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阉奴(上)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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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家紫风临见过小姐。”被书院阉奴领进来的紫风临规规矩矩给宝宝磕了个头,得到允许後才站了起来,却是不敢抬头。
宝宝见他一副怯懦又瑟缩的模样,起了作弄之意,跳下椅子,踮起脚,托起了他尖细的下巴。
紫风临慢慢地被动地睁开眼睛,对上了一张白皙稚嫩却清丽的小脸。抖了抖唇,垂下了浓密的眼帘,“你为什麽不看我?我不好看吗?”温暖的呼吸拂在他脸上,带来阵阵的酥麻感。
“奴,奴不敢,奴是下贱的阉奴,不,不敢看主子的脸。”哆嗦着,却不敢挣脱开那小小的手,闭上眼,感官似乎变得更加敏锐。他感觉到她的手那麽滑那麽柔嫩,指尖沿着五官一点点移动,忽地两颊被狠狠拉开,睁开眼,是一张吐着舌头的鬼脸。
“你长得这麽好看为什麽要藏起来?!皮肤也好m,滑滑的。听说,你是阉奴?什麽叫阉奴呢?”
被拉得红肿的脸颊,忽地y沈了下来。他拉开她的手,行了个礼,道,“小姐,您该洗手用饭了。”
“小气,你真小气!你不给我看,我去看春华秋实去,他们可没你那麽吝啬!”
嘟起小嘴,伸出手,任面色有些y郁的紫风临替她擦拭滚圆圆的小手。
擦好手,又端了一杯茶,让她漱口,然後用雪白的丝巾替她抹去唇角的水渍。
不一会,春华和秋实端了两大托盘的食物姗姗进了小院。
“小姐,这些啊,都是家主特地吩咐的每日菜式,居然二十几天都不重复。家主,对小姐真是无微不至啊,临走前反复关照奴们要好好照顾您呢。”说话活泼的是春华,鼻翼处长了些淡淡的雀斑,个子娇小的阉奴,脸圆圆的,五官周正,一双褐色的眼珠小小的,一笑起来,如两条细缝,都是格外让人觉得可亲的一个人。
而秋实却是个外表木讷沈静的瘦高个,一双绿色的眼睛宛若石头一般,面无表情,手脚却非常利索。更是做了一手媲美御厨的好菜,因此,蓝焰烈才会特意挑了他。
“你们站着干什麽?坐下来一起吃啊?在家里,都是我和爹爹一起吃的。”看着三个傻愣愣的人,宝宝觉得自己是不是说了什麽让他们惊恐的话语。
“奴不敢!”异口同声的模样,倒教宝宝笑出了声,那放肆的模样,哪里有富贵家小姐的模样。
“你们都坐下来,这是本小姐的命令。春华,你把那个夹给我,那个,r圆子。”三人面面相觑,虽然坐了下来,却并未动筷子,只是局促地笑着。
“小姐,你得吃点这个,家主说了,这个蔓菜吃了对身体好,是小姐必须要吃的。”春华按照宝宝的命令夹了r圆子和炖排骨,可是同时搭配的,还有一大筷子的蔓菜。
皱起了眉头,宝宝最讨厌的就是吃这种有怪味道的素菜,“不要,这个我不吃!拿走快拿走!”
紫风临望着眼前撒泼将菜盘用力拨到一边的人儿,心头不知为何多了几分怒气。虽说蓝焰烈早就支会过他,这个小姐是个混世魔王,可是没料到却是如此娇蛮。这种蔓菜,是有名的山珍,一般人家哪吃得起?!即使自小他便吃穿不愁,可是也没见这麽个浪费法的。
虽然紫风临年纪小,却是个颇有主意的人,心中思量了一番,自去洗了手,在春华秋实瞠目结舌的表情中大大方方坐到了桌上。宝宝只是抬了下头,看都没看他一眼,反而大叫着,“喂,你们几个为什麽不吃啊?菜凉了,可是很难吃的。”一边往嘴里塞着自己喜欢吃的菜,将那个难闻的蔓菜夹出去後,她心情都好多了。
蔓菜,是一种常年生的藤蔓,这种植物生活在高山泉水边,对环境十分挑剔,所以很是珍贵。加上《药经》中记载,这种藤蔓的叶子有强身健体,益寿延年,防治百病的功效,自然成为了富贵人家餐桌上必不可少的一道菜。这种菜的做法虽然简单,却又十分讲究。首先,采摘一定要在三月,过了这个时间,蔓菜就老了苦了,不能吃了。然後,在摘下後必须立即用泉水仔细清洗去新鲜叶子後面chu糙的绒毛,然後再放在y凉通风处晾干,不能见一丝的阳光,不然,就变成了粉末。晾干後,柔软又有韧x的宽大叶子用细绳子十几张一撂捆好塞进晒干的瓷罐子里,放到通风干燥处,每次吃的时候拿出来就可以了。烧的时候,先用泉水清洗,然後放进不能沾一点油腥的陶罐里捞一下,就可以上盘了。
吃的时候,倒不见讲究。荤素搭配,随x的很。想到这一点,他拿起筷子夹了片蔓菜放到盘子里摊平,然後又将**r炒野菇,外加点酸菜炒r放进来,卷成个小卷,沾了点酸懒r酱,放进嘴里。一时间,清香的,鲜美中略带着点苦味的味道充斥了口腔。
点了点头,他叹息着,“真是人间美味,秋实哥哥,你的手艺实在是天上有地下无啊。这种蔓菜小卷,里面裹了馅,真是美妙绝伦。”说着又再如法p制,一口气,连吃了两个。
宝宝毕竟是小孩心x,见他那样大口地吃起来,既好奇,又跃跃欲试。当紫风临开始包第三个的时候,她一甩筷子道,“你把这个给我吃!”
紫风临愉快地从命了,宝宝接过来咬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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