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梁父梁母对墨时谦是很满意的,只是跟唐越泽一比,家世相差太多,但也就只差了家世,现在他又冒出来个牛逼哄哄的亲爹,再联想到他昔日的“好”,自然就后悔了。
…………
池欢和墨时谦在黎城一共待了三天,第三天晚上飞回了兰城。
因为池欢口渴,而车上刚好没水了,所以下车后,她走在前面,率先进了屋,还在玄关换鞋子时就朝里面喊,“李妈,给我泡杯水。”
“哎,池小姐……”
是李妈熟悉的声音,但跟平时温柔和蔼的声调不同,带着一点局促和尴尬,池欢一愣,也感觉到了某种不同寻常的氛围,抬起了头。
李妈站在离她一米的地方,尴尬的看着她,又转而看了眼沙发的方向,“池小姐……那位老先生半个小时前到,说等你们回来。”
后面墨时谦也已经跟着进屋了,他身形颀长,一眼就看到了静坐在沙发里的,一身西装的男人,气势沉稳,不言不语,双手拄着拐杖,不怒自威。
李妈忐忑的出声,“先生……”
墨时谦俊美的神色是波澜不惊,“去沏茶。”
李妈一愣,“我已经给客人上茶了。”
男人坐下来换鞋,淡淡的道,“欢欢刚才不是让你端茶给她么,她渴了。”
池欢,“……”
自从那天晚上在古城她让他叫她欢欢,他跟谁都是这么叫……
本来姚姐悠然都是这么叫她的,称呼也没什么,只是被速来公式化又冷清的男人叫出来,就显得出奇的亲密。
墨时谦的从容接近淡漠,李妈的不安也被安抚了不少,“好的。”
池欢只看一眼,就隐约猜出沙发里的男人是谁……
五十岁左右的男人,一身熨帖考究的西装,双手交叠着放在拐杖的把手上,人活到一定的程度,气场这种东西,比任何的衣着修饰来得有辨识度。
沙发后站着伫立着两个保镖,以及一个三十岁左右大概是助理的年轻男人。
池欢有些无措,很快的换好鞋子,她看了眼男人的脸色,不温不火的眉眼挡不住那层冷漠。
换好鞋子,他站起身,朝着沙发的方向走过去。
池欢跟在他的身后。
最先出声的是站在后面的助理,他扶了扶眼镜,“小墨总,您回来了。”
至此,沙发里的老人才缓缓的掀起了眼皮,目光落在他们身上。
墨时谦微微低头,颔首,眉眼间是清隽的彬彬有礼,但也淡漠疏离,“董事长。”
老人面色不变,目光在他的脸上注视了会儿,随即又眯着眼睛看向了池欢。
池欢垂眸,清晰而客气的出声,“劳伦斯先生,您好。”
众所周知,clod—er的背后是华人在海外最有势力的劳伦斯家族创办并延续下来的,他们可能有自己的中文名字,但并不广为人知。
劳伦斯缓缓出声,声音不高,但格外的低沉浑厚,“我听宋姝说,你不喜欢她那种类型的女人。”
墨时谦抬眸跟他对视,漆黑的眼眸深沉淡漠,嗓音亦是平静,“董事长特意从巴黎飞过来,是为了跟我探讨我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吗?”
“宋姝比你小两岁,家世虽然不是最拔尖的,但在这一辈里,她的能力只比你嫂子稍微差一点……性格应该比你找的这个女明星要好,还是说,你嫌她不够漂亮?”
池欢抿唇。
绝口不提她,也不直接说她半点不好,但这种不提表达出来的就是对她最大的无视。
男人淡声道,“我已经有未婚妻了,在这方面,不牢董事长费心。”
劳伦斯笑了,是发笑,“你要娶她?”
墨时谦波澜不惊的回答,“是。”
“她除了年轻,漂亮,还有什么地方够资格成为你的妻子?一个贪官的女儿,一个戏子。”
“当我妻子不需要资格,只需要我喜欢,”
男人扯着唇,勾勒出几分讥诮,只是很淡,淡得几乎没有,“男人穷极一生谋权敛财,不就是为了随心所欲,想要的女人不管是总统的女儿,还是路边的乞丐,想要就能得到,贪官的女儿又如何?贪官的女儿都要不起,那又有什么意思?”
劳伦斯一双眼睛再度一点点的眯了起来,像是要对眼前年轻俊美的男人刮目相看,也并不怒,“你喜欢她?”
“自然。”
劳伦斯转而看向池欢,“池小姐,你比照片看上去要更漂亮。”
“谢谢。”
“你身边的这个男人,从他的档案有所记录开始,只要有他存在的地方,他就是最优秀的存在,学业永远是第一和全a,十七岁考上斯坦福学法律,跟着拿到mba学位,因为曾经跟你父亲的约定,在你身边当了三年的保镖,在这期间,他和风行一起为白家做事,很快就成了兰城黑道数一数二的人物,做到这个位置后开始洗白,兰城很多行业都被他们垄断经营……”
他一番话始终语速不快,但每个字都浑厚清晰,不紧不慢,“混黑道时冷酷狠辣,洗白时决断,眼光独到精准,做生意也是数一数二的好料,以他的履历和经验,足够胜任clod—er亚洲区的总裁,但我不打算让他在这个位置上久待,等他再历练一段时间,我就会调他回总部,当他哥哥的左右手。”
话落,劳伦斯朝始终安静的池欢笑了笑,“你的确是漂亮,但女人的美貌是这世上用钱最容易买到的东西之一,你一个二流明星——如果不是他,你爸可能早就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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