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开了房门,忙碌着洗漱的事情。
程湛紧皱了一下双眼,用手揉了揉晴明穴,才能睁开眼睛。
一开眼,他就习惯性地无比仔细地观察进入他房门的人的样子。
打扮……嗯,干净。
神色……嗯?
“你很开心?”程湛坐在床上问道。他那漂亮的长发散着睡了一晚,然而早起依旧柔顺地流淌着光泽,仿佛他一晚上没变换过姿势,保持住了头发的整洁一样。
“嗯,不知为何,今天甚是高兴。”楚征仪注视着程湛,笑得天真。
笑容没有问题,但那目光真是灼热。
程湛喉咙发干:“给我倒点水。”
“我还没打……”因为程湛都是洗漱好就去吃早饭,所以她根本没准备茶水。
“桌上有。”
“但那是昨晚的,还是冷的。”
“就那个了,我现在渴,反正是昨晚刚煮开的热水,和晚上喝凌晨煮的水没什么两样。”程湛揉着太阳穴道。
“是。”楚征仪只好放下手中的话,倒了满满一杯水递给程湛。
程湛一口干了,望着楚征仪的脸色道:“待会你打扫完屋子去我待客厅,我帮你看看你的病。”
“庄主要为我治病?”楚征仪欣喜道。
“不是,我检查下你康复没,我不会治疗骸骨,不可能为你治病。”
说谎!
明明会治,见死不救而已。
楚征仪笑得依旧甜美,心中对程湛的嫌恶又再次加深。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弱弱地求收藏,求评论。
第10章 第一罪
程湛越来越肯定让楚征仪做他贴身伺候的奴仆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只在奴仆角度上,楚征仪真的很尽心很用功。
只要让她在旁,她的心神会全部追随着你的一举一动,只要视线一对上,你就可以看到她眼中流动的脉脉柔光。
他也不是很吹毛求疵的主人,只要奴仆身体保持洁净,让他所处的环境也保持明亮洁净,其他事情有没有完美做到也不是很重要。
但楚征仪爱干净的同时又精力十足地爱上进,和这山庄里的被老鬼带过的爱懒散的老滑头们都不一样。
也许一开始她干活还要指点一下,但后面只要他身体动一动,楚征仪就会注意到他的动作,并且知道他下一刻想要吩咐做的事情,立刻递上他所需之服务。
很、很舒服……被全方位服务,这服务中的人还能让你不讨厌,很难得了。
当然程湛觉得相处最称心的时候是当他在制作他最喜欢的灯具的时候。
他喜欢用最繁华的装饰做他喜欢的灯具——那些五花斑斓还亮晶晶的灯具。
为喜欢的东西多花钱、多花功夫有什么不对?
可是从小到大他都得不到任何人的理解。
还年幼的时候,他母亲逼着他把父亲给他攒下的所有零花钱都花掉,花掉的途径不是用来买书就是用来假装他主动买给父亲的礼物,以便全方位讨父亲欢欣。
他偷偷买过一盏非常便宜的花灯,当天被母亲愤恨地拿着藤条抽,那一天晚上全城的人都睡得死死的,他着迷地盯着屋中唯一的光亮瞧,他母亲迷糊中醒来望到他的样子,气愤地骂他烂泥糊不上墙,逼着他继续练字读书。
像以往一样,哪怕他全身伤痛也无法休息一天。
母亲在他六岁的时候得以进父亲家门,从此生活更多了纷纷扰扰、鸡飞狗跳。
只有望着那些灯,让自己的注意力像飞蛾扑火一样无比靠近那些灯,他才感到静谧和舒心。
被老鬼收留的时候,老鬼一边爱惜他的才华,一边总以珍重才华为由,不许他玩物丧志,命令他毁掉所有的灯具。
他没有在乎,骂就骂,打就打,反正他被打骂着长大,早就已经习惯了。
所以他依旧我行我素,一逮到空处就去买各式各样的灯和做灯的材料,老鬼都拿他没办法。
随着他靠着专注力和观察力逐渐继承了老鬼的衣钵,越来越多人捧着他,也说他的喜好好,甚至送灯讨好他。
可是说也喜欢的,很多实际眼里多不在意;眼睛看得入迷的,多半是见财贪婪,背后或是说卖掉换钱多好,或是说那些名贵的装饰用在其他地方才不浪费……
那么久的失望与孤寂,终于来了一个可以和他一起欣赏的正常人了,他想要的正常人。
程湛终于在和正常人相处中,愉快地得出了一个体会:最舒心的是,你喜欢的东西别人认可着,更高兴的是,你喜欢的东西别人也热爱着。
尽管在做灯的时候,程湛还是不言不语,但能够放任楚征仪全程观看,在她着迷地凑近的时候不推开,已经是很大的认可了。
每次做完安排在当天的做灯工序,程湛都会揉着晴明穴,把灯递给楚征仪放好,让楚征仪有机会上手观看灯具在制作中的每一次完善,对于程湛来说,这也是对楚征仪很大的优待了。
两个月过去了,程湛在闲碎时间精心雕琢的又一盏灯完工,这也是在楚征仪陪伴下完成的第一盏灯。
本来按照他的设计图纸,灯应该是孩童举灯的样子,但在成形的时候,程湛不知不觉就做成了雀鸟嘬灯油的盘灯。
大概是每次制作时目光之余,会看到一只无声雀跃着的雀鸟在旁静默地守候吧。
算了,这张图纸下次再用,偶尔自由发挥也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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