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呢?长安城现在是一帮软蛋的天下,尉迟大傻去了右威卫,其余的那些都是一些娘炮,没劲得慌。还是战场上好啊,厮杀起来让人热血沸腾,那些突厥人临死前的惨嚎让我浑身舒爽。”程处默这家伙绝对是一个好战之徒,他不会诗文,也写不来锦绣文章,就只有在军队里面厮混。
“可是你知道我这次去突厥是干什么的吗?”刘仪伟觉得有必要和这个家伙说明情况,或许程咬金和他说的时候,他就只听到一句去突厥打仗了。
“还能干什么,不就是去突厥打仗吗?别的咱不会,但是说去打仗,没问题,指挥的事情伟哥你来做,我只要负责去拼杀就好了!”果然程处默没有听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一次我们去可就只有五百人,没有别的人手供咱们调配的,而且还没有丝毫的补给,装备也没有,赤手空拳的去。你明白了吗?”刘仪伟这样说道。
“什么?装备都不给,补给也没有,这还打个卵啊!不行我问我爹要去!”说着程处默就要起身然后去找程咬金要东西。
可是这一切刘仪伟之前已经和程咬金商量好了,哪里还有多的东西可以给,于是他伸出手直接一把抓住了程处默的肩膀,在这个时候两人之间的力量一下子显露了出来。
程处默膀大腰圆,就像是一头小牛犊子一样,这一下子站起身,然后就朝着外面闯,力量十足,就算是前面挡着一堵墙也会被他直接撞穿。
而刘仪伟身材现在虽然说长了一些,但是却还是显得稍微有些矮小,不足一米六的身高,在程处默面前就矮了一个头,此时却一把按在了程处默的肩膀上,五指张开直接抓住了他的肩膀上的铠甲的那一片肩铠。顿时直接就像是拽住了一头狂奔的犀牛一样。
脚下的鹿皮短靴在地面上摩擦着被带着走,程处默的力道狂猛,在这一刻直接托着刘仪伟就往外面闯。但是刘仪伟却在这一瞬间直接一下子一部迈出。
这一步迅疾无比,直接抢了程处默一个先手,然后双脚之中的朝前的左脚一下子像是落地生根一般,直接钉在了帐篷的地面上,在这一瞬间,刘仪伟抓住了契机,直接一下子反客为主。
他的双脚此时牢牢地抓在地面上,甚至脚下的坚实的土地被他直接踩出了两个浅浅的脚印,然后在这两个脚印之中直接借力,整个人一下子绷紧了,就像是一根打进地面的桩子一样,而且在这一瞬间,从腰腹用力,直接一下子将程处默扯住了。
“伟哥,你拉我做什么?”使劲的往前奔,程处默发现自己好像走不动了,顿时停了下来然后朝着刘仪伟问道。
“拉着你干嘛?你去找程伯伯要什么?有人,有马就已经是最大的极限了,别的咱不能要了。这一次我们不是去打仗,而是去当马贼的。”刘仪伟见到终于把程处默给拉住了,于是松了一口气说道。
“那是你自己不要,我就不信我去要了,老爷子会不给。”程处默说道。
“你去要了,只会挨揍!”刘仪伟没好气的直接吼了程处默一嗓子。
“有可能。”想到自己老爹的性格,程处默觉得很有可能,但是他觉得不给装备,不给补给实在是太苛刻了,就算是上战场的炮灰营也会吃顿饱饭,还有发点装备的。
“算了,走,我们去看看,程伯伯给咱们准备的五百勇士。”刘仪伟也不和程处默多解释了,这家伙现在还没有弄清楚打仗和抢劫之间的区别,这让他觉得自己这一次去突厥可能需要担心这家伙的安危了,要是杀得兴起,说不定那里突厥人多他就往哪里冲,那样多少条命都不够填进去的。
两人不再在装备补给上面纠缠了,他们就去找程咬金要人。去突厥的人,肯定是需要强大的战士,而且还是那种身经百战的战士是最好的人选。也就是说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那种才是最佳人选。
因为只有在战场上见过血的家伙,在面对只有五百人却要和整个突厥为敌的情况下活得很滋润,而且还要的是有过去突厥草原上征战经验的优先。
这一条是刘仪伟特别叮嘱程咬金的。因为他觉得自己这一行人去突厥为的是什么?是抢劫,那么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那里有一个大的部族需要躲开,那里有一些小的部落可以抢劫,这些都需要熟悉突厥的人当向导。
所以现在程咬金正在帮刘仪伟他们准备带走的人手,五百人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了,在那一片草原上,五百人规模的劫匪可以说是空前的了。
这么说吧,在突厥,能够武装起来五百人的骑兵的部落,都是人口三千以上的大部落,因为只有这样的大部落才能够有五百以上的精壮男子。一个部落虽然看起来人手很多,但是其中老弱病残,妇孺也占据了一大半,而且不仅仅如此,还需要考虑战马的问题。
在草原上也不是所有的部落都能有足够的战马的,养战马不是一个轻松的事情,一匹马要经过层层的训练之后,才能够成为合格的战马。因为战马不仅仅需要骑乘,还需要不畏惧战场上的刀光剑影,还有必要的视乎还要和对方的坐骑打架。而不像是牧羊的那种马一样,随便找匹马骑上去就行。
所以他们只要去草原上小心一点行事还是很有可能抢劫成功的,只是需要注意避开突厥的大部队就好,而且现在突厥的大军还在长安,二十万大军回转比起五百人要慢得多了,更何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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