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买《浩荡纪》的版权,要求文本完结,现在大家都在忙着找枪手代笔。”叶瞬素来是对她毫无保留的。
“我想试试。”
叶瞬诧异道:“税后十万块钱,限期两个月,这种案子你都接?”
“是的。”白殇殇道,“我想转型。”
叶瞬敏锐地觉得她不是想转型,而是冲着徐静之去的。
第37章
庄墨中午回了趟金龙花园,他有套西装还落在任明卿家里。自从那个兵荒马乱的晚上后,他就没有再跟任明卿碰过面。这不仅仅是因为最近应酬多、工作忙的缘故,就算他闲来无事,他也宁可呆在酒店里消磨时间,不再跟任明卿产生任何瓜葛。就算任明卿再好,也是颗随时都会引爆的定时炸弹,庄墨不想引火上身。
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人,只要他不主动找任明卿,任明卿是不可能进入他的世界的,连偶遇都不可能,所以两人已经有一个多礼拜没有见面了。他的小心谨慎就在这种时候派上了用场:任明卿大概至今仍以为他是个职业编剧,对他的真实情况一无所知;他们也毫无关系,避免了后续的纠缠不休。
不过任明卿一个电话也没有打给过他,也没有联系他的意图,这让他的小心谨慎看上去毫无用武之地。庄墨不得不说,他欣赏任明卿的识大体。即使他对自己体内的另一重人格一无所知,也清楚地知道自己身上有一大堆麻烦,自觉避免与人产生亲密关系——即使庄墨曾经不止一次给他“我会帮你解决一切”的假象。
很少有人在被精心呵护之后,能够戒断依赖心理,要是换作田恬,估计电话都给他打爆。
也正因为任明卿的识大体,庄墨才决定回去取西装,他还挺喜欢那套巴宝莉的。他知道任明卿不会质问他,为什么在突然闯进他的人生后又突然消失、渺无音讯,所以他有恃无恐。他甚至为这有恃无恐感到一丁点儿愧怍,打算请任明卿吃顿饭,在席上找个借口与他说再见,然后再永远消失,好像从来不曾出现过。他确信他们之间可以这样了结,毕竟任明卿很识大体,值得一个体面的告别。
任明卿养了一个礼拜的伤,看起来依旧不太好,但跟庄墨想的一样,他的到来让任明卿很高兴。这种高兴发自真心、别无所图,虽然有点内敛,但从忙不迭下厨房的背影来看,绝对是欢天喜地的,庄墨忍不住都要跟着激动起来,仿佛这不是一场蓄意的告别,而是真正的久别重逢。
庄墨在客厅里的沙发上坐下,发现面前的桌子上满是法律书籍——他蹙起了眉头,曾经他们在这里讨论文章。他很快就从上头的笔记看出来,任明卿在帮他那个傻逼弟弟四处奔走,这让他的高兴烟消云散。
如果他是任明卿,他会毫不犹豫地把姜勇送进监狱,然后跟自己远走高飞,找个清净地方无忧无虑地当作家。他坚定了“任明卿也是个傻逼”的想法,打算吃个饭就走,以后永远都不要回来了。
后来任明卿中途匆匆忙忙回到客厅,不好意思地收拾他面前的法律文书,他也冷眼旁观。他打定了主意,如果任明卿敢开口提一句要他帮姜勇,他就要转身就走。然而任明卿一如既往地识大体,红着脸什么也没说,好像那个晚上不曾发生过。庄墨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任明卿这样着急和害羞,大概是怕他主动提出帮忙,麻烦到他。他又变得有一丁点儿愧怍。
总之,庄墨这天坐在任明卿家的沙发上,一直忽喜忽悲、时晴时雨:他一会儿怕任明卿要求太多,对此厌烦不已;发现他一无所求后,又反省自己是不是对他太过苛刻。他内心做着复杂的心理斗争,这让他很不习惯,最后决定拿了西装马上就走。
他在客厅的门背后什么也没发现:“我的西装在哪儿?”他已经难以回忆自己是怎么在这个公寓里住了一礼拜。屋子太小,连个衣柜都没有,他的名牌西装只能挂在大门背后的钉子上,简直魔幻。
厨房里传出含糊的声音:“在你屋子里……”
庄墨推开自己的卧室门,愣住了。
任明卿围着围裙一瘸一拐地奔过来:“嗯……就在门背后,看到了么?”
庄墨没看到。他撑着门,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的床:“这是什么?”
任明卿流露出做了好事被人发现后特有的不好意思:“原来的床单是旧的,别人留下来的,料子不太好……”他把情况说得很糟糕,显得自己这个二房东不负责任,很对不起庄墨,好让自己的好意变得顺理成章,“刚好要换季了,我看超市在减价,就给你换了一床。”
他看庄墨神情复杂,以为他不够满意,惴惴不安地解释:“写着100真丝,我觉得摸上去好像还透气……我下水洗过,干净的——这个天蓝色你还喜欢么?”
虽然庄墨很小心谨慎,但以任明卿的敏感,他能感觉得到庄墨是冲着他来的。包括庄墨租用他的小屋子,他把这当做朋友间的怜悯。
他始终觉得庄先生这么体面的人会在城外的5a级风景区有栋豪宅,而庄先生为了帮助窘迫的他、还为了维护他的自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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