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了碰他的杯子,黄澄澄的啤酒,一饮而尽。
“三年前我去尼尔出差的时候,去见过嫂子。”
小汪语调平淡,诉说着一件陈年的旧事:“本来局里是派你去,不过那时候你状态不好,听到尼尔两个字,差点把过来下达命令的同志揍一顿。”
陆凛沉默着,眸子隐有波澜涌动。
“回来我跟你说,没见到嫂子,其实是骗你的,我去见她了。”
小汪将一颗花生米扔进嘴里,继续说道:“嫂子住的环境很不好,一间由废弃化工厂改造的楼房,那是他们的办公楼,走进去,一股子刺鼻的化学味道涌来,熏得我找不见北。”
“不过嫂子好像早已经习惯了,她带我参观了他们的办公楼,还请我吃了炖羊肉和酸芝士乳酪,特难吃。”
“那时候,距离你俩分手,也才半年不到,你他妈跟个疯子似的,一听到中东,一听到谁说哪哪打仗,你就起来跟人家拼命,局里同事在那段时间,连国际新闻都不敢讨论了,生怕惹你伤心事。”
“她居然过得挺好,该吃吃,该喝喝,还挺适应那儿的生活,我那时候,其实挺为你报不平,果然张无忌他妈说的太对,漂亮的女人不可靠。”
陆凛一言不发,神色略有缓和。
她过得好,他心里松了口气。
小汪继续道:“临走的那天,嫂子带我去自由贸易市场,说要给我买点特产带回去,分给局里的同志。”
“藏红花,椰枣,蜂蜜,精油...嫂子给我买了好多,让我带回来,对了还有羊肉干,你不是最喜欢吃羊肉么,她给我买了十大包,说让我带回去吃,我不喜欢羊膻味儿啊,就不要,她很久没说话,但终究也没有勉强。”
“你到底想说什么。”陆凛终于打断,他不想再听,听了受不住,她离开的那段时间,是他人生最灰暗的三年,杯弓蛇影,轻易不能触碰。
小汪不急不慢,继续地说:“自由市场人太多,我跟嫂子走散了,提着大包小包,找到她的时候,她蹲在一个阿拉伯木雕匠的摊位前,看着一只麋鹿的雕像,使劲儿擦眼泪。”
陆凛的心蓦然一抽,像是被人抽空了所有的氧气,拿杯的手轻微颤了颤。
“我第一次见她哭成那个样子,怎么擦,都擦不完啊。”
小汪的故事讲完,夜色已经深了。
这时候,陆凛嘶哑的嗓音传来,宛如废弃已久的大提琴拉奏一支干枯的和弦。
“我他妈早就原谅她了。”
那是被他塞进身体,融进血肉里,揉进了命里的女人啊!
他年少时候所有的力量,所有的热血,都只对她一个人倾泻,她是他情窦初开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女人。
他二十三岁的时候要了她,从此以后,不管是身子还是心,这辈子就是她的了。
爱进命里了啊!
陆凛还记得,那年他刚刚大二,进原始森林拉练,班上的同学比他提早几天回来,他跟着队长在山里多呆了几天,进行特训。
那是一个潮湿闷热的盛夏午后,他穿着一件黑色背心,背着军绿色的行李包,从公交车上下来。外面下着倾盆大雨,雨滴密集地拍打着屋檐地面,氲起了一层燥热蒸发过后的淡淡雾气。
他在公交亭里等了很久,大雨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队长让他在中午下班前去教务处登记报道,陆凛索性就不等了,径直冲进大雨中。
湿就湿吧,在原始森林每天风吹日晒,也没见得怎样,他身体好,不怕生病。
他背着重重的行李包,在瓢泼大雨中一路狂奔,跑到学校门口的时候,察觉到不对劲,身后好像有人跟着他。
他猛然转身,防备地往后看去。
只见大雨中,一个穿青色连衣裙的女孩子,撑着一柄小碎花伞,定定站在他身后,与他隔着两米远的距离。
他蓦然回头,她吓得往后退了退。
她的皮肤好白好白,比牛奶,比栀子花还白,一双杏眼却幽黑明亮。
她站在瓢泼大雨中,亭亭玉立,看着他。
裙角已经被大雨濡湿,贴在她修长的大腿上,她还穿着浅色的长裤袜,给人一中清新的邻家女孩的感觉。
大雨顺着陆凛的眼睛,坠落,陆凛擦了脸,转身继续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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