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恐的眼睛睁到了极致,空白发懵的脑子里倒带似的跳跃出曾看过的相关知识。
藏獒,又称蕃狗、多启、森格等,古称苍猊等。中国最古老的稀有大型犬种,其历史已超过五千年,祖先可远溯到800至1000万年。有狮头、虎头之分,以活跃在喜马拉雅山的藏獒最为上乘。其格刚毅,力大凶猛,野尚存,使人望而生畏。护领地,护食物,善攻击,对陌生人有强烈敌意,对主人极为亲热,是世界上唯一敢与猛兽搏斗的犬类,在零下三四十摄氏度的冰雪环境中仍能安然入睡。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在他的游记中有“中国竟有如此大的犬只,如此凶猛,其形如藏驴,吠声如狮”的文字记载,称藏獒是“东方神犬”。据史料记载,当年三万藏獒军团曾为成吉思汗西征立下赫赫战功,中国古代也称之为“哮天犬”
国外有关文献也对藏獒有详细记载,证明圣伯纳、大丹、匈牙利牧羊犬、纽芬兰犬及世界多种马士迪夫犬均含有西藏藏獒的血统。公元前55年,腓尼基人将其由中亚西亚运至英国繁殖,後至罗马帝国时,獒犬被带至罗马,在圆剧场中用於和熊、狮搏斗,此外在多数的罗马战争中,藏獒亦作为军犬。
银灰色的藏獒在现代极其珍贵,因为藏獒最早的祖先就是银灰色,而返祖现象不过是24万分之一。现在压在她身上,制住她双肩的就是一头剽悍健壮如驴,凶猛威凛似狮的银灰色藏獒。观其毫无一杂色的头颅、腹和脚爪,多半还是一头纯种极品藏獒。
在古代的屋脊高原,只有拥有权势的贵族和僧侣才能喂养血统纯正的极品藏獒。那麽这头藏獒必定不是区区一个队正所能喂养得起的。难道侵入村子的敌人中有地位非常高的贵族或是僧侣?然而当前情况是獒为刀俎,人为鱼,啥问题都容不了细细分析。只要这头藏獒俯身张嘴咯!一咬,可悲可怜的她就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挂在藏獒下颌边的那滴涎在风中摇了摇,坠落在罗朱布满了泥灰和杂草的左颊上。温热的体像沈积了万年的冰水,直浸蚀进骨髓里。
跑不动了,逃不掉了,她短暂的一生估计将在这片高原上永远地结束。颓然闭上眼睛,移开头颅,将左颊贴在冰冷湿漉的草地上。
静等剧痛来临的刹那间,她觉得自己向“生得伟大,死得光荣”的刘胡兰小姑娘靠拢了一点点。差别就在於一个头上悬著敌人的铡刀,一头头上悬著敌人的獒嘴;一个生得伟大,死得光荣;一个生得平凡,死得可能颇为窝囊。穿越,果然是坑爹的活计。只希望身死之後,老天能怜悯她死得凄惨,死得年轻,让她下辈子投个福禄寿俱全的好胎。
砰──
一只大脚重重踩上後背,她头脚一抽一抬,“哇”的一声,吐出一口在婚礼上吃的还没完全消化的牛。糜烂的末带著强烈的酸臭味直熏鼻子,幸而一股劲风袭来,转瞬便将这股酸臭味儿吹散了。
“你这女人不但和狐狸一样狡猾,跑得也像羚羊一样轻快。”寒光骤闪,双肩一轻,一把明晃晃的大刀在了她的头侧。後背上空传来莽的男声,透著几分狠辣的笑意,“如果不是王下令所有的俘虏都要活口,我现在就宰了你。”
後领被一只大手抓住,趴伏的身体腾空翻转,她看到了一张笑得狰狞的陌生而黝黑的犷脸庞。
男人头戴一顶了牛尾的暗棕色皮盔,穿著暗褐色的短袖皮袍,皮袍外从肩到腹至膝盖套著暗棕色千叶漆牛皮甲,一块块皮甲以银色铆钉连接。背背银色大弓,腰挎银色大刀。这身装扮比纳木阿村出战男人们的装扮更加威武肃整,整体气势腥厉威煞,简直······简直就像是从杀场中走出来的军人!
对,是军人!男人给她的感觉就是一个剽悍至极的军人!莫非袭击村落的不是一般领主所召集的散兵游勇,而是正规的军队?!因著这个可怕的猜测,她居然忘记欢庆突转为安的命运,直愣愣地盯著男人,坠入了无法置信的惊悚震撼中。
“好脏的一张脸,真是个邋遢女人。”
疑是军人的皮甲男人扯唇狞笑,冷锐残忍的目中充满厌弃与嘲弄。他将手里吓得呆傻的女人随意丢给赶来的两个手下,不耐烦地吼道:“带走!”
“是!队正。”作家的话:罗朱没机会看2012伦敦奥运会,所以她只知菲尔普斯,不知泳坛新一代的1500米冠军孙杨。嘿嘿,乐乐,大家一起乐乐。
第二十三章 发现·被捉(三)
被两个五大三的皮甲男人像对待牲畜般鲁地推搡吆喝,罗朱一路走得踉踉跄跄。
沿途不时走过一队同样装扮的皮甲男人,偶尔还有一队骑兵掠过,他们胯下的马也穿戴了牛皮甲,队容素严,杀气凛然。没有错,袭击村落的果然是一支历经过千锤百炼的军队。
村子里壮实的犛牛和羊被牵了出来,财产被搜刮了出来,许多躲藏的村人也被翻找了出来。她这才发现藏獒不止一头,几乎每一队皮甲兵士都带著一头藏獒。虽然毛色各异,但每一头都高壮凶悍,能御狼斗虎。
尖叫已经发不出来了,连哭泣都变得艰难无比。前方等待她的是何种命运,她虽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绝不会是锦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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