老实坦白的话,他必然又要心情低落。他心情低落就罢了,糟心的是他最近特别婆妈,指不定要为了这事磨叽她多久,哎呦。
她暗自下决心,一定要去买一个一模一样的!
余小双刚转身,就瞄到了远处陈忠刚墓碑前的一抹紫色。她微怔,然后不由自主地走过去。
那是她曾经最喜欢的花,紫色的风车菊,不过墓碑前只有寥寥一朵,看起来有些萧瑟,而花瓣上还有几滴露水,显然这两天内有人来看过他。
余小双记得,林逍南带她来看望陈忠刚的时候,他也带了一大束紫色的风车菊。看来陈爸爸是真的喜欢这种花,那么她和陈爸爸倒算是有缘分。
那这一朵是谁送的?不可能是林逍南,且不说林逍南最近没有什么时间来墓园,就算他有时间也必然会带一束而不是一朵。这样精致的包装和品位,看起来像出自女人的手笔。
恰时,遥遥走过来一个墓园的看管阿姨,看管阿姨手里拿着一个白瓷胖壶,看到余小双后顿在原地,等了一会儿后,她发现余小双似乎不像来祭拜的,便走过去将陈忠刚墓前的几个酒杯里的酒倒了,然后再斟满。
见看管阿姨利索地做完,转身要走,余小双脑子一热,连忙喊住她,“阿姨,冒昧问一句,您是陈先生的朋友吗?”
看管阿姨摇头,“不是啊。”
“那您这是……”
“哦,有位小姐每个月给我一千块,让我每天都给这位先生的斟酒喝,说是这位先生生前很喜欢喝酒,睡前不喝两口都睡不着,怕到了下面没酒喝过得不开心。我也弄不了什么好酒,只弄了些普通的二锅头。”
余小双很震惊,“什么样的小姐,您能给我形容一下吗?”
管理阿姨警惕地皱眉。
余小双知道她在顾虑什么,于是立马解释:“我是这位先生的儿媳,因为出了意外在病床上躺了很久,所以一直没什么机会来看我公公,所以您可能觉得我陌生。”说完塞了张一百块到管理阿姨手中。
管理阿姨想了想,似乎觉得说了也没什么大不了,便道:“那位小姐长得很高挑,一米七几这样,身材很好,模样没看清过,因为她戴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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