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上次黄省长对我讲过的那几条原则也让我只能做出这样的决定,况且如今林易已经替我找回了孩子。所以,我不应该再去计较他以前的事情。
他是真心在喜欢夏岚的,这一点我不再有任何的怀疑。
不过我心里在想一个问题:这次林易和我父亲一起去到加拿大后,林易究竟用什么方式说服了施燕妮的呢?
那一定是林育拿出了一样足可以让施燕妮心动或者是让她不得不就范的东西。
就范?猛然地,我似乎有些明白了。
我心里在想,如今唯一能够让施燕妮就范的就是她指使杀人的证据了。我记得童瑶对我讲过,那个杀人凶手至今都还没有找到。假如那个人现在在林易手上或者曾经在林易手上的话,那他掌握施燕妮指使杀人的证据并不难。
而对于林易来讲,他能给找到那位杀人凶手似乎也并不是什么特别困难的事情。只要拿出足够的钱,然后通过一定的渠道,那个杀人凶手肯定就会无所遁形的。其实这也就是警方与私人办案的不同,说到底还是钱和渠道的问题。
此时,我心里就在想:如果我是林易的话在遇到这样的事情后会怎么去做呢?嗯,很简单,我一定悬赏五百万,然后让黄尚告诉黑道上的人帮我捉拿这个凶手。当然,也许并不需要五百万那么多,不过有句话叫做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我相信在这样的方式下要在警察前面找到那位凶手并不是什么难事。
而对于施燕妮来讲,无论无论她逃到地球上的任何一个地方,这样的证据对她来讲都是致命的,因为这是杀人罪。
应该是这样,否则以她对我孩子的那种感情,以她对林易的背叛的愤怒,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屈服于林易的。
可是她屈服了,林易替我抱回了孩子就是最好的证明。而且我也完全相信一点,那就是林易此次出去的第一目的并不是为了我孩子的事情,而是为了夏岚,为了她今后的安全。
不过对于我来讲这些依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孩子已经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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