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暮自然是非去不可了。
自从重生以后,他还从没参加过这样规模的盛会。纽约爱乐乐团、蒙特利尔交响乐团……这些都是不亚于维也纳交响乐团的世界一流乐团,还有斯威特·谢里、克劳德·波特,这些人都是音乐界里的大师级人物。
于是,一路上郑未乔一直在给戚暮讲述音乐节的事情,等看着戚暮进了公寓大楼后,郑未乔才打算开车离开。他低下头扭了扭钥匙,余光里似乎突然瞥见了一个熟悉的影子,但是等郑未乔抬头时,他面前的小路上已经空无一人。
郑未乔愣了半晌,然后笑着自言自语道:“奇怪了,刚才居然眼花了看到闵琛了?还真是眼花了啊。”说着,郑未乔开车便驶离了小区。
而他所不知道的是,就在距离他的车子不过三米的地方,一个高大俊美的男人正面无表情地低着头与一只肥肥的中华田园喵对视着。那是大眼瞪小眼,两者谁都不肯让步一下。
闵琛就这么低着头与这只挡道的喵大爷对视,就是懒得伸腿往旁边多走一步,放任着五六米宽的道路不肯让步。
而此时,戚暮正巧进了大楼的电梯,他刚才因为音乐节而激动兴奋的心情还没有平息,白皙的脸上也带着一丝欣喜。就在电梯门从两边缓缓拉上的时候,在那狭小的缝隙里,戚暮似乎看到了某个熟悉的身影。
他怔然一呆,等到电梯往上行驶了几层楼后,戚暮才无奈地笑道:“居然看错人了……怎么可能是……闵琛呢?”
打脸这种事,一向来得很快。
不过一周的时间,就在戚暮埋头给自己收拾准备去港城的行李时,叮咚叮咚的门铃声让他感到了一丝诧异,然后很快地站起身,艰难地穿过行李森林到了门前,“吱呀”一声拉开大门。
在四目对视的那一刻,两个人都是齐齐怔住。
戚暮缓缓地睁大双眼,简直是用一种看待外星人的眼神来看门外这个冷峻淡漠的男人,他毫不掩饰自己打探的目光,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将这个突然造访的不速之客给打量了遍,最后终于不得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是·闵·琛!!!
而门外,这个一向淡漠的男人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红了耳根,但是表面上却依旧冷这一张俊脸,用平淡无奇的语气,低声启唇:“你怕……虫子吗?”
那声音依旧磁性醇厚,那神色依旧淡定沉着,但是这说出来的话——
却像是隔了一个次元的不和谐!
戚暮:“……”
第三十章
进入隔壁的房间前,戚暮已经做好了十足的准备。他深吸了一口气轻轻吐出,但是刚踏入这片属于邻居的领土时,还是忍不住为这里和自己房间的差别而怔了一瞬。
这里完全是一派后现代主义的简约设计,入目之处几乎只有黑白两色的对比,硕大的落地窗间透过澄澈和煦的阳光,窗明几净,给人一种干净舒适的感觉。最重要的是……
比自己的房间大了至少有四五倍吧?
心里飞快地闪过这个念头,戚暮赶紧摇摇头将其逐出去。他四处打量了一会儿却仍旧没找着那只万恶的虫子,只得无奈地回首看向闵琛,视线却在触碰到对方的那一瞬间僵滞住。
戚暮:“……”
你站那么远干什么,只是个虫子又不是头狮子!!!
只见闵琛敛着眸子,整个人都站在大门外不肯进内一步,见戚暮向自己看来,他立即伸手指了沙发的方向,声音低沉道:“那儿,黑色的,虫子。”
戚暮点点头,抬步向那地方走去,他四处找了半天,最终才在沙发脚的一旁找到了一只……大概肖拇·指·甲·大·小的黑虫子!!!
戚暮面无表情地从一旁抽了张面巾纸就将那虫子给抓住了,他下意识地想要扔进一边的垃圾桶里,却突然意识到这种“生化武器”还是放进自己的屋子里比较好,于是便抬步走人。
戚暮手中捏着一团皱皱的面巾纸,步伐从容地走到了大门口处。此时此刻,只见那个高大挺拔的男人依旧一步不差地站在门后,死活不肯往前一步,见着戚暮出来了,闵琛微微蹙了眉头,问道:“已经……没有了吗?”语气淡定沉着,似乎松了一口气。
明明一开始见着对方的时候还是十分惊讶的,但是经过了这场“生擒生化武器”的战役,戚暮对于这个男人的那丝敬仰——至少在这一刻——已经荡然无存。只见小七轻轻颔首,道:“嗯,就在这呢,应该还没死,我带回去扔了吧。”一边说着,戚暮一边将手往前一递,纸团眨眼间就到了闵琛面前。
冷峻的凤眸倏地睁大,闵琛瞬间往后退了半步,不自然地别开脸去:“嗯……扔掉。”
戚暮:“……”
忍住笑意可是没那么容易的,戚暮抿着嘴一直忍着那快要冲破喉咙的笑声,但是耸动的肩膀却完全掩藏不住,他只得加快步伐赶紧往自己的房间里走。
闵琛:“……”
亲眼见着那小纸团被抓成一个卷扔进了垃圾桶里后,闵琛才重重地舒了一口气,浑身紧绷着的肌肉也一下子松开。到这个时候,他才发现眼前的青年似乎刚刚正在收拾东西。
俊挺的眉头稍稍蹙起,思索了半晌,闵琛语气看似随意地问道:“你在收拾东西?是要外出吗?”
明明刚刚才知道自己的邻居是谁,但是经过那样……搞笑的事件后,就算是戚暮都无法对这个男人再起一点疏远感了。于是
喜欢[重生]古典音乐之王请大家收藏:(m.66dshu.com),66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