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还跟单位领导解释。他总觉得肯定是自己不注意细节,不小心招惹了年轻女孩,于是大家就相信他了——认为他也有毛病。既然抓不着我,总得有个人泄民愤,那好了,就是他了。”
“于是职务也给撸了、劳模也给免了,还背了处分,他一下就从骨干变成了最下等的人,谁都能踩一脚,连单身宿舍都住不下去了,他们把他赶到了一个自行车棚改的杂物屋,隔三差五开个批/斗会,把他拎出来打骂一通。当时除了喻老,没几个人敢跟他说话,他自己也怕连累别人,那几年,连丐帮的旧人也主动划清了界限……我躲到外地好几年,后来才知道这件事,跑到他那个自行车外面哭了一宿,觉得自己真不是东西。”
“那些人还把他妻子翻了出来,我才知道,原来他真的不是敷衍我。他确实有老婆,是他小时候,他师父给订的婚——几个兄弟凑在一起,喝多了酒就拿儿女当猫狗似的乱配,结婚前都没见过几面……算是旧社会的封建余毒吧。他那个妻子是世交的女儿,十二三岁的时候赶上日本人放炸/弹,为了救人自己受了伤,半边脸毁容了,从此就变了一个人,脾气古怪,整天也不离开自己的小屋,谁也不见。”
“老杨这个人很正派,有时候太……正派了。”张美珍叹了口气,“虽然长辈都没了,他还是遵照先人约定娶了她。”
“一开始我羡慕嫉妒得要发疯。我想如果我是那女的该有多好?毁容也愿意。好多年以后才想明白,我羡慕的,对她来说未必是什么好事。一开始也可能会感动,也可能会欣喜若狂一阵,可是时间长了,人人记住的都是杨清一诺千金,这么丑的女人也不嫌弃,委屈了一条好汉子,可惜了。她呢,就是个幸运又高攀的‘责任’、‘包袱’,要是懂事,就应该早点死,少耽误别人几年……她因为脸上有伤,一直不肯出门见人,我想她肯定不是个没心没肺的女人,不知道那么多年是怎么熬过去的,后来就有点疯疯癫癫的。”
“我偷偷去看过她一次,当地人跟我说,她不能见光,见光就要歇斯底里地疯一场,所以昼伏夜出。晚上出门也会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别人在路上看到她,要当没看到,谁要是敢多看她一眼,非得惹出点什么事来不可。别说跟着老杨回燕宁,她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让人提,自己亲生的孩子也不愿意管。”
“老杨每次回去,第一天她高高兴兴地做饭给他吃,迎着他,第二天就会由浓转淡,等过了三四天,他要是还不肯走,她就会焦虑不安,找事发作,所以逢年过节,老杨也只是匆匆回家待上一天,把钱和粮票给她留下就走。”
“我啊,年轻的时候只看得见男人英俊潇洒、忠肝义胆,看不见女人的痛苦。知道了前因后果,我觉得我这一辈子都忘不了他了。可是又怎么好教他为难呢?我就跑回去,说他只是个被我骗的大傻子,什么事都没有,白替我担罪名,我还把自己搞得声名狼藉……反正我是行脚帮出身的下九流,也……不在乎这些。”
“老杨在丐帮的兄弟多,早有人看不下去,没过多久就给他平反了。我呢,知道这辈子跟他没什么缘分了,中间还闹着玩似的嫁过一次人——当时过得跟过街老鼠一样嘛,有个喜欢我好多年的男人冒着风险偷偷收留了我,这人后来得了重病,我闲着也是闲着,就说‘要不临死之前,我给你当一回老婆吧,省得没人给你送终’。”
“又相安无事地过了好多年,那段颠倒的日子终于过去了,关牛棚的放出来了、劳动改造的平反了,人家是沉冤昭雪,我不冤,但运气不错,又有行脚帮的旧人照顾,也跟着浑水摸鱼,恢复了工作待遇,不用再躲躲藏藏了。”
张美珍说到这里,忽然沉默了很久,直到出租车把她俩送到一百一院门口。
此时已经是后半夜,围观的人们早就散了,小院静悄悄的。杨老帮主被救护车拉走抢救,当时手里拎的木拐杖此时正戳在传达室门口,古拙而寥落。张美珍就走过去,把拐杖捡起来,擦了擦杖头的浮尘,自言自语道:“怎么就扔这了,也不怕让人给拿走。”
传达室门前的小灯勾勒出张美珍脸上的皱纹,她拎着拐杖絮絮叨叨的模样让甘卿脚步一顿,第一次觉出,她真的是个老太太了。
“美珍姐……”
张美珍没回头,抬头透过小院里稀疏的树冠,望向六楼的某一间——杨老帮主家里亮着灯,那祖孙俩下来得匆忙,之后又直接去了医院,没顾上关灯,此时他家在一片静谧里突兀地亮着,像一只浑浊又温柔的眼睛。
“我遵照约定,给我男人送了终,他的老婆也在好几年前就在人间刑满,走了。那几年男未婚、女未嫁,虽然都老了、物是人非了……”张美珍呓语似的说,她抬起一只手,像是要去抓六楼落下的灯光似的,昏黄的光又无情地从她指缝里漏下来,都是抓不住的幻影——她叹出口雪白的雾气,“可真是好日子。”
“我们重新认识、重新熟悉。”
她不再是扎手的荆棘花,他也尝够了起起落落。
“先开始,社会还不太开放,大家都有一点藏藏掖掖的,有时候鬼鬼祟祟地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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