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你下面不太一样喔!先给我看一下,我钱马上给你……」
毕竟静蓉不是职业妓女,何况钱也不是她当流莺的主要目的,所以就任由
那名男子对她的下体评头论足了。
有了第一次被恩客拖拉了太久的经验之后,静蓉学乖了,于是放下裙摆说
道︰
「好了啦!等一下给你看个够……」
不得已,那男子悻悻然的拿出一个男性皮夹,数了一千五百元的钞票递给
静蓉。
就在静蓉收下钞票的同时,男子开口讲话︰
「妳是新来的……?」
「什么……?」
「妳知不知道我是谁?」
「什么……谁?」
「嘿嘿!妳在这里拉客,连管区的(负责此辖区的警员)都不认识喔?」
「有人跟我投诉说,亲子公园有流莺在拉客,妳是不懂还是胆子太大?在
这里做这种生意!?」
「我…我……我不知道……」静蓉吓得不知道如何应对。
「求…求求你……我下次不敢了……」静蓉本能的哀求道。
铁了心的警察,不理会静蓉苦苦的哀求,坚持带她回警局做笔录。不知是
警察的主动通知还是警局里面有内应,不久,就有几名记者到警局里面打算采
访了,除了平面媒体记者以外,更甚者,还有电视台记者到场,羞得静蓉向警
员要了一件外套,将自己的头部牢牢的包住。
后来,经过了好一阵子的折腾,记者纷纷散去以后,明仁才在深夜时分来
到警局,将静蓉保释回家。
这么小小的一件抓流莺事件,却在当今社会中,于媒体圈里掀起了一阵小
小的风波。不但在电视新闻里有短短的影像报导,而且在隔日的报纸上,还有
斗大的标题写着太岁头上动土,副题写着笨流莺竟向管区警员拉客,
内容里一开头就写道一名三十余岁沈姓已婚女子,本身是高科技业的主管,
从事计算机软件设计的她,因为欲求不满,竟然于下班后化身为街头流莺,于
亲子公园中拉客。熟料有眼无珠的她竟然不认识辖区警察…………
※※※
同时,于静蓉第一次接客的隔天,明仁要求她向世钦等人,表明要终止这
种不正常的关系,并且向静蓉的公司提出辞呈。其实,主要的目的,还是要向
世钦要回裸照与录像带。
这天下班后,静蓉来到世钦的住所,同时也约了佩娟到场。
当静蓉告知他们,关于明仁获知他们的奸情之后,世钦小两口都很惊讶。
经过仔细的询问与长时间考虑之后,世钦原则上同意归还裸照与录像带(世钦
大概怕惹出更大的风波吧!?)
「她老公知道是她的事,我们干嘛配合她……?」佩娟不服气的表示。
「难道你要她一直跟我纠缠不清?」世钦威胁佩娟道。
「又…又没有……谁叫她这么不要脸……才……」佩娟为之语塞。
在世钦不断的圆场之下,佩娟才勉强的同意这样的决定。
「世钦……谢谢你……!」静蓉眼角泛着泪水,含情脉脉的看着世钦说道
。
「妳干嘛~!?演戏呀!?我跟你讲喔……」佩娟仍然不服气,但是讲到
一半就被世钦阻止了。
「佩娟!不要再说了!到此为止!……」世钦阻止佩娟继续发挥下去。
可能由于明仁要静蓉传话说,假如他们愿意终止这种关系,并且返还裸照
和录像带,明仁愿意不追究他们以前的种种,所以事情才有这么圆满的解决。
谁知道,佩娟任性、得理不饶人的表现,实在让静蓉难以忍受与担忧,明
仁也经由静蓉的转述,了解了佩娟的态度。于是明仁要求静蓉设法单独约佩娟
出来谈谈,必要的话,明仁也愿意和她沟通一下。
那是在静蓉第二次接客后的隔日,静蓉差点在电话中和佩娟吵起来,好不
容易才取得佩娟的首肯,相约下班后于某处较偏僻的公园碰面。
本来明仁的意思是要请佩娟吃晚饭以后再谈的,但是佩娟坚持不肯和他们
吃饭,于是就各自用完晚餐后,于晚间八点半左右,在公园门口碰面。
「你不是说你老公也要来?」佩娟发现只有静蓉独自前来。
「他说他要在车上等一下,有需要我再去叫他……」
「干嘛?埋~伏~呀!」
「不…不是啦!他说免得大家尴尬……」
佩娟本想揶揄静蓉一番,可是回头想想,觉得明仁的顾虑也有道理,于是
和静蓉就找个公园里的凉亭坐了下来。
这个公园是没有围墙的设计,一冢一冢的土坡上面都植上新草皮,土坡顶
上都有一个凉亭,属于新式的设计。
他们两个挑选的凉亭,是靠近大马路旁的土坡,除了深怕这个公园因地处
荒凉,不敢深入公园里以外(虽然时间还早,但是公园四周的道路也没有什么
人车出没),就是方便和明仁联系,因为在凉亭里,可以看到明仁的黑色奔驰
轿车就停在路旁。
「妳真奇怪咧!都答应妳的条件了,还要谈什么?」佩娟劈头第一句话。
「是…是我老公想和妳谈谈……」
「要谈什么?既然这样,他干嘛躲在车子里面……?」
正当他们两个你一言我一句的说着时,突然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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