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
王支书老婆听见王支书的话,立马变成了章鱼,张牙舞爪的说,“看见没,我就说是这个小骚,货不要脸,勾引我男人。”
然后王支书老婆又看向凌老大,“队长,赶紧给这个贱/人挂上破鞋,□□她。”
“你先别说话,”凌老大制止王支书老婆,然后问余悦,“余知青,王支书说的,你承认吗?”
“队长,”王支书老婆不满的质问凌老大,“你什么意思,我家老王都说是那个狐狸精勾引他的了,你怎么还问?是不相信我家老王吗?还是你因为和老王有矛盾,就想多生事?”
王支书老婆这点不满质问,完全是小意思,凌老大连脸皮都没动一下,“话不是这么说的,捉贼拿脏,两个人都犯了错,总不能只听信一面之词,自然都要把两个人都问过才行。”
“至于你若觉得我会徇私,那你大可放心,全村人都在看着呢!我敢不公平公正,不说你,大家都不会答应的,所以你就把心放在肚子里!”
凌老大说得有理有据,王支书老婆没话说了。
村民们也因为凌老大的话,觉得备受信任,纷纷拍胸脯道,“就是,有我们大家在呢!”
“不会乱冤枉人的。”
这下,凌老大才问余悦,“余知青,快说!”
余悦听见王支书要把事情推给她,也恼了,她先是低低的哭,然后变成放声大哭,“我当然是冤枉的,当初我才嫁给来旺,他出门没多久,我遇上王支书,王支书就和我说,他有办法给我弄到回城名额。”
“王支书说要我和他去办公室讨论,我去了后,他却强/暴了我,我一个女人,根本斗不过王支书,就这么被糟蹋了。”
余悦指着王支书,“他不仅骗了我,后面还威胁我和他继续,我要是不答应,他就要告诉来旺,告诉所有人,我怕老家的父母失望,才一直没说出来。”
余悦其实是另一个公社的知青,当初她是因为嫁给了来旺,才迁到了红旗公社。
所以她说当时不知道公社的情况,凌老大是相信的。
不过余悦说王支书强/暴她,这事就不好定论了,毕竟又没有证据,也没有人亲眼看见,谁也不知道到底谁说的是真的。
就看王支书,余悦说完话,他就暴起骂余悦,“贱/人,你胡说,明明是你勾引的我,我根本没有强/暴你,你不仅人风骚,还谎话连篇,你就不怕遭报应吗?”
余悦神色狰狞的看着王支书,“你这个做尽坏事的人都不怕得报应,我怕什么?”
事实上,当时王支书是骗了余悦,可余悦也是半推半就,两人半斤八两,谁也不是好人。
后面,余悦和王支书就勾搭成奸了,余悦利用王支书缓解来旺不在时的寂寞,得到轻松的教书工作,王支书也享受余悦年轻的身体。
唯一可怜的只有来旺,辛辛苦苦在外工作挣钱养老婆,老婆和叔叔却在家里给他带绿帽子。
两人不愧为能相互看上的人,现在,为了脱罪,两人也是相互指责,果真是一丘之貉。
“我艹泥马!”
“我日你先人!”
王支书和余悦相互骂了起来,凌老大听得烦,让他俩通通闭嘴。
凌老大问王支书,“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余悦勾引的你?”
王支书傻眼,“这我能有什么证据?”
凌老大又问余悦,“你有什么证据证明王支书强/暴的你?”
余悦摇头,她哪来的证据能证明这种东西。
凌老大和王主任商量了一下,现在都没证据,两方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大家也不知道谁说的是真的,凌老大也没办法了。
可若是送往镇上处理,上面的领导肯定会以为凌老大他们能力不行,所以还是要凌老大决定两人的下场。
凌老大又去和公社的其他相关领导商量,最后决定,王支书革去公社支书的职位,以强/暴女知青的罪名送往警察局。
至于余悦,则因为出轨,已婚还乱搞男女关系,被判下牛棚改造,以后还要被□□。
余悦当时就尖叫,“我不服,我明明是受害者,为什么要改造?”
凌老大:“我也没办法,你确实在结婚后和别的男人来往,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你说你是受害者,如果第一次受害你就向公社告发,你肯定没事,可现在离你受害都过去了这么久了,如何不是今天被人发现了,你肯定还要瞒着,你这不是以已婚的身份乱搞男女关系吗?”
现在对于男女关系,查的很严,未婚男女相互摸个小手被人看见都是耍流氓,更别说余悦这种情况了。
王支书也说他根本没有强/暴余悦,他是冤枉的。
这事凌老大也照样说,“可人家余悦一口咬定你是强/暴她,你又没有证据,这事肯定是余悦吃亏,自然要偏向她那一方。”
“至于你觉得不服,去警察局可以请警察查案,那结果如何与我无关。”
村民们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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