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我也一样。”
就这样,李思远取消了原先的行程,和我一起在北京住了两天。我们白天参观故宫,游玩天安门广场,拍几张照片;晚上到迪厅蹦迪,去酒吧喝酒,我在厕所里撒了几泡尿,李思远跟一个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北京妞,不知道在哪个角落里放了几炮,然后我们都凯旋而归。离开首都之后,我们便一路从内蒙古到宁夏,再到甘肃,再到青海,三个月时间内,我们几乎跑遍了这几个省所有的大型国企。我们去看了敦煌莫高窟,看了月牙泉,还有月牙泉旁边的鸣沙山。
而我在鸣沙山顶对着李思远和无数的陌生游客,发出了有生以来最豪迈的宣言,我用尽我吃奶的力气高声地叫喊道:
“明媚——我——爱——你!我要爱你一生一世——明媚!”
“你还真不错啊?!我到现在还没有真正地尝过恋爱的滋味呢!”
李思远这个到处留情的花花公子,居然在一旁发出了这样的感慨。这世界真是不公平啊,人家夜夜笙歌,而我只能画饼充饥,却还要招来这样的“羡慕”,您说这叫什么话?!有时候我在想,像他这种美男子的爱,就如基督徒眼中的耶酥,不可能只献给某一个女人,否则会引起公愤的。说到我这个好朋友,他愿意独守一棵树而放弃整个森林?即使天塌下来了,我也不敢相信。即使他有这种想法,这世间那许多妙龄女郎,怕也不可能让他安心地将这个思想付诸于实际吧?对于李思远来说,爱情有时候就像猪肉,过了一定期限就会变质——一份没有新鲜感的爱情,您想让这样一个英俊小生能安心地去维持多久?!任谁处在他那样的位置,恐怕都是一样。
我永远都不可能有李思远那样光鲜的外表了,因此,我只能继续我的单相思。
“顾晓菲不算吗?”我说。
“去她的吧!”李思远愤愤地说。
对于李思远来说,顾晓菲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他感到气愤也算是情有可愿的吧!
我和李思远在一起的三个月时间里,先后寄了十几封信给明媚;在自己的日记本里,也记载了无数的思念和感慨。现在,我再摘录几篇本人的日记于此,让您知道我当时是怎样的一个痴情种子,怎样的一个超级“情圣”——您若非要说我这是花痴,本人也绝不表示反对。而且,我可以向您保证,以下之日记绝没有造假之嫌,如果有朝一日,本人功成名就,您就可以像看无数名人传记一样地看到司马南的极品情书了——嘻嘻!我怎么觉得有些毛骨悚然?到那一天,我恐怕都在陪毛主席他老人家在喝茶了吧!其实,除了那些跟我一样有偷窥症者之外,其余的朋友在读以下日记时,只要不是在昏昏欲睡,我便已经知足了。我在日记中是这样不厌其烦地唠叨的:
现在,我都有些不敢记这样的日记了,因为我一握起笔想起的就是你,写出来的也是你,这样的一本日记还是我的么?
现在,我都有些不敢去思考了,因为不论我脑中在想着什么样的事情,是重要还是不重要,你总是冒冒失失地会闯进来,驱也驱不走,打也打不出,无奈的我却还总是傻乎乎的笑,这样的思考还是我的么?
现在,我都有些不敢去看女孩子的脸了;因为她们的脸仿佛很古怪,像一面镜子,突然地便会显现出你的面容,我怕自己在某个似曾相识的脸孔上,一时忍不住便喊出你的名字,那副神经兮兮的样子自己可能不会觉察,但有可能会吓着那些陌生的女孩子吧?
现在,我都有些不敢去面对空余的时间了;因为此时“讨厌”的你,便像个魔鬼似的跑来蚕食我的心灵,不让我安静,唉,你这个狠心的小家伙,为什么那一点点的时间也不肯留给我自己呢!
正传 【男色天下】 第一卷 第八十七章
现在,现在都已经是凌晨了,你这个撒旦的女儿,大概早已进入梦乡了吧,而我却还是毫无睡意。现在,就让我变成一只小蜜蜂吧,飞入你的梦乡,“我要报复”,去骚扰一下你这朵花儿,让你也尝尝失眠的滋味,看你还能睡得那么香甜么?现在,现在就去,去吻你,唉,我怎么又将这“咬”字写成了“吻”字呢——虽然它们都长着同一个嘴巴!想必,你又给我施了什么魔法了吧!放了我吧,你这个魔鬼的女儿。
现在,又是现在;瞧,现在的我又在做着怎样的傻事啊,再好好地瞧一瞧自己的这张脸吧,现在的“我”还算是我么?现在,就让“现在”去死吧;因为,它不死我便会发疯,而你——这个撒旦的女儿肯定会幸灾乐祸,还会窃笑不已,“瞧,你这是活该”,你会说出这样没良心的话吧。想想我吧,你这个没有心肝的女孩,怎么能如此地折磨我,还总能装着若无其事呢!
亲爱的上帝!既然您将我的心,我的灵魂,我的思想都给了这个撒旦的女儿,何不将我的躯壳也一并给这个姑娘?
——零零年七月十一日凌晨两点记于甘肃敦煌飞天宾馆
“相爱不一定要在一起!”
这是一首歌里面的歌词。或许,这有它的道理。可是,这样的爱情也未免有些太残忍了吧?谁能忍受?谁能真的很坦然地面对这份感情?“分离不一定都要哭泣,虽然疼痛不已!”这也是这首歌里的句子。我不知道写此歌的作者是否真的用心去考量,一份真爱又岂是“疼痛”便能说清!流泪又怎能消释“分离”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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