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她儿子怕她伤心,没告诉她事实,她有眼睛,有心,能感觉的到。她儿子的腿可能很难恢复正常了,她那么完美的儿子,以后可能要成个摆子了!她能不心碎吗?
她是当妈的,自然爱自己孩子,她儿子怎么样,她都不嫌弃。但,事实就是事实,她儿子的腿确实瘸了!
一般人家,疼女儿的,是不会想着把女儿嫁过来的,一定要嫁过来的也是没有办法的。虽然,她其实不缺儿媳妇,只要把他们家老叶的出身亮出来,儿媳妇什么样的找不到。但,她不想这么做。这样做的话,她儿子还能娶到什么真心的媳妇啊,还不是看上他们家的身份了?
所以,她虽然没有见过纪迎春堂妹,她心里已经对她有了好印象。她如果愿意嫁她儿子,她一定会把她亲闺女待的。
她今天一来,说明目的。纪迎春她娘,张口就是让纪迎春堂妹替嫁的话,虽然她有点吃惊,这家子办事怎么这么荒唐,但细细想来,也不是不行,既然纪迎春她娘敢把话说出来,看来还是有一定把握,那姑娘会同意。不然,她不会当着纪家奶奶的面,这么明目张胆的说出让侄女替嫁的事情。看来是经过纪家奶奶同意的。
纪奶奶虽然不高兴,老大家的话里话外贬低夏夏的举动,但她确实是同意的。虽然叶家那孩子是个瘸子,她相信自己看人不会出错,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叶家父母明事理,懂是非,家庭富裕。即使他们家儿子腿瘸了,也饿不着她的夏夏,反而因为他们儿子有缺陷,还会优待她的夏夏。再说了,她的夏夏勤快能干,也不需要别人养,既然如此,夏夏嫁过去了,她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啊?
再说了,夏夏本身就比迎春能干俊俏,怎么说都是叶家占便宜了。这样的话,夏夏要求的,让她的孩子有一个姓纪,也不是不能提的。
几个人正说着婚事,纪迎夏回来了。
刘志梅第一眼看到纪迎夏,就很满意。这闺女眼神周正,气质斐然,虽然穿着到处是补丁的衣服,也掩盖不了她自身的风华。这气度,不是纪迎春那村姑模样比得了。听说这孩子的父母都是军人,而且外公还是大学教授,她自小就是跟着外公长大,耳闻目染之下,文与武的结合,自有有一股说不出的神秘气质。刘志梅连连点头,这儿媳妇,她要了。
纪迎夏不怕困难,不怕艰苦,唯怕不自在,不自由。她宁愿自己累点苦点,哪怕被人看不起,也不愿欠别人恩情,恩情是一种牵绊,它可以让她妥协很多她不愿的事情,这种心灵上的不自由,让她烦不胜烦,她心里感激爷爷奶奶在她嫁人前,搬了出来。
爷爷奶奶带着她从大伯家搬出来,就是一种表示,表示她和大伯一家之间只是伯伯侄女的关系,再无其他,那几年的养恩,她已经用抚恤金还了,再不欠他们。聪明都能看的出来,相信她大伯也能看的出来。
如果她没搬出来住,她就要从大伯家嫁人,这就形成了嫁女和娘家的关系,她不愿意,哪怕没有娘家呢!她也不愿意给予大伯母或者纪迎春攻击她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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