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她敢肯定,如果单是成凛邀请,那年殊昀定会找个由头推脱掉。
曾经闹得满城风雨的所谓丑闻,即使多年过去,年殊昀也还是不愿意沾上一丁点儿当事人的“荣光”。
不能给媒体留下一点的话柄。
余笙毫不在意的同许思朗坐在成凛亲友的席列。
许思朗身形早已长开,有了大人模样,说话声也不再是甜甜的孩子气,多了丝低沉,却还是把“姐姐”叫得很是动听。
“姐姐,我觉得昀哥变了。上次我好不容易在活动上遇到他,他都不怎么乐意同我说话,刚刚也是,但我真的挺想告诉他,我已经长大了,可以独当一面,我跟他约定的我做到了。”
余笙看着面前垂头丧气的许思朗,鼻间一酸。
“小弟,你昀哥太忙了,我会告诉他的。现在做艺人很辛苦,要自己注意身体知道吗?有时间回家看看,别生疏感情了。小弟还是这么优秀,姐姐真高兴。”
余笙摸了摸许思朗绵软的发丝,笑得有些勉强。
她实在太想痛苦一场了。
为自己,还为所有被年殊昀辜负的人。
婚礼过后的宴会余笙没有参加,单独溜了出去。
余笙在河畔边驻足,那是个年轻的白人男子,一个人背着吉他,拖着音响在一小片空地处站定,蹲下身调试音响,余笙站定在男子的边上,等待着弹唱的开始。
男子穿着简单的体恤衫,腰上系着黄色格子衬衫,浅色的牛仔裤与今天蓝天的颜色颇为的相似。
这是个节奏很慢,很是宁静的小城市。
没有人是风尘仆仆的,也没有急匆匆的。
三三两两的路人悠然的散着步,停下来拍拍照片,喂喂鸽子,亦或者是年轻的情侣搂着腰吃着同一个甜筒,走到台阶便坐下来,娇小的女孩子笑颜盛开着倚在男伴的肩头,俏皮的晃着两条腿。
余笙始终带着恬淡的微笑,一双眸子看着男子调整麦克风和吉他弦,许是不好意思的让余笙等这么久,男子埋在络腮胡子里的嘴唇绽开一个高扬的弧度,吐出的英文带着河水的清凉和日光的温暖。
低沉且温文尔雅。
他想让余笙选第一首歌曲。
余笙侧着头想了一下,便对着男子说道“nks.”
男子看着眼前这副充满东方风情的脸孔,心情很是愉悦,挎着吉他对着余笙微微一伏腰,行了一个极度绅士的礼,笑得露出一口洁白细小的牙齿,“sure.ydy.”
一阵微风拂过,吹起了余笙的头发,她将飘到眼前的发丝勾在手指上,顺到了耳后,便专注的等待着音乐的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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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yth
这一段是余笙最喜欢的。
在这样明媚的下午,她本不觉得这会是首伤感的歌。但是,在唱到这段的时候,哪怕就是带点调皮的吉他伴奏,依旧让余笙的心如坠深渊。
在男子完美的转音里,余笙的心脏像是被紧紧攥住了似的,仿佛不能呼吸,不能感受跳动,不能控制眼泪一样。
她依旧在这个恬静美好的时刻里,不出意外的落泪了。
只因为这首,.
这首歌,曾经是她最喜欢与年殊昀一起听的歌曲,甚至痴狂到要将自己和年殊昀的手机铃声全部设置成这首歌,为了防止混淆,自己的是原版,年殊昀的是男歌手翻唱的版本。
后来恰巧的一次,年殊昀与余笙的手机同时响了起来,相差几秒的相同旋律就这么在不大的空间里奏响,男生一句,女生一句。
似是应答,也似是控诉。
.
u.
i`rry.
i`rry.
自那以后,余笙对这首歌便避而不听。
铃声也不知换了有几轮了。
这首歌,是一种赤/裸/裸,不留情面的揭露。
像是将她剥光于人前,让来往的人都能清晰的看清她的所思所想,明了她的悲伤,苦痛,寂寞,孤苦。
她倔强的想要保留自己最后那一份自尊,想要织成一个坚硬的外壳,让别人,特别是让年殊昀感觉,自己活得很好。
哪怕是在人世间孤苦无依惯了的,在看到万家灯火的时候,还是会寂寞到一个人流泪。
她的思绪渐渐飘远,还是手机的震动将她拉回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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