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本来就对这个沈涵很有意见,长得瘦,干活也一般,关键是据说因为喜欢漫画,所以每周都要请假一天去学漫画。
听了沈涵的话,经理非常痛快地说:“行,这周的工资不要领了,就当是赔偿我们的损失,你可以直接走了。”
沈涵一听,笑了,他们本来就是缺人手,所以匆忙找的沈涵,甚至连合约都不愿意和沈涵签,别说什么保障,基本他们说明天让沈涵走,沈涵就必须走的事情,现在倒是好了,沈涵要走,他们就要扣他一周的工资。
沈涵这个原主本来就没钱,一周的工资虽然不多,但是却够原主结结巴巴过一个月。
他确实不在乎这点钱,但是原主在乎,况且被人任意宰割这事,沈涵就不允许发生在自己身上。
“经理,我这有张照片,您要不要看一看,是您和邓小姐在仓库后方见面时,我不小心拍到的,所以……”
对于卑鄙之人,沈涵很乐意用卑鄙的手段对付,而原主手机里也确实是有张照片的。
原主本就不算什么好人,他留着这张照片,也不一定会干什么,但是此时这具身体的主人是沈涵,那么他当然会好好利用原主的东西。
经理的脸瞬间白了,他本来就是靠自己老婆找到的工作,而且他老婆厉害得很,要是被他老婆知道自己和邓小姐的事,可能自己会被他老婆和她的家人直接打死。
“你……你要干什么,你想勒索我?”
“别以己度人,经理,只是我这一周的工资,你得给我。”
经理一听,马上点着头说:“给你,给你,你要双倍我也给你。”
“双倍就不必了,现在您和我一起去找会计结算,结算完,我删除照片,从此咱俩谁也不认识谁。”
“好,好。” 经理谄媚地搓着手说。
沈涵看看经理,心内冷笑,这位经理也算是极品,靠老婆生活不说,还偷腥,偷腥不说,还欺软怕硬,不过这种人自有人收,沈涵懒得理他。
拿了钱,沈涵便寻着原主的记忆回到了他的住处。
原主住在一栋马上就要拆迁的二层小楼内,他住在二层最里面的一间屋子里,屋子不大,十五平左右,没有厨房,但是有一个很小的厕所和洗漱间。
沈涵对这些都不在意,他在意的是这个房间内所有墙壁上都贴着海报,而这些海报全部都是关于漫画的。
他知道原主是真的热爱漫画,现在是沈涵在用这具身体,作为交换,沈涵决定要完成原主这个成为漫画家的愿望,至于原主的其他想法是,沈涵不会在意。
正准备先弄点东西吃,突然脑海内骤然响起一声:“啊!”
眉心皱起,沈涵等待那个烦人的家伙的解释。
“抱歉,我忘记告诉你了,有些行程你可能无法控制。”
“比如。”
666又开始瑟瑟发抖了,因为这个宿主明显不高兴他的出现,也不高兴听到这个消息,可是他也没办法呀,这不是他能控制的,他只能委屈巴拉地继续说:“比如你可能还是会在某天晚上碰到女主和男主。”
“你可以休眠了,以后也不用出来了。”
666哭着休眠去了,沈涵却稍稍想了一下,决定还是不去在意,即便见到女主又怎样,他又不会真的去抢劫,最多碰到,然后再擦肩而过罢了。
擦肩而过的人多了,谁能记得住谁?
正是因为如此,那些矫情的人才会说什么“只要相识就是缘分”,怎么不说还有很多缘分叫做“孽缘”呢?
他和沈成华还有父子缘分呢,他和沈浩还有兄弟缘呢,还不是终成死敌。
随意弄了点东西吃,沈涵看了看原主的存款数额,七千七,而他这里的房租就是一千,加水电网费,差不多一个月扣除一千五,吃喝算一个月一千五,也就是说这七千多块钱,只够他生活两个半月的。
沈涵得想办法先赚钱,因为他不是小孩子,可以靠父母,现在他要是想要实现那个漫画家的梦,就要有充足的时间和金钱作为保障。
正思考着,“笃笃笃”的敲门声传了来,沈涵起身过去开门,结果门刚打开,来人的叫骂声就入了耳。
“你是属王八的吗,开个门怎么这么慢?快点,拿钱,我明天要去参加一个中老年人舞蹈大赛,我得给自己买身新衣服。”
接收记忆的时候,沈涵确实注意到原主和父母的关系不算好,但他没想到一个母亲竟然真的会这么和自己儿子说话。
“愣什么愣,给我两千块,快点,养你这么大怎么到现在都跟个愣子一样,真是糟心死了。快点啊。”
女人不耐烦地推了沈涵一把,沈涵这才抬起头来,这是原主的母亲,可不是他的,至于尊重这事,那不是互相的吗,这女人不尊重自己的儿子,那么也别想沈涵尊重她。
“没有,你可以走了。”沈涵说。
沈涵说完,那女人顿了一下,接着走到门边,把门一开,再一拍大腿,坐到了楼道里,开始哭喊:“哎呀,我的天呀,我怎么这么命苦呀,养个儿子不如养条狗……我就想要点钱买件衣服,儿子也不给呀……丧良心了呀……”
女人的叫喊声惊动了周围的邻居,顿时五六个人出来,有三两个过来劝,但是人越多,女人就叫得越来劲。
最后这些人都开始劝起沈涵来,说是不过一套衣服,也花不了多少,先给她几百块钱。
沈涵才没那心思听这群人的话,于是一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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