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就跑吧,警察要追来了。”被那理所当然的语气再度震惊,威尔逊指了指山下,又搭了句腔。
“哦。”男人眨了眨眼睛,然后就跑掉了。
而后威尔逊便被蜂拥而至的警察团团围住,花费了整整一个晚上才解释清自己出现在犯罪现场的原因,并证明一个与受害者毫无关系的十三岁男孩,是不可能成为凶手,或是帮凶的事实。
其实他们也多少知道杀人者与威尔逊无关,是在逃罪犯杰罗姆,然而为了谨慎起见,还是分出了一些人,询问了威尔逊。
那时的威尔逊也不知道自己哪根筋没有搭对,竟自发的隐瞒了对方逃跑的路线,只用欺骗性极大的外表装出吓傻了的模样,就这么放了他一马。
那就是八年前的小丑,他也从警方的口中,逐渐拼凑出了对方的故事。
那个时候的他还不叫杰克·奈皮尔,也没有在脸上刷漆的怪癖,他眉清目秀,有着一个充满神圣气息的名字,杰罗姆。他也一直表现的乖巧懂事,聪明好学。
他膝盖高的时候,就能在母亲夜不归宿的晚上给自己做饭,窜到母亲腰部高后,哪怕隔壁卧房半个晚上淫词浪语不歇,他也能稳稳的端坐在小书房里,安静的写作业。
他的母亲是马戏团的耍蛇女,也是明码标价的暗娼,但他很爱他的母亲。
至少在他突然爆发,亲手弑母之前,所有人都是这么认为的,包括一直对他心怀愧疚的生母。
那便是他的第一次失控。
用了一些并不伤身的催眠手段,为他做笔录的老警长便缓缓吐露了那断往事。他一生都无法忘记那些画面,那个场景:人声鼎沸的马戏团,惨死的舞蛇女郎,还有审讯室里,那个从悲痛欲绝的丧母幼子,瞬间变为狞笑着的恶鬼的大男孩。
他的眼角犹挂着泪珠,嘴角却狰狞地挑起,瞳眸仿若幽渊,本身即是黑暗。没有光能够照耀在他身上,没有神能救他出苦海。不,也许该说,他在苦海中徜徉,徘徊流连,早已融为一体。
他拒绝所有向他伸出的手。他在审讯室里诉说着对母亲的憎恨,然而老警长却直觉的感到,那也许只是一个借口,他释放体内恶魔的借口。
而那一年的杰罗姆,只有十六岁。
威尔逊辞别了老警长,他不知道对方是因为恐惧而将那个少年妖魔化了,还是杰罗姆本身如此。但当他在之后的时间里越来越多的与杰罗姆偶遇,在越发频繁的交往中逐渐明白。
对方也只不过是寂寞而已。
从童年到幼年,从少年到青年,没有父亲的教导,没有母亲的体贴,没有同龄人与他玩耍,没有成年人予他尊重。哥谭的贫民区一直最缺少善意,尤其对一个本身孤僻过分沉默的妓女之子。他生活在唾弃与鄙夷中,心灵逐渐扭曲。
杰罗姆失控的缘由已不可考,连他自己都说不清,到底是日积月累的仇怨一朝爆发,还是那天清晨,她披着朝露归家,脸带得色的和他说自己可能找到了他的父亲,那位一掷千金,和自己足有九成像的绅士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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