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
“雨天真是讨厌。”莱曼斯低头看着自己被大雨淋湿的四肢,白毛全一缕一缕并在了一起,怎么抖都抖不干,不禁皱起了一对狼眉。如果不是因为知道这两三天大雨不会停,为此才准备了充分的食物要带回来以尽量减少外出觅食的次数,可人形的话靠双手又拿不下那么多东西,这才变成狼用背驮着,被淋得一身湿。
林叶秋看他一脸的不适,连忙拿了自己的衬衫上前给他擦:“变回人形的话是不是就比较不会难受?”
“一样的,皮毛的湿气只要不散去,变成人,也还是会觉得不舒服。”莱曼斯乖巧着站着,在林叶秋擦拭他脖子时配合地微微扬起下巴。
“那你人形的时候洗澡,为什么就不会难受?”
“那不一样,我并不怕水,只是皮毛被水弄湿会不舒服,人形的时候因为本来就是皮肤的形态,所以只要擦干就可以了,可狼形的话因为皮毛湿了,那种感觉就会遗留下来,要过好久等皮毛干了才会消失。”
林叶秋听得不是太懂,但也没继续纠结在这里了,帮他擦了阵,就忙屁颠着去生火,招呼某头还在难受中的狼过来:“来烘烘,一会就干了。”
莱曼斯迈动四肢到火堆边蹲下两条后腿坐了,两只前肢笔直地撑在地上,一边低下头伸出舌头和犬齿细细整理起自己的皮毛。
林叶秋看着他这副认真的模样,看得目不转睛,真的很像猫啊……
不过狼不是犬科的么,怎么反而更倾向于猫科呢?
莱曼斯整理了很久才算终于整理好了,蹲下两条前腿,将下巴枕在脚掌上,眯了眯眼睛,慵慵懒懒,似乎有点想睡的样子。
“睡会吧,等会我叫你。”林叶秋轻声道。
莱曼斯听了,闭上了眼睛,还真陷入了睡梦中。
看来狼的确很讨厌雨天,连精神似乎也萎靡了不少。
林叶秋轻手轻脚靠过去,凑近了大大方方地窥视起来。
伸出右手轻轻摸过雪狼的眼睑,长长的睫毛,想不到狼的睫毛竟然也这么长的,还很浓密,十分漂亮。
明明平时看上去很人模人样的,怎么就是一匹狼呢?
是狼也就罢了,为什么偏偏要生得这么可爱呢?
害他每天都要看很久,而且越看越美,真是怎么都看不厌啊!
蓬松柔贴的皮毛,雪白的毛色,还有那从来都竖得直直的耳朵,长长的大尾巴,四只猫一样可爱的爪子,线条优美的背脊,有力健硕的腿,一看就爆发力极强的那种……
令他尤其好奇和喜爱的是脖子圈的长长鬃毛,其舒服程度和肚皮上的有得拼,不过话说,狼有鬃毛么,又不是狮子……
不过这圈毛,还真是美啊,要是在现世拿去卖的话,估计价值不菲……
——要是莱曼斯知道他心中所想,估计会二话不说就一跃而起将他撕得粉碎。
林叶秋不知不觉凑得更近了些,鼻息间传来了雪狼的气息,很清爽的味道,没有一丝异味,这才想起似乎到目前为止,他看见的雪狼一直都很干净,连四只爪子都干净异常,没有一丝污垢。
看得出这是一只很注重自己外表的狼。
林叶秋看着看着,手又开始痒了起来,可刚伸出去就想到对方在睡觉,那沉睡中还隐隐透露出些许疲惫的模样,让他有点不忍去弄醒对方,只得克制着自己将手又缩了回去,安静地趴在兔毛皮上,眨眼不眨地看着雪狼。
回想起这段时间来的相处,他渐渐地已经不再担心会因过度喜爱雪狼而不小心弄伤他。
一个月前莱曼斯的那句“你可以对我做任何事”绝不是客套话。
事实证明,林叶秋可以尽情折腾这匹狼,因为会疼的人,绝不是这个皮粗肉厚的家伙,他唯一要小心的是别一个兴奋,玩耍时将自己给不当心弄疼了。
于是没了后顾之忧的林大某人,果真是放得很开想怎样就怎样,莱曼斯又十分好脾气地任他折腾,有时被闹得厉害了也不出言责备甚至制止,反而还十分享受,标标准准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13、010 高贵的雪狼沦为活体暖炉兼绒毛玩具? ...
林叶秋对莱曼斯的态度也日新月异——
最初——“我说,那啥变个身,好不好?当然,你要不愿意也没关系……”
其次——“莱曼斯,再变个身给我看看成不?”
再次——“喂!变个身来给我抱!”
然后——“变身给我取暖吧!”
最后——“快变身给我玩!”
从客客气气一路上升到理所当然,再到理直气壮;从赞叹到好奇到活体暖炉,最后居然成了巨型玩具?而且林某人还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物尽其用。
堂堂雪狼,濒临绝种的稀有雪狼,竟被当成一个高智能大型活体毛绒玩具?
要是狼族之王和长老们知道了铁定会捶胸顿足、破口大骂、吐血三升,外加打破不杀雌性的条令把不知好歹的林某人给剐了当食物吃。
可对于莱曼斯而言,林叶秋对他态度的改变,他反而觉得开心,因为他觉得这是一种信任与亲密的表现。
而事实,也的确如此。
林叶秋虽然有时看上去有点二,有点神经大条,可实际上在他内心深处,一直是有道防线的,这道防线区分了外人与自己人,对外人虽然也是真情交往,但毕竟客气居多,也不会想去深入接触,真实中总有所保留,对自己人却是掏心掏肺,所以也不拘泥小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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