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半个月的朝夕相处,两人不得不在绝望的逃生路上乐观的计划未来的日子、相互加油、彼此鼓励一起向北走,也不怎么就聊到了未来的生活。罗勋直到现在还记得,那人忽然笑着对自己说:要是等咱们到了a市还都找不着伴的话,不如咱们两个干脆将就一块过日子?
罗勋自然没意见。
其实,像他们这样想的人还有很多,大多并不是真的有什么超友情的感情。但,毕竟人类是一种没办法独自生活下去的生物。连鲁滨逊还有个星期五为伴,何况他们?
两个男人生活在一起并不是非要做些什么,即使偶尔有需求也不过相互帮助一下,平时一起组队外出、搭伙生活,除了不能生育后代外,和普通的、被时间磨灭光激情后只余温馨、亲情、依赖的正常夫妻并没有什么区别。
重生一次,罗勋从没想过提前找个女朋友、带她提前进入自己的小窝度末世。人心难测,尤其是在未来——天知道当女人发现自己的价值要远高于末世前时会不会背叛自己?
或许人间自有真情在,但罗勋赌不起,更不敢赌。
至于男朋友?罗勋更没想过,不过如果能遇到一个合适的将来能一起搭伙生活,他自然愿意,实在没有的话……只要小家伙还在、没有变成丧尸陪着自己,罗勋就觉得已经足够了。
可现在,罗勋的床上躺着一个他自己都没有预料到的——妖精。
罗勋此前只见过一个能被称为“妖精”的男人,那是烈焰的二当家、一个强大的风系异能者。那人他只见过一次,可直到现在还记得那双似笑非笑的桃花眼,以及死在他身边倒在妖艳血泊中满满一圈的“爱慕者”们,那都是被他强大的风刃生生削死的。
这种“妖精”不是他这种普通人所能宵想的,没有绝对的实力谁也不敢保证能保住这个妖精不被人窥视。如果自己哪天意外得到的话,罗勋所能想到的,就只有把他藏到家中、永远不给任何人看到这一笨办法。
但,这绝不可能,尤其在这种妖精自己本身也具有强大实力的情况下。
所以罗勋此时正在纠结——要不干脆把人丢回隔壁去得了?
那些来找他麻烦的人此时都被打发走了,自己也喂他吃过消炎药、云南白药,如果他命大自然能挺过这一劫。如果他命不好……反正估计他上辈子也没活成,还不如干脆让他顺其自然……
想着,罗勋弯腰靠近床边,想把他架起来送回隔壁——早知道这家伙比想象中的更麻烦,当时自己就不应该把他搬上二楼卧室!
人刚刚靠近、抽出他的一条手臂还没往自己脖子上搭,罗勋就听到自己的身旁传来一声低哼。
猛然抬头,就见一双有些狭长的眼睛刚刚睁开,眼尾微微向上挑着、带起一丝惑人的弧度,左眼的眼角靠下一些的位置那滴泪痣仿佛能将人灼伤。
他的眼中还含着一丝水汽,在昏暗的灯光下让人移不开眼。
“噗通、噗通、噗通……”罗勋觉得自己的心脏快要从嗓子眼蹦出来了。在他睡着的时候罗勋就判断出这是一个妖精,可现在……等这妖精睁开眼后,他发觉这人长得竟然比上辈子自己见过的烈焰家二当家还要妖孽……或许是灯下看美人的缘故?
罗勋的脑中被搅成一团,思维不知要发散到哪儿去。严非的双眼从一开始的略有些涣散、到终于看清面前的人足有十几秒钟的功夫,略愣了下、神智还有些不太清楚,只觉得面前这文静的年轻人稍微有那么一点眼熟:“水……”
罗勋猛得回过神来,脸上因为过度尴尬挂上一丝红晕——还好,屋里的变色台灯现在是淡蓝色的,看不出来。
将水杯递到他面前,因为胸口的伤严非自己根本坐不起来,不得已,罗勋只好半抱着他帮他喂水。
因受伤、失血而有些苍白的薄唇,染上水润……
罗勋连忙收回目光,在心里暗骂自己太丢人!
他上辈子虽然动过这方面的心思,但却是个实打实的纯情小处男。没办法,有这方面心思的人虽然有不少,可末世后人们的生活条件、医疗条件太差,他不想出去乱搞、更不想花钱找病受,因此竟然依靠着他那勤劳的左手度过了末世的整整十年。
现在重生一次,虽然心里已经足够成熟,但在“色”这一个字上却是实打实的生手,实在不能怪他此时会如此不淡定。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知道这一卷为毛要叫做“丢回去大作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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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病号与救命恩人
严非喝过水后脑子才清醒了一些,想起昏睡前的事,感觉到身下柔软的床、恍惚间看到房间中的衣柜和家具,和睡着前那冰冷扎人的水泥地一比就猜出如今自己恐怕是在这个年轻人的家中。
“这是你家?”
耳边的声音低沉、沙哑,但却唤回罗勋再度跑远的思维:“啊?恩。”
严非闭上眼睛,只觉得脑中晕晕沉沉仿佛随时会晕过去:“我……头在晕。”
罗勋收拾好心情,无奈叹息一声:“你发烧了,现在实在联系不到医院,我刚才给你吃了一些药……对了,刚才有人上楼好像是来找你的?”自己救了个人,虽说是为了将来投资、和“自己用得着”的特殊系异能者打好关系,但他并不愿意惹上麻烦,这件事还是提前问清楚的好。
严非依旧闭着眼睛,嘴角挑起一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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