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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如流,就如日月当空,照着我们每一个人,但是每个人的生活都不一样。——题记
前段时间读王小波的《黄金时代》和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另外也在散碎的读冯唐的杂文集《活着活着就老了》。
我一向不怎么喜欢研读外国著作,最主要的原因是考虑到人文等各种差异,即使读的话也要配带原著(这里特指英语,因为其它的外文我一窍不通),尤其反感阅读干巴巴的翻译作品。
之所以会买全是译文的《百年孤独》是有原因的。
原先只是听过有这么一部外国书,一直没怎么关注,直到马尔克斯病逝。关于他的辞世,一时轰动全世界,关于他的各种播报,铺天盖地,不少人以各种方式纷纷悼念,甚至,两国总统公开悼念,和当年乔布斯死时有一拼。
两国元首为之悼念,全世界群众对其追忆,可见死者身份不同凡响、地位举足轻重,绝对是不折不扣的大人物。这才引起我的兴趣,开始搜索与之相关的信息,最后忍不住买下了价格不菲的《百年孤独》,尽管明知只有中译文。
说实在的,虽是中文版,依然难读更难懂,绕口别嘴的各种名字,难记易混,闹得脑海一团混乱,有时张冠李戴,分不清话是谁说的、事是谁做的,这种情况下往往要把看过去的再翻回来,很是费劲,有时无心捋清头绪,索性得过且过。
据说,马尔克斯经过百般酝酿,十八年磨一剑,才得以使《百年孤独》问世。这话说得难免有些夸张,无论哪个圈,没有水分就存在不了。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这是《百年孤独》的开篇。当时看这句话时,一眼即过,并没什么触动和启发,后来偶然在网上见到有人说,这句话的写法妙处在于短短一句话就把过去、现在和未来绑在一块。回头一想,还真是那么回事。至于马尔克斯当时写这句话时,是否想到这点,无从得知!
像莫言那一辈儿的文人墨客看过《百年孤独》后,深受其影响,他们最多的感受是:小说还能这么写!如今的我并无丝毫震撼,反倒觉得稀松平常,这和我学识尚浅以及后来出现不少类似的作品有扯不开的关系!
从《百年孤独》可看出,马尔克斯显然是经过精心布置、严密构思,进行了多方准备。在写作风格上,与之大不相同的王小波显得格外随性或说随意,像是想起什么写什么。
看王的小说,你看不出他斟词酌句的刻意使用华丽辞藻,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朴实,感觉就是真实的故事(这和他使用第一人称不无关系)。
写生活,尤其是为人子方面,王小波认识得相当透彻到位。
在《三十而立》里,他这样写到:“忽然我妈打电话来,叫我去吃午饭。这是必须要去的,不然她生我这儿子干嘛?”
在《革命时期的爱情》中,他又这般描述:“我爸爸把我狠揍了一顿以后,我开头决定要恨他,后来一想,他是我爸爸,我吃他喝他,怎么能恨他?”
他用再平凡不过的朴实语言,将世间最真最深的情感表达的淋漓尽致,这也是天下子女应该努力的方向。
读了王小波的文章后,我不禁有了这样的感叹:小说还能这么写!
对于他的写作模式,我承认驾驭不了,也不打算模仿他的套路,因为不光写起来费劲,别人看起来也费劲,于我而言是这样的。
马尔克斯,名利双收,与世长辞,自然能含笑九泉;对于王小波的翘辫子,当时虽是郁郁而终,想必如今应该也能瞑目了吧。
对于冯唐的文章,先不谈文字怎样,就其杂文来说,很多语句都不通不顺,一句话得翻来覆去的捋。
读他的文章,感觉像是在卖弄。通过作品能看出王小波和冯唐都读过不少外国文学,但在这点上两人给人的感觉则不一样,冯唐有向人显摆的嫌疑,王小波纯粹是为了行文需要。
我印象中看过冯的帝都三部曲之一,至于哪一部,我说不上来,其内容竟也全然不记得,而前后间隔最多不过两个月的时间,于是我怀疑是不是真读过。我从网上重新搜索,大概浏览了一下那三部曲,这才确信自己的确读过,名字叫《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
码字没什么了不起的,有拳头就能打人,就看你敢不敢、好不好意思下得去手。前两句是他文章中的,后面是我自加的。至于妇科医生冯唐是否真的不飘然自视清高,我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实难得知,只清楚自己特喜欢整句话。
印象中,冯唐的《活着活着就老了》这本杂文集里有两处提到韩寒,当中自然也少不了郭敬明,在不少人看来,他俩跟矛与盾一样,少了谁都成不了矛盾。
曾经,有人说韩寒江郎才尽,写不出好文章就去赛车了,韩寒对此的回答是:“如果一部作品读者不买账,不能说明我韩寒的才华耗尽了。我认为‘江郎才尽’这个词比较**。才华是永远不会消失的,比如说江郎去养狗,你能说他没有才华了吗?那是人家做喜欢做的另一件事情去了!”
对于韩寒的回答,我感到很好笑,据我判断,如果他不是在强词夺理的狡辩,那么就是理解能力有问题。
写作需要沉淀,如同雨的形成,雨云由小水滴凝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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