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凶手把背景画事先画在了衣服和脸上,并且记住要站立的位置,杀人之后只要立刻站到那个位置上去就可以立即与背景画融为一体,”燕九少爷望着他总是知道很多稀奇古怪事情的姐姐,“这就解释了为何章旻的指甲缝里会有颜料渣,因他在挣扎抓挠时抠掉了凶手绘在身上或脸上的颜料层,墙上的画都是用粉漆或油彩画上去的,如果要在衣服上涂成同样的效果,当然要用同样的涂料,这些涂料干了之后用指甲一刮便容易脱落。”
“而且我想凶手应该是戴着头套的,”燕七补充,“涂料画在头套上,当第一个赶来的目击者转回头去叫人的时候,凶手就飞快地摘掉头套、穿上外衫遮住里面被涂料涂过的衣服。外衫的话,我想他行凶前应该是事先放在旁边的桌案上的,案上堆着许多画轴,第一个目击者看到死者的时候绝不会还有闲心去注意画堆后面放着什么,等他一走,凶手就可以在短短几秒之内改变身上装束,变成一个路人。”
“凶手甚至可能在杀人之前就已经伪装起来隐身在那道画墙上了,”燕九少爷接道,“所以章旻走过来时根本没有发现他,他恰好就可以趁其不备由身后袭击。”
“事情应该就是这个样子。”燕七道。
武玥眨巴着眼睛:“你们是在说古夜语吗?”
“可是,如果率先跑过来好几个人,有人去叫人,有人则留在现场,凶手岂不是没有办法脱身了吗?”陆藕大致听懂了,也思索着问。
“此次画展,被派到书院来参与接待宾客的学生都被分为了两至三人一组,”燕九少爷清晰且流畅地吐着字,“在有画作展出的地方,每隔一大段距离便有一组学生的据点,事发时正是闭展时候,学生们要回到据点将展出的画轴收起来放在桌上,这段时间应该不大会有一群人聚在一起的情况。
“且凶手应是了解画墙这一片区域的学生据点的安排的,他在此处动手,料定最先能赶到现场的至多是两至三人,通常遇到此种情形,人们的第一反应基本上是找郎中、找山长或院监、找更多的人来帮忙,如果第一时间内跑来的是一或两个人,那么十有**会立刻离开此处跑去叫人,如果是三个人,相信也都不会多在案发处滞留,万一凶手就在附近呢?万一凶手还要杀人呢?留在原处恐有危险,总要先多叫几个人来才够安全。
“而且凶手只要保证第一批赶到现场的人全部离开就足矣,这些人就是为他做不在场证明的有利人选,就是让探案人员对于‘凶手如何逃脱目击者视线’这一问题陷入歧途的帮手,当第一批人员离开,凶手迅速撤去伪装,佯作闻讯赶来,再如正常人的反应一般跑去叫人,遇上后面赶来的人员,不管后面再来多少人,于他都已不足为惧,他只要装着跑去叫人,至蔽人之处脱去绘了涂料的衣服并和头套一起藏起来,再作无事人一样回到案发现场,就是一个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至于后面赶到的人是否会认为他出现得突兀,这个完全不是问题,因为很可能后面的人都知道,他出现在现场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只因——他,凶手,其实就是与第一批赶到的毛越峰和李然分在一组的人!这三人离案发现场最近,第一个赶到不足为奇,后面的人会以为凶手是同另两人一起赶过来的,另两人则又会以为凶手是在他们走后赶过来的,而凶手在犯案前则可以任何借口离开,譬如去如厕,如厕的时长本就可长可短,因而怎么说都能交待得过去。
“至此,本案的凶手是谁已经很清楚,他是画艺社成员,他的个头至少不会低于章旻,他擅长浓墨重彩画风,甚而是他亲手绘的那面画墙,他与毛越峰和李然分在一组,他在这两人之后出现在了现场,他,就是余金晖,本案的杀人者。”
“快去把他抓起来!”武玥忙道。
“没有证据。”燕九少爷慢慢道。
“要证据,却也不难。”一个声音忽从众人身后传来,武玥吓得手里点心都掉了,扭头一看,见是燕七她大伯装神弄鬼儿地在后头轻飘飘站着。
众人连忙行礼招呼,见这位身上还穿着官服,后头只跟着一枝,显见是一下班就直接过来了,还跟大家解释呢:“听闻章大人家的三公子在书院出了事,便跟着过来看看。”
是在担心他家小七小九吧,武玥心道,猫腰把点心捡起来放桌上。
“凶手作案时穿着的绘有油彩粉漆的衣服,一时不可能销毁,只能先藏在蔽人的所在,且也不会藏去太远,至多就在附近这一片,”燕子恪已经说到正题上去了,“调人来彻底搜查每一寸角落,必能找出那件衣衫和头套来。绘画用的衣衫必是凶手自己的,拿去他家里让随身伺候的人去认,就算是临时现在外头铺子里做的,也可叫来他的随行小厮询问他近日的行踪,再或用个较笨些的法子,拿了他的尺寸去各个裁缝铺子里问,总能问出源头来。”
章旻的家属也已来了一阵子了,默默将尸体拉了回去,只章旻的大哥带着人还留在现场,阴沉着脸等着乔乐梓将凶手缉拿在案。
地毯式搜查证物是个漫长的过程,武玥陆藕同其他几个已确定没有了嫌疑的目击者已被放了各自回家去,剩下的几名画艺社的成员却都还被留在现场,燕七和燕九少爷也没走,跟着燕子恪等结果。
凶手用以逃避目击和制造不在场证明的“隐身”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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