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坏蛋看。哼唧。 “对,我是。”
男人忽而微笑起来, 缓缓播报着她的信息:“余笙, 原户籍四川映川, 现风华市人, 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 曾在模拟战中取得最优成绩。入学宣言:为党和人民服务。
你好,余笙。现雪鹰特种部队正式将你收编,我是你的介绍人, 陈星海。”
“……”
对这突如其来的消息余笙感到十分震惊, 几乎不能及时作出反应来。
“不愿意?”男人挑眉。
“啊不。”余笙举起手敬礼, 庄重地说, “余笙誓死愿为祖国效忠。”
有干劲。
男人拍拍她的肩膀:“那你准备准备,五一过后会有人带你来雪鹰特种部队后勤组处报道。”
“是, 首长!”余笙又敬了个礼,身姿笔挺。
之后下楼送人到军用吉普车里, 余笙又一脸痴痴地回了房间。
她躺倒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发了一会懵, 而后嘴角开始荡漾起笑容, 笑容变大,她笑得像是完成多年心愿的疯婆子。
如果今天早些去了火车站,她可能差点错过这美好的瞬间,也差点留下一辈子的遗憾。
雪鹰……q所在的部队, 这是她一直以来努力的目标, 这次终于要实现了, 真好……一时间她觉得自己无比幸运。
只是……怎么会找上自己的?是李主任给她推了介绍信?
余笙很快摇了摇头, 她自我否定了这个可能。
如果说进部队需要介绍信,那么进到雪鹰里只能是特种部队自己挑人。也许呢,也许冥冥之中有什么牵引着自己与雪鹰联系在了一起。他们就是注定会相遇,注定它是她的归属。
反正她今儿个人品爆棚!
感叹了一番自己运气好得不得了,余笙思考一番,决定去看望一下秦歌。便立刻动身去到厨房打算做几个小菜送去医院。
因为想要给秦歌补身体,她还特意选择炖一锅鸡汤。
只是等她到医院的时候,却被告知秦歌昨天晚上就出院了,并且走得很急。
“他疯了?!”余笙脸上满是紧张和讶异。
毕竟秦歌身上的那些伤一看就不是能立即出院的。他怎么就这么草率地出院了,不要命了吗。
王姐:“鬼知道,倒是你,不是下午的火车票吗,现在过去还赶得及吗?”
“哈……我不用走了。”余笙笑得很高兴,就像是遇到什么喜事,逢人都要告知一遍。
听此,王姐的双颊顿时也飞上了欣喜:“不用走啦,那可太好了。要不要我和李主任说说,争取再让你回来?”
余笙连忙摆摆手:“王姐,不用啦,我找到新的岗位了,过几天就要过去上班了。只是王姐……你能不能先告诉我,秦歌家住哪,我找他有事。”
王姐做了个ok的手势,拿着张纸对着信息簿子唰唰地开抄录秦歌的个人信息。
——
将近五月,天已经有些燥热。
青葱的树,青葱的光阴,仿佛一眨眼,什么都匆匆而过。
余笙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踏上西遥的土地时,天上还下着鹅毛般大小的雪。一脚踩在雪里能埋进一整只脚踝。
如今须臾三月,热得已经得穿短袖了。
她举着太阳伞缓步而行,伞沿举起来,露出的便是杏眼,圆溜溜的十分灵动。
走在宁静小镇上,她再一次感受到这个世界给自己的平静、和平与安宁。
以后这就是她要保护的地方之一,只愿以后的西遥没有黑暗,没有恐袭、也没有毒品。
她停驻在一间满是花卉的小屋前。
不少缤纷的蝴蝶飞在周围,流连在花簇间。
如果地址上不是清楚地说明了这是秦歌的房子,余笙一定严重怀疑这个信息的真实性。
这间小屋实在是也太完美了,反而和糙汉子秦歌不是那么相配。
前边是玻璃的温室,后边是木制的的小屋子。也只有在这地广人稀的中国西部才能看得到那么多木屋。
这是她从小到大都梦想拥有的房子。没想到秦歌有。
微风吹在蓝色的风铃上,叮叮当当很悦耳。
余笙推开面前的矮木门,踱步进去。
穿过花丛,穿过温室,她来到木屋前轻轻敲了里面的蓝色房门。
“咯吱”一声,门自动打开,看起来主人并没有关紧。
余笙在门前犹豫再三,还是一举进入。
“秦歌……”她小声地喊着他的名字,细细弱弱的声音成了屋子里唯一的声响。
“奇怪,怎么没有人。”
余笙将门彻底打开。
光射入这间木制的小房子里,所有的景象都出现在余笙的视线里。
小木屋底色是原木,很干净整洁,唯一不足的地方就是摆设太少,空空荡荡的。
余笙往里走了几步,耳尖地听到有水流的声音。
她顺着声音过去,一窗之隔,只见秦歌正坐在精致的浴缸里洗澡。
水流贪婪地划过他背上的肌肤,背上有疤也有未完全痊愈的伤,但是肌肉感爆棚。
愣了两秒。余笙才拿手遮住自己的眼睛,但还是留了一条缝。
“咦,你家浴室怎么在客厅啊。”
语气有点儿小嫌弃。
男人似乎早就知道她进来了,也没惊疑。他拿毛巾擦了擦后背,声音仔细听还有些有气无力:
“还好意思说……小可爱,你这算是擅闯民宅。”
余笙嗤了一声,将自己给他做的菜放在了一侧的桌子上:“那我将功补过行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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