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行走。
“阿政说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因为受伤情绪很消极,不管是他,还是我,同他说话,他都不搭理人。但我知道他是好人。”
“为什么你会这么认为?”
秦九洲静静的问,心情起伏波动着。
小时候,阿政那混小子在私下里一直就是这么叫他“老大”的,他还说,他比他哥韩启臣更像哥哥,为了表示亲近,就没大没小作了这样的称呼。
秦九洲是不拘小节的,就由着那小子这么叫了。当然,人面上,他还是管他叫小叔的,否则会被二嫂骂。
“有一次,我在他病房,被什么给绊了一绊,带倒了一只放在高处的热水瓶,是大哥哥扑过来拉了我一把,我才幸免于难。而他的肩膀,则被热水烫伤了一大片……”
是吗?
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
秦九洲想了想,完全想不起来。
但是,他往自己右肩上瞄了瞄,那里的确有一处烫伤,以前洗澡的时候,他常对着那里看,想不出它是怎么来的?
现在,他终于知道了,原来这是“英难救美”的勋章。
“我好像跑题了。”
芳华把话题给拉了回去:
“后来,大哥哥因为高烧转去另外一家医院了。走的很突然,我都没见到他。
“临走前,阿政过来找我,想跟我要qq。可那时,我们家还没有电脑。最后他只得跟我爸要地址,说是以后有机会就写信给我。
“那会儿,我的眼睛能不能治好还是一个未知数,就算他真会给我写信,我也看不到。但我爸还是给了我们家的住址。
“我的眼睛,本来是治不好的,之后,机缘巧合,居然就治好了。
“出院回家后,我爸意外收到了来自北市第一小学的信,那是阿政寄来的。
“后来,我们就开始通信。你来我往,却从没见过面。
“十六岁那年,我鼓起勇气向他要照片。
“我告诉他:我好想知道在跟我通信的人是怎样一个男生,怎么能写出那么细腻的文字,很让我神往。
“他给了我回信,说:要不见个面吧!
“我高兴的答应了。
“约好的那天,我穿得漂漂亮亮的去见他,怎么也没想到他会是那么漂亮阳光的男孩子,一下子,我就被他迷住了。
“再后来,他转学来到了宁市,和我一起读同一所高中。
“为了不分开,我们考在了同一所大学。我上大一时,他大二。
“那一年,我们正式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感情越来越深,越来越厚。
“本以为两个人相爱就可以天长地久了,只是我没料到他竟出生富贵人家:不是普通的爆发富,而真真正正的名门,跨过财团家族的公子,是旺族华裔。
“这样的男孩子,不是我该肖想的。这是他母亲的原话。
“阿政是待我很好,可生养他的母亲,对他抱着巨大期望。她希望他可以挑大梁,可以成为韩家出色的继承人,她对我说,阿政需要同样是出身名门的女孩子作太太,为他长面子,锦上添花。和我谈谈恋爱,玩玩没关系,正经起来,我是配不上的。
“因这为事,阿政一直和他妈吵。而越是吵,他妈就越看不上我。
“可我们还是坚持着。
“只是,不受家人祝福的感情,果然是没办法长久的。我们到底还是没能走到最后。”
越说,越黯然神伤,那嗓音也变得越来越苍凉。
她很无助。
秦九洲睇着,心下是清楚的:他家二嫂对阿政的确怀着很大的期望,这是每一个母亲都会有的心愿。何况在韩家。
芳华出身普通市民家庭,和秦家的生活环境,各种差异是有点大,二嫂知道阿政的品性,现在还不成气候,所以,她就想找个成气候的媳妇帮着他点。
想当初,家里父母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不许他娶苏苏。他和阿政不同的是,没有人压得住他。那时他已经从家里脱离独立出来。无论是经济上还是人脉上,都没有依附在家族利益链条之上。
此刻,见她如此的悲伤,他很想将她拥入怀里,但他不能有任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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