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狼叔和虎哥
这样无聊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下午五点多,蓝泽实在感觉没意思,无聊的让蓝泽想要喝酒,于是蓝泽一个瞬移出现在伦敦街头。
流浪者酒吧,这个伦敦酒吧行业的清流,整体充满了复古的风格,蓝泽抱着吃货来到了这里,老板约翰看到蓝泽之后,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这一切都要从上一次蓝泽和军部大佬来这个酒吧聊天开始说起。
本来两人来喝酒聊天,约翰并不感觉有什么不妥,这在自己这个酒吧里面很正常,但三天后意外发生了。
一个高大的白人带着一箱子的钱,找到了约翰,要向约翰购买蓝泽和军部大佬之间的谈话以及两人当时的神情动态,而报酬就是那一箱子的现金。
约翰发誓,他从来没有看到过那么多的钱,整整一箱子的美金,全部是新钞,散发着油墨的清香,满满当当装了一箱子的钱,最少有一百万。
白人告诉自己,只要自己告诉蓝泽和那个男人说了什么,这些就都属于自己,而且那个白人还说了,这并不一次性的买卖,只要约翰可以继续提供情报,他就会继续用现金购买。
不需要约翰冒险,只需要将蓝泽的一些谈话告诉自己就可以了,这是一个诱人的提议,动动嘴皮可以得到自己几十年的收入,但最终约翰拒绝了这个诱人的提议。
约翰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拒绝,如果再给约翰一次机会,约翰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如此坚决的拒绝,就在约翰惋惜的时候,对方将这一箱子的钱给了约翰,让自己保密三天前发生的事情,并且愿意用极高的价钱购买当天两人喝得那种酒,但约翰还是拒绝了。
约翰不知道那天和蓝泽聊天的那个苍老的老人到底是谁,但约翰知道对方的身份绝对不简单,同时约翰也明白,如果自己愿意将蓝泽寄存在这里的酒卖给对方,对方出的价钱,绝对会让自己满意,但约翰更加清楚,对方既然愿意用一百万让自己保密,而不是直接将自己灭口,不是因为对方善良,而是因为蓝泽。
甚至约翰猜测,如果自己刚才没有经得起一百万的诱惑,眼前的这个男人给自己的也许是另一种选择,比如说一枚子弹?
清脆的门铃声响起,看着从门外走近来的蓝泽,约翰的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蓝泽先生,今天需要喝点什么?朗姆酒还是伏特加?”
对于喝什么酒,其实蓝泽是不在意的,对于约翰曾经因为自己遭遇过什么,蓝泽也不在意,之所以来这里,也是因为蓝泽感觉一个人住在那么大的一个城堡里太过的冷清太过无聊。
当然,你也可以说蓝泽来这里是为了买醉。
纽约和伦敦有五个小时的时间差,蓝泽五点多离开的纽约,现在伦敦的时间已经是十点多,现在应该是伦敦夜生活刚刚开始的时间,不过因为这里的格局还有装饰的风格太过复古,所以来这里的人并不多。
接近五百平方米的小酒吧,只有十几个人在喝酒或者在聊天,从这些人衣着打扮和谈吐可以看出,这些人的年龄都不小,而且应该都有自己的事业,来这里也不过是为了舒缓一下压抑的心情。
蓝泽从十点多开始喝酒,一直喝到接近十二点的时候,一个蓝泽有些意想不到的熟人,来到了酒吧。
金刚狼-罗根,一个十分有魅力的男人,一身雄性荷尔蒙爆表的他一生充满了坎坷和不幸。
幼年的时候因为重病再加上意外,罗根亲手杀死了自己的父亲,然后就和自己的哥哥剑齿虎浪迹天涯,因为特殊的x能力,两人活了很多年,两人曾经想过普通人的生活,可惜在那个时代,普通人的生活太苦了,于是两人参军了,因为特殊的身体素质,两人十分适应战场的厮杀,两人经过了很多战争。比如南北战争,比如一战,比如二战。
常年的战争和雇佣兵的生活,让罗根的一生都充满了焦虑,那是很多年战争和杀人养成的一种坏习惯,你可以说那是焦虑症,也可以说那是战争后遗症,所以罗根喜欢抽雪茄,因为雪茄可以刺激身体,但罗根不喜欢抽大麻,因为大麻会麻痹自己的反应神经。
不过这些年,罗根喜欢上了喝酒,特别是酒精度数较高的伏特加,哥哥剑齿虎-维多克对于罗根突然喜欢酒精感觉十分的困惑,曾经问过罗根究竟经历了什么,为什么会突然喜欢喝酒,但罗根从没有正面回答维多克这个问题,只是微笑的告诉维多克:“你不懂,如果你尝试过那种味道,就会明白的。”
伦敦,算是这些年,罗根两兄弟喜欢来的地方,流浪者酒吧也是两兄弟比较常来的地方,两人活了很多年,虽然看起来很年轻,但那颗心实际上已经十分苍老了,当然两人之所以经常来这里,主要是因为罗根比较喜欢,对于这种复古格调的酒吧,维多克算不上有多喜欢,相比较烈酒和女人,维多克更喜欢鲜血给自己带来的刺激。
推开酒吧的门,罗根第一眼就看到了蓝泽,或者说有着远超常人的嗅觉让罗根第一时间发现了蓝泽面前的那杯酒,再一次看到蓝泽,罗根明显十分的开心。
“蓝泽先生,你还记得我吗?我是罗根,好久不见!”
金刚狼的出现让蓝泽很开心,今天这一整天,蓝泽的心情简直糟透了,难得看到认识的人,虽然不算很熟,但蓝泽还是很开心。
“约翰,给我来两个杯子,再来五瓶朗姆和伏特加,罗根,你怎么来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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