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难保证会不会发生踩踏事件,这真不是夸张的说说。
烽市这个地方不像是上海和北京这种一线城市,充其量这里就只能算三线城市,所以能看到明星是难得。莫炀虽然不是烽市人,但因为他以前在烽市读过书,故而也被当成是半个烽市人,可以称得上是烽市之光。
女装店逛出来之后,相邻的就是一家精品男装店。
反正随便乱逛,两个人就像个无头苍蝇似的就钻进了这家男装店。
没想到还真的让林馥馥看上了一件男装大衣,她正想说让营业员把这件衣服拿下来看看,就听到身后一个女生道:“您好,能把这件衣服拿下来我看看嘛?”
是很甜美的女声,让林馥馥不禁转头来看了眼。
女孩子见林馥馥朝自己看,于是礼貌地朝林馥馥点了一下头。
周小琴在林馥馥耳边说:“哇,我是见到天仙了吗?”
是啊,天仙。
林馥馥愣了好一会儿终于找到一个形容词可以形容眼前的女孩子,真的好美啊。
女孩子穿一件大衣,脚上踩着一双平底单鞋,长发披散在脑后,怎么看都让人觉得好仙。
她的美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那种美,美得毫无攻击性,看起来又柔弱,又惹人疼。即便林馥馥一个女孩子,看到了眼前这个女孩子都忍不住感叹。既生瑜何生亮啊。
服务员将那件大衣拿下来给女孩子看了眼,只见女孩子皱了皱眉,“不知道我男朋友会不会喜欢这种款式。”
服务员笑着说:“这种大衣款式最经典,永远都不会过时,不知道你男朋友穿多大的?”
女孩子想了一下说:“他快有一米八五吧,体重大概是75公斤?”
好像不是很确定的样子。
“呦,这就是典型的衣架子。”服务员说。
女孩子也笑了笑,“他穿什么都挺好看的。”
这一笑更是不得了,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气少了,好像是落入凡间的天使一样,又生动又有灵气。
服务员说:“那就穿这件吧,我看l号的就可以了,我们装柜每个号就只有一件了,刚好还有l号,他穿应该很帅。”
女孩子点点头,碰巧电话铃声响起,她对服务员说,“嗯,帮我留一下,我先接一个电话哦。”
服务员笑着说好。
一旁周小琴看了看这些男装,又看了眼侧过身接电话的女孩子,对林馥馥说:“你猜仙女的男朋友会是什么样?真知道谁会有那么好福气。”
林馥馥摇摇头,想象不出来。
谁知周小琴又说:“怕只怕仙女配猪头。”
额……
好像现在社会上也挺普遍的。
不过林馥馥不打算八卦那么多,只是其实她也挺喜欢这件男士大衣的,就像服务员说的那样,这件大衣款式很经典,属于永远不会过时的那种。在杂志社工作久了,其实林馥馥对时尚的触觉还是挺灵敏,但越是这样就越知道,经典的永远是最容易搭配的。
不过既然对方先看中了,她也不强求。
林馥馥正准备拉着周小琴的手准备继续逛逛,就听到身边这个甜美的声音在说:“疆疆,我一个人在逛街呢,好无聊啊,你还在加班吗?”
j?
林馥馥心里咯噔一下,不会是他哥吧?
☆、(*^▽^*)
不过林馥馥很快否定了这个想法。
不不不, 他哥哪里来那么好福气哦。
出了男士精品店又继续逛了逛, 最后其实林馥馥也没有买什么东西。不过她倒是买了两件浴袍, 一件女士的, 一件男士的, 情侣款式的。
上次逛超市的时候莫炀没有买到情侣款式的浴袍一直心心念念, 林馥馥倒是记着的。
他这个人有时候是真的孩子气,明明是一个人阳刚气如此之重的人,跟任何人说大概任何人都不会相信居然会吵着一定要买情侣款。
逛街结束之后照旧是要在咖啡馆里坐上一坐, 喝点东西的。
周小琴今天的战利品多,她是特地犒劳自己的。
上次她因为人.流在家里躺了那么久, 感觉整个人都要发霉了,所以才提前约林馥馥一起去逛街。
关于那件事,其实也一直是林馥馥心里的一个疙瘩。
周小琴虽然一直都不说, 但是林馥馥心里知道,所以林馥馥才会爽了莫炀的约特地来陪周小琴。
现在气氛愉快,林馥馥于是开口:“你最近还好吧?”
办公室里没有人知道周小琴人.流一事, 林馥馥从没有对任何人说过。
周小琴手里搅动着咖啡,闻言勾起唇笑了笑,笑容里有些凉意,她说:“其实也不算很好,但也不差啦。”
时间过去也那么久了,周小琴心里其实慢慢能够接受这一切,但是免不了还是会想起。想到的时候,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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