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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凌现在可没有闲心去管张蓝风内心里的波澜,他正拿着一把黑黝黝的菜刀对着案板上的野兔肉招呼。
炖整只的兔子当然好,问题是他没那个耐心。
就这样的几只兔子小火慢炖怎么也要两个时辰肉才能入味,没有高压锅一点快的办法都没有。
那就干脆红烧。
红烧兔子肉,啧啧,味道也是美极了。
做好之后要给玉儿送点,不然今天的事根本就过不去,玉儿记恨的时间可长。
酱油是个好东西,放一勺进入提色又入味,还有糖霜,这是必不可少的。八角、香叶、麻椒、茱萸叶、大蒜,都是调味必备的东西。
反正自己就是随口说说,也不知道李三是怎么从洪州城里找到的,居然一样也不少。
顺便再从酒楼买回来几个小菜,肉不要,就要素的。可惜味道一般,陈凌尝了一口,烧的完全不入味。
虽然炒菜已经悄然在大宋开始流行,但是菜品很少,诺大一家酒楼炒菜也不过七八种,还是放点油放点盐直接就炒的那种。对油温、火候的什么根本就不注意。
码头边的池塘里有不少的荷花,让李三弄了很多的莲藕过来,猪肉是现成的,直接剁成肉馅。这种体力活陈凌是干不的,不然第二天他的胳膊肯定会酸痛的抬不起来。
李三做这种事最合适不过,天天都拿着大刀抡来抡去,剁肉这种事他最擅长。
炸耦盒,一道最简单不过的菜。
剩下的藕片用开水煮过,然后过一遍凉水,浇上蒜汁、姜末、糖霜,咬一口下去,恩,味道鲜美。
李三抱着一个海碗胡吃海塞,连兔子的骨头都咬碎了,在陈凌和玉儿的目瞪口呆中咕咚一口咽了下去。
这家伙是狗转世吧,连骨头都咽的下去,那些锋利的茬子就拉不破喉咙?
杨文广要好点,起码吃饭是用的筷子,只是满脸的油花子实在看不出一点官二代的样子来。
做饭用了一个时辰,却只吃了一盏茶的功夫,瓷盆里被添的干干净净,一点都没有浪费,如果不是陈凌好心的提醒李三那些八角、香叶什么的不能吃,估计李三会一起吞下去。
盆是不能用了,想起李三的舌头在上面添来添去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陈凌就对那个瓷盆充满了敬畏,再三嘱咐玉儿以后那瓷盆就是李三专用了。
张蓝风看着一桌子的骨头欲哭无泪,这是他抓来的兔子呀,结果连一根兔子毛都没吃到。
碗里的白米饭怎么都吃不下。
连道菜都没有。
自己做就算了,拿刀他可以,这做菜,你以为谁都像陈凌这么变态啊,闲的居然自己去做菜,又不是厨子。
最让张蓝风忍受不了的是,你做菜也就算了,居然比厨子做的还好吃,现在御膳房的厨子都把你当成最大的仇人难道你不知道?
本来皇帝在宫里吃的好好的,你偏偏要去弄一个什么火锅还有什么鱼啊肉啊,结果皇帝吃的津津有味。回到宫里再想吃,没有了!
御膳房的厨子辛辛苦苦忙活了大半天也没有做出让皇帝满意的菜来。
陈言杰和陈言实两个人行动起来果然也很快,银子真的是一个好东西,能让两个无能的人这么快就进入了角色。
洪州城里的店铺已经找好,虽然不是最繁华的地段,但是有引龙醉这三个字,不怕没人来买。
现在的问题是,怎么才能有足够的引龙醉来卖,仅仅靠船舱里那几十坛还不够送人的。
新建作坊?
不要搞笑了,哪里有那么多银子!
而且,即使有银子陈凌也不打算再新建作坊了,陈言鹤的庄子不就是现成的作坊嘛。等玉儿做了家主,这庄子就拿来酿造引龙醉。
既然已经到了洪州,当然就要把引龙醉的名气打出去,顺便把引龙醉的酒坊也建起来,就按照汴京的规模和样式。
一个酒坊是不够的,这诺大的洪州城怎么也要有个四五家,再往外扩展,然后遍及整个江南东路。这样算起来没有五十家是完全不够的。
有玉儿的支持,这五十家酒坊应该没有问题。
再说了,又不是白支持,让陈家在里面持股份就行了,谁都说不出什么来,赚钱的买卖为什么不做。
陈言杰和陈言实自然没有银子,但是他们这么多年在洪州怎么也认识几个狐朋狗友,这里面有一个就是开小作坊酿酒的。
因为没有官府的文书,所有是一个黑作坊,一年下来也就是酿个一百多坛酒,偷偷摸摸的卖掉。
作坊也不敢在洪州城里,不然那浓浓的酒味就能把官差招来。
洪州城往东三十里有一个村子叫马家村,这个村子只有二十多户人家,因为地势高低不平,周围都是一座一座的小山。所以这马家村每户人家住的很分散。在这里酿酒基本上没人发现。
“这样吧,我出引龙醉的配方,你们出银子,咱们三人一人三成,既然用了马兄弟的作坊,那你就占一成。怎么样?很公平吧。”陈凌看了看在马家村的作坊,地方宽敞,各色酒具一应俱全,如果日夜不停的话一个月酿造一百坛应该没有问题。
姓马的人叫马大超,听陈凌说居然让他占一成的份子,简直乐疯了。
引龙醉是什么别人不清楚他这个酿酒自然清楚,只要和引龙醉沾边,那就是抱住了一座金山呀。
别说一成,就是半成下来都够他几辈子花不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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