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没结婚,直到她死后,这两个一辈子的死对头终于能坐下喝上一杯酒了,尽管冷嘲热讽依然不少。
叶蓁回到“虚无”,终于再次见到了黑影,它遥远立于星空之下,神秘又高高在上。
这次她没敢随便出神声,只是看着它,想要看清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是和她一样有意识的灵魂,又或者是这里的主人?
不知道看了它许久,它似乎终于动了一下,回头看来——
叶蓁猛地睁大眼睛,发现原来它不是纯粹的黑影,而是身上披了一件巨大的黑色斗篷!所以他是人!
“你……”
话刚出口,黑暗再次来袭,叶蓁的意识陷入昏迷,不知过去多久,她再次醒来,身前走着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婶子:“叶小姐,以后你就住这里,你还没来的时候太太就把一切都交代好了,原本以为你明天才到,所以今儿太太她上香祈福去了,你看再等等,晌午应该就回来了。”
叶蓁点点头,说谢谢。
她住的地方不小,卧室浴室衣帽间皆有,卧室的窗外还有一个小阳台,阳台上养了花草盆栽看起来好不漂亮。作为宛城有名的世家,盛公馆的底蕴和气势异常强大。
叶蓁会来宛城住在盛家,是因为她要来念书,王明雪一直嫌弃家乡的师资不好,在来了一次宛城,听到盛伦和盛景、盛惠等人都说得一口流利的英文后,她就再也安奈不住,好说歹说,总算让叶父同意送叶蓁过来念书,又求了姐姐王明兰照顾,刚好还能和哥哥妹妹们一起学习。
汪明雪一向好强,也学过新思想新潮流,一点不想让女儿落于人后。
今天刚好是宿主过来的第一天。
婶子走后,叶蓁刚把行李整理好,就听到轿车停在院子里的声音,她起身下楼。
王明兰四十多岁的年纪,穿了条深蓝色旗袍,披了条坎肩,梳着时下最流行的发髻,插了一支玉簪子,手腕手指皆是贵重金饰,笑起来和蔼可亲。
“蓁蓁这就到了,快来我看看,半不见,愈发出落得亭亭玉立了。”
叶蓁喊了声姨妈,又看向随后从车里跳出来的盛景和盛惠,盛景穿了一身小西服,年纪小小就学着大人大摩丝,脖子系着蝴蝶结,笑起来帅气里透着可爱。他今天与她同岁,皆是是十五。
盛惠则穿了一条小洋裙,收腰大摆,扎着公主头,别着漂亮的蝴蝶结,看起来也是活泼漂亮。她比叶蓁和盛景都小,小了五岁,是盛公馆里最小的孩子,自然也是被所有人宠爱着。
叶蓁上次和他们见面,还是在春节,而且彼此相处起来关系很好,年幼的孩子没那么多弯弯道道,彼此追逐打闹就是最好的玩耍。
此刻盛景上来拉着她喊:“表姐,以后我们都能一起玩了。”
盛惠立刻举手说:“还有我还有我。”
王明兰敲了敲一对儿女的脑袋:“别闹,表姐是来念书的,可不能跟你们皮。”
盛景偷偷对着叶蓁眨了眨眼睛,盛惠噘嘴:“不要,念书才不好玩。”
“看你下次成绩再那么差,你爹收拾你的时候可别往我身后躲。”
“娘——”
盛家的人都很好,盛世华是银行行长,兼任经济顾问,王明兰虽然在家相夫教子,可她也是宛城有名的才女,俩人是郎才女貌,婚后感情一直很好,生了三个孩子,大哥盛伦此刻应在大学里忙碌。
用过午饭后,王明兰陪了叶蓁一会儿,说学校已经为她安排妥当,周一便可去上课,和盛景同级不同班,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去找盛景,盛景这会儿已经出去玩了,和他那群朋友不知跑去了哪里。
“把这里就当自己家里一样,有什么就和姨妈说。”
叶蓁笑着嗯了声:“谢谢姨妈。”
王明兰没有久待,忙碌一天,她回了房间午休。
盛公馆位置静谧,王明兰又喜欢摆弄花草,整个院子都被鲜花绿草环绕,叶蓁在院子里坐了一会儿,想着宿主的遗愿就是保护家人不受迫害,这是乱世,此刻安宁,却很保证下一秒不会家破人亡。
就如上一世,盛家和叶家的结局都不算好。
她托腮想着事情,盛伦从外面回来,看见纤细温婉的少女坐于一片鲜艳的花朵旁,没被衬得庸俗,反而更显娇艳稚嫩。
第139章 小乖乖(1)
盛伦和盛景不同,盛伦作为盛世华最得意的长子, 饱含期待出生, 他从小就接受了最严格、最严厉的教育, 说话做事、行为举止都完美无缺, 他是古老画卷里走出来得翩翩贵公子,是欧洲贵族的优雅绅士,还是无数少女心中的白马王子。
此刻的盛伦穿着黑色制服,手上拿了一本书,漆黑短发,五官深邃,清隽俊朗, 看起来斯文, 却又不苟言笑, 因此牵出一丝高冷和不可捉摸,端着外人不可触碰的禁欲气息。
“表妹。”
就连声音也极好听,大男孩的清越和趋向成熟男人的低醇。
叶蓁从记忆里回过神来,她抬眸望去, 看见站于一旁的盛伦, 她抿唇笑道:“表哥,你回来啦!姨妈说你在学校呢,是忙完了么?”
盛伦嗯了声,问她为什么一个人在院子里?
叶蓁说,姨妈带着小惠午休了,小景和朋友出去玩乐, 她睡不着,就来外面走走:“表哥这次回来会待多久?”
盛伦说他回来拿本书,等会儿就走。
叶蓁抿唇点点头,看着盛伦的眸光愈发欢喜,又很失落:“那表哥要下周末才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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