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面的鲜卑人密密麻麻,衣裳杂乱,根本没有统一的装束,但都穿着皮甲。粗看上去,很像是汉地的马贼,背后背着骑弓,马背两旁挂着两到三个箭囊,长矛、腰刀或骨朵悬挂在鞍后,口鼻间还蒙有布条,看来是预防尘土的。
鲜卑突骑分的很散,不少战马上并没有人,在东方平坦的草地上轻快的奔跑,看上去有些杂乱无章,但是在行进中,始终保持着一种用于搜索围猎的队形。每骑之间相隔的距离,既不近也不远,如果在战斗中,刚好可以互相间照应,也不会因为距离太近而互相影响。
很快,这支鲜卑突骑就发现了早早发起突击的韩易军,鲜卑人大喜过望,终于围住了该死的入侵者。立即适时的取出背后的骑弓,准备剿杀这股凶残的入侵者。
而韩易一军在奔行中,按照冲锋的阵形,排成一个三角形状,这是汉人步卒的攻坚队形,也是决死的冲击阵形,用在骑卒身上也同样好用。位于锋尖的是韩易可以许以生死相托的成齐,其后是骁勇仅次于文丑与高览的吕旷吕翔兄弟。“血恨军”的骑卒则紧紧的跟随其后。
然而此时,即时是再愚蠢的人,也明了了此时的境况。已军以被鲜卑人团团的包围了。“血恨军”无法形容自已的心情,从胜利到决死,变化的如此突兀,让人的心情甚至连反应都来不及。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都知道这次作战的凶险,无论是害怕还是勇敢,最终的结果大不了一死。在鲜卑地为奴太久了,久的已经忘记了汉土家乡的模样。但再是忘记,只要能落叶归根,死后可以埋在家乡,那就心满意足了。前方就是回乡之路,谁敢阻拦,杀
就连救命恩人的犷平长都没有放弃反抗,自已一条贱命又值什么。不随着犷平长冲锋杀敌,即使投降鲜卑人,最终也是难逃一死,还不如追随着犷平长轰轰烈烈的厮杀一场。无论什么,在此刻都不是最重要的,如何杀死敌人,才是此时最应该考虑的问题。
“杀啊!”
成齐一声高呼,当先策马冲入敌阵,吕旷吕翔兄弟也毫不迟疑,紧跟而上。兵法有云:两军相会勇者胜。此刻拼的就是气势,如若能够给予敌人迎头痛击,敌人本是联合作战,在舍不得硬拼的情况下,一定会有所顾忌。所以成齐等人此刻全无留手的意思,迎头就是全力突击。
顿时间,万马奔腾而过,隆隆的马蹄声直穿天际,激荡苍穹,带着舍弃一切的英勇,无畏的冲向人数占据绝对优势的鲜卑人,气势惊天。
鲜卑人万万没想到这支汉军在鲜卑各部联军的如此强势合围下,不仅没有向北方逃窜,就连防御都没有做,直接就向他们冲杀过来。一时之间,打头的鲜卑人可没有心思为他部报仇而损伤了自已,立时缓了一缓,似乎想让过汉军,冲向汉军两翼,从后面围杀。
成齐当然不会让他们如意,狠狠的一策马,直接对着鲜卑突骑冲了过去,两支全力奔跑的骑卒队伍凶猛而又激烈的冲撞到了一起,今天的第二场骑兵战顿时展开。
汉军借着暑夏太阳西斜的光辉,鲜卑人难以睁眼骑射之时,大量的向鲜卑人抛射出杀人的箭矢。鲜卑人在烈日的直接照射下猝不及防,纷纷被飞来的利箭所射杀。无数的战马倒了下去,尸体被后面的骑兵所践踏,转眼间就成了一滩烂泥。
不过这些鲜卑人毕竟非等闲之军,他们干脆闭上眼睛,直接对着前方一阵散射,虽然没有中什么目标,但整支队伍却从慌乱中镇定下来,又保持着松散的冲锋队形,迎着汉军冲了过来。
“去死。”成齐是整支队伍的锋头,是最先接近鲜卑兵的一员,他挥扬起雪白闪亮的大刀,狠狠的劈向一名鲜卑人,这名鲜卑兵连喊都没喊一声,就pēn_shè出一缕鲜血,成为成齐刀下的又一冤魂。
跟随而至的五千余汉兵,带着死亡毁灭的风暴,跟随着成齐的步伐,裹胁着生与死的悲壮,挥舞着各自的兵器,硬生生的杀进敌人的战阵之中,在他们狂野的身后,只有敌人又或者战友的鲜血和尸首。
汉军这次的突击凶猛而决绝,就算是久经战阵的鲜卑突骑,在没有拼死一战的心理下,一时间也没能抵挡的住,加上他们的攻击队形摆的很开,队列中的空隙比较大,集中起来一致冲锋陷阵的汉军队伍,非常容易的就撕开他们的防线,勇猛的向着队伍深处杀去。
冲进鲜卑人的大队中,韩易发现了一个非常古怪的事情。鲜卑人的人数虽然比自己一方要多,但进攻队列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坚实。这些鲜卑兵排的很开,横面非常大,纵面却很薄弱。虽然队伍很长,但队列中的士兵却很少。
自己一方的三角锋矢突击阵型,始终可以在局部保持优势兵力。拦截的鲜卑兵基本上都是一触即溃,完全不能撼动己军。即使已军只有锋头三百余人是精锐士兵,但还是让自己一方硬生生的冲了进去,犹如进入无人之地。
这种情况让韩易一时有些弄不明白,按照步卒的常规,步卒应该是集中使用。骑卒的使用虽与步卒不同,但在两军相互突击之时,要保持强大的冲击力与一定的持续攻击能力,并给予敌人最大的杀伤,突破敌军的防御。
换句话说,骑卒的冲锋横面要求薄而纵面却要求厚实,就向一把尖枪,枪尖的地方最为锋利,而枪杆却要求结实,这样才能保证给予敌人最大的杀伤力。
可是面前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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