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着霍少泽这副惊悚骇然的模样,霍铮漆黑深邃的眸子里泛起一层微弱的笑意。他咳了一声,说道:“阿斯顿马丁是不可能了,明天去我的车库提一辆别克当作代步吧。现在,你可以走了。”
“!!!”
等到霍少泽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时,他还觉得自己仍旧踩着一团软乎乎的棉花,一切都顺利得梦幻不真实起来!
“我艹!李云疏你真是我的福星啊!怎么和你有关的事情,总是能让我赢过那个死冰山啊!!!”门刚关紧,霍二少便激动地连尾音都颤抖起来:“明儿个老子不用你请喝茶了!老子明儿个请你喝大红袍去!!!”
☆、第十章
睡了一晚,第二天刚醒,没心没肺的霍二少就把自个儿昨晚的壮志豪言忘得一干二净,双手空空地出了门。等到看见老街的尾巴时,他才想起自个儿是不是应该带点东西来看望李婶。
不过这种“懂事礼貌”的事情只在霍二少乱糟糟的脑袋里过了一秒,就很快被抛到脑后——
老子昨儿个干了一整天的苦工呢,这是李云疏那小子该给的!
昨儿个,享受惯了山珍海味的霍少泽坐在简陋的折叠木桌前,一边吃着简单的家常菜,一边内牛满面。不知是因为身体劳累,还是因为难得吃这样寻常的小菜,霍二少当下便夸赞道:“李婶!您真会做菜!”
于是,今儿个霍少泽特意选了开饭的时间进了李母的小裁缝店。
当李云疏将端着热气腾腾的饭菜从小店后间出来时,见着的便是那个乖乖抓着筷子,乐呵呵等上菜的红毛小屁孩。
嫣红的唇瓣微微勾起,李云疏垂了眸子在霍少泽的身上打量了一番。他将笑意掩藏得极好,那种居高临下的视线和淡漠深沉的神色,让蹭白饭的霍二少浑身抖了一抖,小声地问道:“李……李云疏,你这么看我干什么?”
李云疏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衣,这种纯粹干净的白衬得他的皮肤更白皙了几分。不知是否是因为车祸的缘故,即使再怎样规划锻炼,这个俊逸漂亮的青年也依旧身材削瘦得让人看着心疼。
而且,一旦与吊儿郎当、四肢发达的霍二少坐在一起,更是莫名的有种——
野兽与……公子的显著差别。
李云疏不动声色地望了霍少泽一眼,语气平淡地问道:“怎么这么早就来了?不是说今天下午四点的时候,才请你喝茶?”李公子的语调掌握得极其准确,又低又慢。他本就清冷的声音此刻更是如同玉石相撞,让霍少泽在大夏天也激了一身冷汗出来。
霍少泽浑身抖三抖。
“这……这不是李婶做的菜太好吃了嘛!我看你们就两个人吃饭也怪寂寞的,我就来陪陪你们嘛~”话说到最后,连霍少泽自己都没发现的带了一点讨好的意味。
又或者说,单纯简单如霍二少甚至永远不会发现,从他第一次见到这个“失忆”后的李云疏后,他和对方的关系已经在潜移默化中变化了太多。
霍少泽喜欢李云疏?
那绝对算不上。
但霍少泽讨厌李云疏?
那也不至于。
按照霍少泽曾经的想法就是:这小子嘴甜会做事,人长得也还成,他妈又是我哥奶妈,就带着玩玩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是,当霍少泽被压迫着去医院见这个重伤濒死的李云疏后,仅仅是一句话,对方就将他嚣张跋扈的痞少气焰压得是连个火星都彻底熄灭。
听了霍少泽略带讨好意味的话,李云疏不由挑起一眉。澄澈干净的浅色眸子里倏地闪过一丝笑意,李公子压抑住了唇边上扬的弧度,轻轻地“哦”了一声后,便状若无事地道:“来陪陪我们啊……既然吃了饭,也得干点活吧。这样吧,正好下午要把最后一批布料放进仓库,你来的真是太及时了。”
“啪嗒——”
一双褐色的木筷瞬间从呆滞的霍少泽的手中划落。
见状,内敛蕴秀如李公子也不由勾了唇角,低笑着揶揄道:“怎么?是太激动了?”
霍二少:“qaq”
你欺负人!!!
说是让霍少泽帮忙,事实上剩余的事情已经几乎被李云疏做得差不多了。当然,对于细皮嫩肉的霍二少来说,除了吃喝玩乐外,每一件需要出力的事情都是特·大·工·程。
所以,当李云疏将手中最后一本书籍轻轻放在书桌上、起身向霍少泽走来时,后者依旧瘫倒在柔软的沙发上,一副烂泥不肯上墙的样子。
看着对方这副模样,李云疏无可奈何地说:“差不多快四点了,我约的时间也要到了。霍少泽,你该起床了。”
“可以不去吗……”
对于茶这种东西,霍少泽是从来没有一点兴趣。
霍老爷子虽然出身军戎,但是却是一个极其附庸风雅……咳阳春白雪的人。一切与雅致风韵沾上点关系的东西,霍老爷子那是肯定要尝试着钻研的。就算不能成为大师,那也必须能够经常出口成章:
『琴棋书画诗酒茶,都是极好的,极好的,哈哈。』
鉴于老头子的缘故,霍少泽从小便对这些东西没有太大的好感。今儿个他来找李云疏也并不是为了喝茶这件事,只是莫名其妙地想来看看罢了,还有……
吃顿饭。
嗯,这是大事。
闻言,李云疏清挺的眉头微蹙。他打量着这个红头发少年疲软的模样,思索了半晌,问道:“下午的时候,你说今晚你必须要回家吃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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