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气氛有些微妙。两人都没有说话,有一种温馨的关系氛围在笼罩着。
金依曼简单询问了浩伟家里的一些情况,听到浩伟说家乡很闭塞,家里很穷,叹道:“多可怜的伟哥啊,要是跟着我就不会再受苦了。”
浩伟大胆地说:“跟着你?我可是在沙城宾馆上班了啊。”
浩伟想,要是你能给我更好的工作,跟你干也行啊,可金依曼没有说换工作的事。也罢,人家只是随便说说,何必那么当真。
从酒吧出来差不多是午夜十二点,浩伟喝多了,有些头重脚轻。金依曼扶着他上了车,开到一幢茶楼前:“这家不错,喝点茶,醒醒酒,唱几首歌吧。”
浩伟一听唱歌就很激动,自己原来是全校有名的男高音,总想唱几嗓子,可是,做礼仪先生规矩多,很压抑,加上囊中羞涩,进不了歌厅,今天正好发泄发泄,在这位见多识广的富姐面前露一手。
浩伟就嘿嘿笑着说:“我也喜欢唱歌,只是唱得不怎么好。”
金依曼不知道浩伟到底唱得好不好,笑道:“唱得不好没关系,唱吧,快乐就好。”
浩伟在前边引路,服务员也迎上来,将金依曼领进歌厅。坐好了,金依曼支开服务员,亲自动手给浩伟倒茶。浩伟受宠若惊地接过茶,连声道谢。
茶很高档,自然很香,加上是美女总裁倒的,虽说总裁是位大姐,可也比自己大不了很多。浩伟喝着,感觉爽极了。
服务员放起了轻音乐,呆在一边伺候他们喝茶。好容易等到茶过三巡,金依曼才说:“伟哥,茶喝够了,咱们唱歌吧,我喜欢轻柔抒情的,帮我选歌吧。”
轻柔抒情的歌是什么歌呢?浩伟也不太懂,当今有哪些流行歌曲,浩伟心里没底,可一定要找一个呀。见金依曼拿出了一盒香烟,放到了茶几上,准备抽烟了。也是心灵福至,浩伟突然响起了原来听过的一首歌,就试探着问:“邓丽君的《点燃根烟》,怎么样?”
金依曼击掌笑道:“好啊,我喜欢。这首不难唱,我能唱,就它吧。”
在美女服务员的帮助下,浩伟到电脑上选定了这首歌,随即,抒情的弦律流淌起来。金依曼抓住话筒唱了起来:“点燃一根烟,我的心像吐出的烟圈,倒满一杯酒,你的脸像苹果般娇艳。我多么希望你不会离去,我多么希望我们能再相聚,我多么希望,我多么希望能再遇见你,每当走过一条街道,我都在找寻你……”
金依曼唱的不算特别好,但唱得很认真,也不难听,浩伟看得出来,她很投入。浩伟痴痴地听着,内心激情澎湃,开始击掌给她打着拍子。不禁感慨万千:爱情让人神往,自己二十岁了,却什么也没有体会,这是多大的缺陷啊。浩伟努力强迫自己不想这些,时不时热烈鼓掌,并给她献上了花。
见他们进入了状态,美女服务员悄悄地离开了。服务员一走,金依曼更加大胆了,兴奋地说:“伟哥,听出来了吗?我寻找的人就是你啊。”
“啊?”浩伟吃了一惊,以为自己听错了,“不会吧?”
“你不信算了,总之我很喜欢你,”金依曼转头说,见浩伟很窘的样子,就说,“咱们不说这个了,你也唱一首吧。”
浩伟认定刚才金依曼是说漏了嘴,才放心下来。这时,说到唱歌,喉咙早就痒痒的了,仍然装做谦虚地推辞说:“只是我不会唱,唱得不好啊。”
“别谦虚,唱吧。”金依曼将话筒递过来,深情地看着他。
浩伟接过话筒,决心一炮打响,给金依曼一个惊喜,就说:“那我就献丑了,就用这首歌献给优雅漂亮的金总。”
浩伟终于开始放开了,金依曼很高兴也很期待,笑得合不拢嘴。
浩伟看了金依曼一眼,从她的表情中得到了鼓励,清了清嗓子,手一挥就唱开了:“千里难寻是朋友,朋友多了路好走,以诚相见,心诚则灵,让我们从此是朋友。千金难买是朋友,朋友多了春常留,以心相许,心灵相通,让我们永远是朋友,多少新朋友变成老朋友,天高地也厚,山高水长流,愿我们到处都有好朋友,愿我们到处都有好朋友……”
唱得太好了!金依曼怔怔地听着,望着浩伟,浩伟那浑厚、抒情、磁性十足的歌声让她陶醉。待他唱完,金依曼大叫起来:“唱得太好了,刚才还说自己唱得不好呢。”
浩伟嘿嘿笑着说:“没有呢,真的唱得不怎么好。”
金依曼走过去在他肩膀上狠狠掐了一把:“忽悠我呀,什么谦虚,假谦虚讨厌!”
有点痛,浩伟觉得很受用:“那,只要金总喜欢,我就不谦虚了,放声唱。”
金依曼拍了拍他的肩膀:“唱吧,以后经常唱给我听吧。”
浩伟嘻嘻笑道:“好啊,只要金总不嫌弃,天天给你唱都行。”
“是吗?说话可要上算哟。”
“当然,我可不敢骗金总啊。”
“那就好,以后我就看你说话算不算数。”
浩伟想,我一个打工仔,怎么会说话不算数呢,你等着看我兑现吧。
休息的时候,金依曼点了一支烟吸着,低着眉,情绪变得低落了许多。浩伟凑过去,殷勤地问:“金总,你怎么啦?”
金依曼叹了口气说:“伟哥,别看我有钱,在外面很风光,其实好孤独,好脆弱的。”
“啊?不会吧,您是总裁,伺候您的人很多啊。”浩伟将烟灰缸轻轻推了过去,金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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