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点,窗外的阳光有点耀眼。
林烨飞到阳台上,捋了捋有些凌乱的羽毛之后,将身体缩成一团。
他是一只百灵鸟,不过此前也是个人,一觉醒来就变成这幅鸟样,他到现在都没搞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除此之外,时间轴似乎也发生了波动,印象中应该是2017年中旬的样子,现在却是2007年初,足足横跨了十个年头。
林烨用了三个月时间才堪堪适应这个新身份,不过做人时留下的习惯却没那么容易改变,比如见到香烟就想抽两口。上礼拜他捡到一支香烟,心血来潮叼着打火机尝试了一下,结果烟没点着,差点把自己烤了,吓得他一礼拜没敢靠近明火……
总之,这绝对不是一次令人身心愉悦的经历。
林烨趴在阳台上,看着大街上的绿化带打了个呵欠。
这里是距离宁市第一大学不远的东郊居民区,环境方面还过得去,主要是靠近学校,一般人也不敢乱来。偶有私家车经过,极少有人会大声鸣笛。
林烨就在这宁静的氛围中眯着眼小憩了会儿,不多时被一阵犬吠声吵醒,睁眼看去,只见一条哈士奇正在院子里追着一个塑料袋蹦来跳去,边跑还边叫唤,那模样要多傻有多傻。
林烨把脑袋别到一边,假装没看到。
这条哈士奇叫大毛,是隔壁张大妈家的狗,林烨跟它还算熟,不过目前正在保持距离。
这货上礼拜跑县城和其他狗打群架去了,林烨在一旁围观,结果回来之后张大妈就说是林烨把她家狗带坏了……
听听,这是人话吗?啊?一只鸟怎么教唆狗去打架!
虽然以前林烨经常踩着它脑袋到处跑,但真没有教唆它去打架啊,两者根本无法沟通好不好!
总之这件事让林烨很无语。
不过以大毛的智商很难能理解到这个层面,每天看到林烨出来放风,它仍旧会乐此不疲地在院子里转圈、蹦跶,试图以此引起林烨的注意。林烨都懒得搭理它。
这个下午就在大毛的吵闹中过去。
六点一刻,屋外传来钥匙转动的声音,林烨转过头,就见到一个女生正提着好几个塑料袋吭哧吭哧往屋里走。
她叫方悦儿,十九岁,目前正在宁市第一大学就读。
几个月前,就是她在万恶的厨师手下救了林烨,若非如此,林烨怕是早已成了别人的盘中餐。
现在,她是林烨的监护人,林烨的吃喝住行全由她开销。
这么一个重量级人物出场,林烨肯定得有所表示。
阳台上,林烨直起身子,抖了抖羽毛。
方悦儿听到声音,回身招手:“开饭了。”
林烨飞进窗口落在沙发上,看着方悦儿将塑料袋挨个拆开。青菜炒香菇、糖醋排骨、干煸四季豆……没错,都是快餐!
方悦儿不会做饭,很正常,这年头很多人都不会做。
但不会做饭还要在外面租房,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林烨真担心将来的某一天,一人一鸟会饿死在街头……如果真到了那一天,林烨也不知道怎么办。方悦儿肯定不会有事,主要是他没有做过鸟,不知道怎么捕食,而且最重要的是,几个月下来他已经对方悦儿产生了一定依赖性。
试想一下某一天方悦儿没钱了,他得自己去找食物……这种事想想就很可怕啊!
所以无论如何,要赶紧学一技傍身……
林烨默默思量着。
开饭了。
方悦儿独自坐在餐桌上吃。林烨的饭桌在旁边——两张方凳拼在一起,上面放着三四个小碗,分装饭菜。量不大,但菜色和饭桌上一模一样。如果有人进来看到这一幕,恐怕会被惊到——鸟居然吃人的食物!
“其实有时候吧,我真想剖开你的肚子,看看和其他鸟有什么不一样,不吃虫子,不吃鸟食,就爱吃熟的东西,真诡异!”方悦儿的声音冷不丁从饭桌上传来。
林烨一声不吭吃着饭,对于这个问题,其实他比方悦儿还困惑。
重生到一只鸟身上,饮食方面却还保持着做人时的习惯,这是什么道理?按照电影和小说的情况,变成大白鲨就该吃人了,变成狗就该吃便便了,他这情况确实不正常。
不过转念一想,都重生了,还变成鸟了,这两件不正常的事儿都碰一起了,再以正常情况来做判断,本身就是一件很没根据的事情。
饭后,方悦儿开始收拾碗筷。
林烨飞到阳台上,看着已经暗下来的天色,挥了挥翅膀准备去做饭后运动。
这时,身后传来方悦儿的声音:“别走,跟你说点事儿。”
林烨回身看了眼,确认是跟自己说之后,飞回沙发落定。
很难想象这是一个人跟一只鸟的交流方式,不过在这件事上,方悦儿反而比林烨更觉得理所当然。这姑娘从小就对动物有种偏执的狂热,她认为人与任何动物是可以沟通的,只是缺乏一个契机。这也是她报考宁市生物系的原因。
可惜,她一直未能成功,直到林烨的出现。
方悦儿洗完餐具,回房了一趟,出来时,手中多了一份纸。她在林烨身旁坐下,低声道:“我钱快用完啦!”
林烨一愣,反应过来后心中一凛,这一天果然来了吗?
方悦儿自言自语道:“这几个月的开销太大,家里都问我把钱用到哪里去了,如果他们知道我已经提前预支了下个月的生活费,肯定会骂我的吧。”
林烨心说何止是骂啊,你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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