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小的插曲之后,订婚宴仍然继续。侍者撤掉了弄脏的桌布,换上新的酒杯,每只酒杯里都盛满了香槟,只听司仪高声说:“今天,我们在这里庆祝文定之喜,预祝一对新人喜结连理、幸福美满!”在场嘉宾纷纷响应,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宴会结束后,千寻走进洗手间,拧开水龙头,冲洗伤口上的血迹。刚才拾碎玻璃时,不小心划破了手指,这下旧伤未愈,又添新伤,真的是伤痕累累。
从洗手间出来,在光线暗淡的过道上,看到了裴予陌。他斜靠在墙角,寂寞地抽着烟。泛黄的灯光自头顶幽幽照射,他的脸一半在光线下,一半隐在黑暗中,目光漠然,找不到焦点。她并没有停下脚步,从裴予陌身旁穿过,擦肩而过的一瞬,他突然潇洒地一弹烟头,站直身子,问:“你的手指还疼吗?”千寻怔了一下,心跳无意识地加快。表面上却是镇定自若:“已经好多了。”
他的目光停在她的脸上,带着浓浓的研判。良久,露出她熟悉的邪气微笑:“你好象还没有祝福我。”“嗯,祝你订婚快乐。”她随口说。“这是你的真心话?”透过尚未消散的淡淡烟雾,他盯着她,眸子变得漆黑透亮。
“当然真心。”千寻脑海中灵光一闪,补充说,“不管你相不相信,我刚才真的不是故意的!”
“我倒希望你是故意的。”他说,眼神复杂地看着她。目光那么深,那么黑,像一口井,引人不自觉地坠落。千寻有点明白,又有点迷茫。她什么都没说,加快脚步,走出了过道。裴予陌一寸寸目送她的身影消失在尽头,许久之后,他掏出打火机,又点燃一根香烟,狠狠地吸着。一星红色的微芒,在指间闪烁,映着他的脸也一下明一下暗。明天就是她返校的日子。再见了,孟千寻。他脑海中反复念叨,心下一片荒凉。
习惯
清晨,阳光很好。千寻起了个大早,开始整理返校的行李。短短七天时间,她却觉得漫长难熬。不知道是季宅的气氛阴森压抑,还是裴予陌的存在让她喘不过气。很想回到学校,徜徉在美丽的樱花林中,呼吸清新自由的空气。只可惜,等她回校的时候,樱花早就凋谢了。世间美好的事物,总是不能长久,譬如爱情。也许是个性使然,也许是母亲的命运满目苍夷,她已经无法相信天长地久、不离不弃的爱情。
可内心深处,还是非常渴望有一个人爱她、宠她,一生一世。收拾好了,千寻提着小小的旅行袋,出了卧房。季安澜的房门紧闭,肯定还在睡觉,现在六点钟不到,n城人习惯朝九晚五的生活。再加上昨日的订婚宴,季安澜从早忙到晚,没有一刻安宁,送走最后一个客人,已是深夜,不知有多劳累。
就不吵醒他了,等回到学校,再发封电子邮件报平安。穿过走廊,走至二楼小厅,听到屏风后面传来细微的声响。她没有多想,迳直走过去,却突然整个人呆住了。屏风后面有两个人,裴予陌和季滟,他们偎在沙发上,紧紧地搂抱成一团接吻。
千寻立刻调开了视线。她从来没有谈过恋爱,撞见如此生猛火辣的一幕,很是难堪。
他们昨天都订婚了,接吻应该不算什么吧?但被外人撞见,难免尴尬。千寻想无声无息地退开,可是,来不及了,她的脚步声惊动了他们,裴予陌抬起头来,季滟也转过眼光,看见是她,原本粘在一起的两个人迅速分开。无法逃避这个场面,也无法装作没有看见。千寻只得硬着头皮走过去。老天,为什么总让她看见不该看见的东西?“我……”她满面绯红,说不出的狼狈,好像被当场抓包出糗的是她。倒是季滟,经过开始的慌乱之后,很快转为镇定,落落大方地说:“你这么早就起床了?”
再早也没你们早,大清早地就上演“亲热戏”,口水喂饱了,都不用吃早饭。虽然这样想,千寻嘴上却说:“嗯。我要赶早上七点的火车。”“打个电话让老赵送你去吧,这么早很难叫到计程车的。”从美国回来后,季滟一反常态,对千寻表现得非常友善。也许是好事将近,心情不错,所以爱屋及乌,不再以千寻为敌。“不用了,时间还来得及,我可以坐公车。”千寻转过头,眼光冷不防和裴予陌的相遇了。他直视着她,始终一言不发,静默的脸上,一双眼睛黑如深潭,目光清冷。一眼万年。她恍惚想起一首流行歌曲的名字,随即摔摔头,从他身畔走了过去。
默默注视着她瘦弱却挺直的背脊,裴予陌咬紧牙关,内心像有只虫子在疯狂啃噬,隐痛难忍。天知道!他多想亲自开车,送她到火车站。但是,他却什么都不能做,只能看着她一个人独自离开。不,他不能再沉溺下去,否则他就会像所有陷入爱情中的傻瓜一样,变得狂热、嫉妒、贪婪、患得患失,变得不再理智冷漠,不再像他自己。爱情就像是一场赌博,谁先动情,谁就是输家。更何况,孟千寻眼里根本就没有他。
可是,为什么他始终不能忘记她?为什么即使是在美国的那几年,他也无法把她舍弃?为什么等回国再见到她时,思慕的情绪反而更加强烈?“陌哥哥,你怎么了?”季滟察觉了他异乎寻常的沉默,“为什么不说话?”
“有什么好说的?”他耸了耸肩,嘲讽地笑着说,“你的好意,人家根本就不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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