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子不一样,生存法则也不一样。”朴池泰倒没有说服春妮的打算,就立场而言——他和春妮甚至不是一个阶级的,“我父亲确实用不光彩的手段收购了你爸爸的公司,对于你而言可能觉得不可理喻,不过在我却是稀松平常。默多克的《世界新闻报》为了销量而非法窃听,违背道德是追逐利益的有效手段。你觉得这个世界不像你想的那样,其实它本来就是那样,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金春妮,要么把属于自己的抢回去,要么不再讨厌我。”
“为什么,一定要是我呢?”
“大概是因为你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吧。”
“我还是讨厌你。”
“哦,我也喜欢你。”
7200是搞不懂春妮和朴池泰在说什么啦,他的脑袋在两个人的对话中转啊转啊转啊,转到最后脑子都快晕了。不过最后的结果貌似不错,虽然春妮对着朴池泰依然是冷得掉渣的脸,但是已经没有那么厌恶朴池泰了。
说起来,现在的朴池泰确实比他一开始的样子要讨人喜欢。比起之前炫富又猖狂的生活,现在的朴池泰显得低调得多。而这也让人在本来一无是处的他身上看到了不少优点——善于交际、善于处理大场面的事务……应该说是一些大家族的孩子被潜移默化的技能吧?
不过对于7200来说最重要的是,朴池泰再次像是魔术师一样变出特制牛肉的时候,7200终于可以安心地接受了。当然还是不能当着春妮的面,虽然不会被揍了,但是会被瞪的,所以这是7200和朴池泰之间的小秘密。每次朴池泰拿出肉的时候,都会配合一个动作——将食指放在唇前“嘘”一声。
第21章 狼少07
要知道对于狗狗来说,带它到足够宽敞的场地遛圈奔跑是件很重要的事。
不能撒欢跑的狗狗是很容易得抑郁症的。
不过并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个体力去遛哈士奇之类的犬类,哈士奇有着“撒手没”的美誉,而很显然7200将会更胜一筹。
春妮对于带金秀哲散步是十分的没辙,对于一眨眼就跑到小路尽头,可以随时消失在地平线处的金秀哲,春妮就算气喘吁吁跑到死也不可能跟上那只傻狗的节奏啦!于是总是会看到某只大狗在同一条道上来回地跑——跑出去,发现春妮不见了,跑回来。一个兴奋跑出去发现春妮又不见了,跑回来。
春妮:“……”
这个村庄春妮所知道的同龄人并不多,金秀哲朴池泰,加上她自己也就三个人。其他的,不是在城镇学习,就是类似于金大叔的儿子,不过比他们大个一两岁就结婚工作了的。说起来,她、金秀哲和朴池泰还真是闲人三人组呢。
也是寂寞三人组啊。
难怪朴池泰会在镇上泡酒吧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厮混了。
因为无聊嘛。
虽然还是讨厌朴池泰,不过只要对方不伤害秀哲,春妮倒是不介意秀哲多一个朋友。可能也多多少少抱着……希望朴池泰变好的愿望吧。春妮不是小气的人,朴池泰并没有利用她的家人,也没有义务来保护她们,而朴家的事业也一向是由朴池泰的爸爸和哥哥负责的,在朴家收购爸爸的公司事件发生的那段时间,朴池泰也只不过是个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浪荡子而已。她没有必要把仇恨延续到朴池泰身上——之前那么讨厌他,也是因为被他烦得要死,又被他无耻的嘴脸恶心到了吧。朴池泰虽然也不是什么阳光健气的壮男,不过他既有越野车也有跑车,带着秀哲去散步(遛狗)想必不会有问题才对。
在春妮的默许下,7200和开着跑车的朴池泰就这样奔赴大自然了。
朴池泰不时地调整车速,让车子始终行驶在金秀哲的身边。不得不说金秀哲体力充沛,运动神经异常发达——车子已经开到了视野开阔的荒原,这距离,估计可以从村庄到小镇酒吧来回个六七次吧!
途中跑懒了的7200可以蹦上车顶坐在兜风,自从车子开到原野,就开始左摇右晃,7200随着颠簸的车身摇头晃脑,或者兴奋地趴在车顶,倒挂着脑袋好奇地窥视着车中。等朴池泰停下了车,7200就跳了下去。
在空旷野地奔跑了一大圈的7200回头,就看到朴池泰倚在车旁看着这边。那样的面容因为距离而看不清晰了,不过朴池泰随意的姿态却显露出一种轻松愉悦。
初冬季节,原野显得荒凉,不过在这宜人的地带,也并非寒冰萧瑟。枯黄中泛青的草地上,还能找到零星的野花,远处的森林更是墨绿森森。额头微微沁着汗水的7200溜达回车边,有些不好意思地把手中采到的、因为他蹦跶着跑而蔫耷耷的野花递给朴池泰——
春妮很喜欢花朵,7200已经习惯了帮春妮去摘花或者把看到的漂亮的花带回去给春妮和妈妈了,春妮虽然不会表现得很开心,却总是会很珍惜地把花插在花瓶里或者压在书里当书签,而妈妈则每次都非常开心。7200还是第一次送东西给春妮家以外的人,就是不知道朴池泰会不会喜欢。毕竟顺子妹妹对这些也没什么兴趣。
但是朴池泰总是会给他带牛肉,现在还陪他玩,7200觉得自己也应该回赠点什么。
要是朴池泰不喜欢,那么也许他可以考虑去捕捉猎物送给他?
7200还在思考的时候,朴池泰已经把花接过去了。看着细小零星的花朵,朴池泰笑得有些无奈。
虽然知道金秀哲的想法很单纯,不过这个场景,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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