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爷爷和纪奶奶人老成精,他们知道他们现在活着能弹压的住大儿子大儿媳妇,待到他们百年之后,哪怕大儿子不会,大儿媳妇也会找夏夏麻烦的,毕竟夏夏手里的遗产太动人心了。大儿媳妇的贪婪,他们老两口这么多年看得分明。所以才会考虑带着夏夏出去过,这样夏夏和大儿子一家就是两家人,以后,他们即使想要夏夏的东西,也得考虑考虑,养女和侄女可是不一样的。
纪高华哪里想到,他爹娘已经把他们两口子看得这么明白了,他一心觉得,他爹娘为了迎夏不要他了。正在心塞呢,哪里还考虑到其他的啊?
李梅英虽然霸道自私,但脑子真不怎么聪明,她哪里能考虑到这么多啊?她巴不得老头老太婆搬出去过呢,她伺候他们这么多年了,也该歇歇了。
就是纪迎夏,她还有点舍不得,毕竟那死丫头虽然看着不讨喜,但她勤快啊,家里活基本都她干了,她走了,这些活都谁干啊?她一天要忙地里,哪有时间做家务啊?再说了,她也不喜欢做饭,这几年有了儿媳妇和纪迎夏,她几乎没下过厨房,怎么做饭她都快忘了。
这万一纪迎夏搬走了,谁做饭啊?她儿媳妇怀孕了,眼看着肚子一天大过一天,也不可能让她做饭,难道还让她干一天活回来,还继续做饭不成?光这样想想,她都觉得累。
“娘,纪迎夏搬走可以,但每天必须过来给我们做饭!”李梅英想来想去,觉得这个法子好,她养了纪迎夏五年,让她帮忙做点饭,她应该不会拒绝吧?
纪迎夏在旁边收拾东西,听了李梅英的话,嘲讽的笑了笑。
纪奶奶看稀奇似得看着大儿媳妇,她冷冷的说道:“你可真会想,夏夏凭的什么要回来给你做饭?”
李梅英张了张嘴,强硬道:“娘,我养了纪迎夏五年,让她给我们做顿饭怎么了?”
纪奶奶冷哼一声,“老大家的,我这老太婆自问不是个坏婆婆,但你李梅英也不要仗着我的好性,得寸进尺!夏夏在你家吃了五年饭,但她是交了伙食费的,不仅如此,她甚至供养着你一家子,你敢说这几年你们的花用不是夏夏爸妈的钱,甚至你的宝贝小儿子,如果不是高耀的抚恤金,他能上的了工农兵大学?做人不要太贪心!”
迎夏坐在矮矮的凳子上,腰挺得直直的,双腿贴在一起,一只手拿了个馒头,另一只手撕了块馒头正往嘴里送,听到大哥的话,虽然不喜在吃饭时说话,但毕竟入乡随俗,她既然已经不是原来的她,有些东西没必要计较,她停下手里动作,微微一笑,“大哥,我现在长大了,是大丫头了,当然不能像以前那样了。”
居宜形,养宜气,味归形,形归气。不管人的性格多么相似,生活环境和教养条件对人的影响都是非常大的。原主长期生活在大伯母的压迫下,洗衣做饭,天天干粗活,即使上了学,有点想法,但其实还是个村姑而已,而她从小呼奴唤婢,锦衣玉食的,不管是嫁人前,还是嫁人后,从来没受过委屈,虽然从小跟着父亲习武,没有学习那些大家闺秀的做派,但也是熟知礼仪的,骨子里的高贵与优雅,不是想忘就能忘的。
“丑人多作怪!”纪迎春小声嘀咕,她看纪迎夏虽然穿着大块大块补丁的衣服,依然姿态美丽,心里说不出的嫉妒,这也是她讨厌纪迎夏的原因,明明她穿的都是自己不要的衣服,明明自己穿的比她好,为什么自己看着就是没有纪迎夏好看。她是有见过小婶的,小婶很漂亮,穿着一身军装说不出的自信迷人,纪迎夏就是遗传了小婶的样貌所以才会这么好看的,她不高兴的撇撇自己的娘,她娘就不好看,所以她才样样不如纪迎夏,为什么她不是小婶的女儿呢?
纪奶奶斜眼看了纪迎春一眼,把手里的碗,放到餐桌上,说道:“夏夏就要这样才好,丫头家家的,要坐有坐相,站有站相,不要像个野小子似得。像什么样子!”说完后,端起碗又撇了纪迎春一眼。
纪迎春撅撅嘴巴:“奶,农村人不都这样吗?瞎讲究!”说完不屑的撇了眼纪迎夏,其实心里则在想,她也想像纪迎夏那样啊,但,她忍不住啊,她坐直一会儿,就感觉腰都不是自己的了!
李梅英大口喝着稀饭,呼哧呼哧的,喝完一碗后,她说道:“穷讲究那啥,农村人吃饱喝饱就行了,都忙着干活了,谁还讲究那玩意!”
纪奶奶听了大儿媳的话,只感觉朽木不可雕也,就这样还想把女儿嫁到城里去?别丢人现眼了!想到这里,她狠狠喝了口稀饭。就是一土麻雀命,还想当凤凰呢!连凤凰的样子都模仿不了,还想当真凤凰?
大堂哥纪迎北翻个白眼,他随便说句话都能引发一场家庭革命,看来以后在家说话都要注意点了。
吃完饭,纪迎夏帮着收碗,这以前都是原主的活,她来了也不能改变太多,不然引起怀疑就不好了。可是看着这些油腻腻的碗,她实在不知如何下手。
“怎么了,病了一场连碗都不会洗了?”大伯母李梅英看着愣在那里的纪迎夏,夹枪带棍的说道,“看来还真是大小姐命了!这病生的好啊!”
纪迎夏抿抿嘴,没吭声。试着回忆原主以前怎么做的,她照着脑海里的记忆,慢慢的把碗摞在一起。
大嫂丁小曼在旁边帮忙,她笑着道:“夏夏,你病还没好,歇着吧,我来收拾!”
纪迎夏微微笑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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