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蹦跶下床,拿起放在一旁的小皮鞋套在脚丫丫上,屁颠屁颠的走到衣柜扒拉出一件小外套。
这还是诺劳斯吩咐尤里安找人专门定做的呢,据说是特柔软的布料,整个银域大陆最受人鱼喜爱的呢。肥爪爪在上面摸了一把,凉凉的很是舒服,就算是炎热的夏天穿上这个也不会让人感觉到热意。
他蹑手蹑脚的走到门边,悄悄的打开一条缝隙,探出头,左看看右看看。
走廊上空无一人。
哦也!没人,真是天助我也!
小家伙咧嘴一笑,迅速的从门缝闪出去,将门掩上。然后以迅不掩耳的速度窜到走廊尽头,闪进一间房。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这里是诺劳斯的收藏室,也是有很多的兵器的地方。
刚进门,一股阴冷的气息掩面而来。司小宝再次感叹他有先见之明,穿了件外套,不然准的感冒加重。
果然老子是最聪明的!
得瑟的小孩开始得意忘形,走到屏风后面,顿时那双黑曜石般的黑眸迸发出如宝石般绚丽的光彩,熠熠生辉。仿佛一只饿了许久的野狼突然见到让人垂涎的食物,眼冒绿光!
他控制不住的扑上前去,趴在上玻璃柜上,望着一只金色的枪支流着口水。
“哇靠,沙漠之鹰,太特么的帅气了吧!”
司小宝爱枪的这个爱好还是司爸爸传染给他的,司爸爸是从战场上下来,对于枪械这东西都有一种不可忽视的热爱感,这是每个士兵对于武器的喜爱!司爸爸就算下了战场,也不能改掉收集枪支的这个习惯。久而久之耳鸣目染的司小宝也渐渐的对枪支有种狂热的追求,也一度产生爷们就是要上过战场,拿过枪!
要不是现在是和平主义国家,司小宝早就自告奋勇的上战场了,可惜英雄无用武之地,着实让他郁闷了大半个月,才从失落中走了出来。
司爸爸见他那段时间要死不活的样子,想将他丢进军部,又怕司妈妈眼泪的攻势,没办法,只得送他去学了武术,满足了司小宝一个小小的愿望。
司小宝着迷的看着那赤金色闪闪发亮的沙漠之鹰,伸出肥爪爪想触碰那个沙漠之鹰,却被一层透明的薄膜阻止。
小家伙气闷的撇嘴:“干嘛还要弄保护罩!老子想偷都没有办法!”
他本来想来这里偷几把武器当做防身兵器,要是诺劳斯一个看他不顺眼杀了他怎么办,身上有个东西防身是最好的,更何况这么漂亮的武器不拿来用当摆设太可惜了,这个时代用的武器都是激光,枪弹什么的在末日时都已经差不多淘汰了!
毕竟那个时候生存都是个问题,怎么可能还有时间让你制作枪支和弹药,大部分都是拿起了冷兵器开始战斗。新时代的到来意味着人类的进步,以前的武器也都被一一淘汰。直到现在,要是在找一把枪支,那么是难上加难!更重要的是——现在这个时代的人都不会用枪,都是机甲代替了战斗,激光枪代替了武器。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他是这个时代唯一一个会用枪的人!
可是现在什么希望都被打破了!就像是在沙漠里已经走了几天几夜,走到一个湖泊,结果发现那是海市蜃楼。
那种不甘于绝望……
小家伙狠狠的锤了下防护罩:“保护你妹啊!”
他想帅气的拔枪有木有!他想秀秀自己的英勇的身姿有木有!
喜欢喂,你给老子放手请大家收藏:(m.66dshu.com),66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