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来了!”码头上的人群发出一阵阵欢呼声。
他们用手指着大海中一艘徐徐驶来的帆船,同船上的人招手。那艘船正迎着晚霞向港口靠近。这是期盼已久的日子,天地汇的另一艘商船青铜号终于从西洋回来了。
船靠近岸边,铁锚把它固定在水中。但因为船身太大,不能直接抵近码头,许多舢舨便围拢在船的周围,把船上的物品接应下来,而水手们则通过一根横木走上岸来。
“阿毛,姆妈在这里!”
“孩子他爹,孩子他爹,吴秋生!你看哪里呢?”
“爸爸,我是小狗剩啊!”
……
叫嚷声,吆喝声,每个声音不管是抱怨还是娇嗔,听起来都充满了欢天喜地的气氛。这些人都是幸运的,因为他们都等到了自己的亲人,今晚就可以跟他们团聚了。还有一些焦虑的声音,像“王大,你有没有看见我家相公?”或者“刘成,你怎么还不出来啊?”这些声音最后变成失望,再到绝望,最后嚎啕大哭,在这样一个本该欢聚的场合显得格外凄凉。
“赵买办,你不去参加安魂吗?”站在岸上的伙计对一个年轻人招呼道。
那个年轻人微微一笑,向他们挥一挥手,说道:“你们去吧,多喝几杯,我还有事,先回去了。”
这年轻人正是天地汇的买办赵仲甫,他随青铜号去西洋沿线采购,在大海上漂泊了十个多月,今天刚回到青龙城。
仲甫已经出过好几次洋,对于龙舞安魂的说法,他觉得颇为好笑,认为这纯属骗小孩的把戏。如果扛得过海上几个月的风吹浪打,回到岸上还有什么问题?如果扛不住,光去泡个温泉喝几盅酒有什么卵用?当然这些想法他都烂死在肚子里,从来没有对人说出来。
回到赵府,仲甫便听说了孟颛成家的事。他先去拜会了家主龙舞和主妇兰香。出海的十个多月,赵府的变化实在太大了,他都有些眼花缭乱。各处张贴着的囍字,红色还有八成新,让他恍然有喜事临门的感觉。
第二天,仲甫来拜见兄长,并向嫂子请安。孟颛和仲甫原本一起住在一个耳房里,结婚后,龙舞给他和雨蝶单独准备了一座小院,他们就搬到那里安家,留下仲甫一个人住在耳房里。
第一眼看见仲甫,雨蝶心里不禁吃了一惊,如果不是孟颛作了介绍,她还以为赵悝回来了,因为仲甫长得跟赵悝实在太像了。如果说孟颛跟赵悝就像两个爹妈生的,那么仲甫和赵悝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有着英俊明朗的五官,一样有着迷人的眼神和轩昂的气质。如果硬要找出不同来,那就是仲甫比赵悝多了几分成熟,因为他大了两岁,而且长年在海上航行,每天风吹日晒,他的皮肤颜色多了几分健康的古铜色。他不像青龙城的男子那样在头顶结一个发髻,而是把长发随意地扎在脑后,上身一件皮马夹,下身穿着胡人那样的裤子,全身上下洋溢着异域的风采。
仲甫向雨蝶请过安后,抬头打量了她一眼,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他没想到兄长居然娶了这么美丽的一个女子,这个嫂子比他昨天拜会过的主母兰香甚至还更胜一筹。他的心像被什么刺了一下,竟有一些痛楚。当他听说孟颛娶了青龙城市井里的一个寒门出身的女子时,心里还有些不以为然。大哥虽然长得不怎么样,可他贵为赵府的管家,努力一下找个豪门小姐不是没有可能,何必那么草率便把晋身的机会给放弃了?虽然听说这位嫂子被龙舞认为义女,但毕竟是寒门的血统。现在,当他见到了雨蝶,先前那些想法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他心里既有些为孟颛高兴,却又有另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这到底是什么样的感觉,他自己却也说不清楚。
孟颛对仲甫的到来非常开心,一直招呼家丁准备酒菜。兄弟俩有快一年没见了,得好好喝两盅。
“航途顺利吧?”
“还算顺利,没遇到飓风,也没有海啸,总算平安到家。”
“听说这次到了一处新的海岸?”
“是的,在一阵南风的吹拂下,青铜号偏离了司南的方向,到了一个名叫斯伽里野的岛屿,以前从来没到过这座岛屿。岛上的人皮肤像黑炭,全身只有张开嘴巴露出牙齿的时候才看见白的地方。”
仲甫很健谈,这不似他以前的风格。他的话使雨蝶也忍不住竖起耳朵细听。
“你们能听懂他们的话?”孟颛好奇地问道。
“连通番胡翼都听不懂他们的话,更别说我们了。”“通番”是船上专职负责把沿岸各地居民的语言翻译成自己语言的人。“但我们连比带划,也跟他们交易了不少东西。他们很喜欢我们的丝绸和瓷器,而我们换回很多象牙,他们的象牙比其他地方都大都白。”
“家主对你们这趟航行非常满意,不但损失的水手人数是历来最少的,而且换回的物品种类非常丰富。”
“是啊,这次我们带回了许多以前从未听说过的东西。”
仲甫说着从身上取下两样东西,把一柄带鞘的金色小刀送给孟颛。这把刀刀身是纯金锻造,刀柄镶着象牙,刀头上嵌着一个张嘴怒吼的兽头。“这是斯伽里野的一个首领送给我的护身刀,危急的时候兽头会向敌人发出怒吼。”
还有一条发着紫光的珍珠项链送给雨蝶。
“据说南溟有鲛人,鱼尾人身,哭泣的时候眼泪会变成珍珠。这种珍珠能吸收人的泪水,把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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