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安这人虽然没有什么本事,但万事都是以她为先。都是女人,薛白梅很明白作为一个女人内心深处需要的是什么。所以她怕自己的女儿在以后需要人疼的时候,这个人却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及时给她温暖给她爱。
母女两人开诚布公,林馥馥索性也说:“妈,因为他的优秀,我也想努力做个更优秀的人。我不觉得累,相反,和他在一起我很开心。”
“傻姑娘。”薛白梅叹了口气,“谈恋爱的时候当然都是好的,可是以后过日子不一样啊。”
“那我就和他谈一辈子的恋爱。”
薛白梅无奈地笑了,摇了摇头,“算了,你开心就好。但记住,无论如何,爸妈永远是最爱你的。”
从某些方面来说,薛白梅也一直是挺开明的一个人。从知道女儿和莫炀谈恋爱那会儿,她心里就没有想过拆散这个词。
林馥馥第一次听老妈说这些话,心里突然有些酸酸的。
突然薛白梅话锋一转,“对了,那上次那个相亲的对象,你们还有继续接触吗?”
“妈,那次相亲结束之后我就没有和那个人联系了。”说起来,那个翻版莫炀叫什么林馥馥好像都记不起来了。
对方大概也知道林馥馥心有所属,所以一直没有主动联系。
“我觉得那个男孩自己也挺不错呀。”
林馥馥头皮发麻,拿起自己的包起身,“妈,我出门啦。”
“着急什么,话还没说完呢。”
转眼,林馥馥人已经溜走了。
薛白梅坐在椅子上摇摇头。
儿女让人操心一辈子,这句话真是一点都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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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馥馥能去哪儿,自然是去找莫炀的。
既然家里都知道了,她也就不再畏畏缩缩的,大胆地开着车去了水湘谢。
正准备发动车子,林馥馥发现飘雪了。
十二月中旬的今天,烽市迎来了今年的第一场雪。
林馥馥下了车,伸手接了一片雪花在手心。很快,雪花融化。
她拿出手机,给那头的莫炀打了个电话,“下雪了诶。”
莫炀也正站在窗口,脚边围着几只小猫,他轻轻地“嗯”了一声,“可是我记得,你不喜欢下雪。”
林馥馥欣喜:“原来你知道啊。”
“嗯,我知道。”
相较于大多数南方人喜欢雪不同,林馥馥从小就不太喜欢下雪。
林馥馥一直觉得,南方下雪是灾难,雪后湿漉漉的地面,从室外到室内必定一片泥泞。更别提下雪时的寒冷,在没有暖气的南方,一切都是难么难熬。
以前冬天写作的时候尤其难熬,手指头露在外面冻僵,字写起来都是歪歪扭扭的。
那年林馥馥家开过小卖部,到了冬天下雪天的时候屋子里总是能被踩得一块一块黑渍。她那个时候总是要拿着拖把,随时准备将被人踩脏的地面拖一遍。
下过雪之后等待化雪,即便是阳光明媚,但晾晒的衣服好像怎么都干不了。
刺骨的寒冷,这都是林馥馥小时候的记忆,所以对于烽市的冬天她一直都不太喜欢。
可现在似乎大不相同了。
当林馥馥光着脚踩在大理石地板上眺望着窗外的雪,当她的脚边缠绕着几只爱粘人的小猫咪,当她不用再穿得笨拙不堪,寒冷阻挡在外,这个冬天似乎也可以很美好。
莫炀走过来从背后抱着林馥馥,难得看她一脸兴致盎然。他
印象里每每到了下雪天她总是一脸的不开心,别人去玩雪,她总是离得远远的。
他不想扰了她,却不得不说:“休息了这么些天,今晚我得去北京了。电影的后期要跟着,也要准备演唱会的事宜了。”
本来是今天一早就要离开的,但因为天气原因,他又可以偷偷赖着不走。
林馥馥了然地点点头,她逐渐在习惯他的繁忙。像现在这般悠闲时光,都是偷来的逍遥。
其实最近一段时间他们几乎天天黏在一起,林馥馥要上班,那么莫炀中午就开着车带着自己做好的爱心便当去地下车库等她。
莫大爷这段时间像极了全职家庭煮夫,每天上午对着冰箱里的食材一番研究,他现在沉迷制作美食不可自拔,没事就拉着朱嘉上给自己指导。
现在又要去北京,最不想离开的是他自己。
“回来再给你做饭好不好?”莫炀说。
林馥馥笑,“辛苦你了。”
于是,这也是林馥馥第一次送莫炀去机场。
两人这次分别少说也要十天半个月的,越是这般亲密无间,越是舍不得分离。
在机场要道别的时候,莫炀揽着林馥馥亲了又亲,“一个人乖乖的,想我了就给我视频,我都在。”
她乖乖地点头,“你快走吧,催了呢。”
“操……老子不想走。”
怎么就会这样呢,明明不过是几个小时的行程,却觉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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