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平镇是太恒山中的一座平常的小镇,在太恒山中,这样的小镇有不少,所有的小镇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穷。穷得连北方的契丹人都不愿意跋山涉水来这里打谷草,穷得连中原的朝廷也没有人愿意来这里当县令。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另外一个原因,这里的山民太凶悍,为了一文钱,他们可以跟任何人动刀子,很显然,无论是抢劫还是收税都变成一件很头疼得事,在这里,官府只是摆设。
清平镇上有句话:“天大地大拳头最大。”拳头就是道理,谁的拳头硬,谁便有道理。这也难怪,清平镇上不是逃犯,便是山匪,好人不会来这里,来这里的没有好人。
李风云不是好人,至少他自己这么认为,在清平镇,“好人”是句骂人的话,含义非常丰富:没用、孬种、白痴、软蛋、脑袋被驴踢了……具体什么意思,要由语境而定,所以,在清平镇,如果被人称为“好人”,千万别高兴,这意味着将会有很糟糕的事情会发生,清平镇外的山沟里,经常会看到被野狼啃得七零八落的残碎尸体,那就是做“好人”的下场。
所以,李风云认为他绝对绝对不是个好人,而此刻在他面前,却有一个好人正牵着马不怀好意地朝他走来。
“干什么?”李风云恶狠狠道,摆出一副他认为最唬人的架势,紧盯着来者。
“小兄弟,”莫轻言也用他认为最和蔼的笑容说道,“莫紧张,我不是坏人。”
李风云轻吁了口气,紧握柴刀的手松了松,既然不是坏人,那自然是好人,李风云很奇怪,在清平镇居然还有人自认为是好人的,活得不耐烦了么?不过这人的模样,长得实在让人有些不太放心,不笑还能看看,笑起来更加惨不忍睹,让人有一种想吐的感觉。
“我是京城大理寺(注1)的捕快,这次专门来捉拿要犯!”莫轻言拔了拔胸脯,从怀中掏出一张告示,指着告示中的画像问道,“这个人你见过么?如果你能提供这人准确的消息,有五百文钱的赏钱,个个都是实打实的肉好,绝对不是那些劣质的小钱和铁钱!当然,要抓到才行!”
“这么贵呀!”李风云心中一阵火热,五百枚肉好呀,在清平镇算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他砍一天的柴火,也只能挣到二三十文铁钱,换成肉好,最多也只有四五枚,够他干上四个月的,有了这笔钱,他就可以买一把精良的斧头,再不用腰间这把怎么磨都磨不锋利的破烂柴刀砍柴,有了好的斧头,以后就可以挣更多钱,就能娶上赵四家的二妞,那姑娘,身子壮,胸大屁股大,奶水足好生养。
想到这里,李风云气息有些粗,但看看莫轻言,李风云心中的火熄灭了,这家伙,身子比豆芽菜强不了多少,还居然跑到清平镇来抓要犯,不知道清平镇就是个贼窝么?
这家伙,能在清平镇活三天,就算老天爷不开眼了。
李风云仔细看了看告示中的画像,这人他见过,左脸上有一条长长的刀疤,非常好认,十多天前他曾见过这家伙在陆家酒馆里喝酒,后来不知为何便被人砍成了七八截,尸体估计被扔到镇子外头的十里涧里喂了狼,这傻乎乎的小捕头找得到他才怪。
“真的有五百个肉好?”李风云小心翼翼地问道,“你该不是骗我吧?”
“绝对不骗你!”莫轻言心中有些鄙夷,到底是山里的土包子,没见过钱。
“我不信,”李风云摇摇头,“有五百个肉好,你还来找我问消息,自个赚不好吗?清平镇才这么点大。除非你先把那五百个肉好给我看。”
莫轻言心中苦笑,清平镇虽小,也有上千户人家,他一个人查,查到什么时候,上面又有交代,不许他惊动地方的官府,万一被那贼人得知了消息,随便在山中哪个旮旯一藏,他哪里去找?他也是见这小子傻乎乎,长得老实,似乎没多少心眼才问他话。
“这个容易,”莫轻言笑了笑,正要去翻马背上的包裹。
李风云吓了一大跳,急忙拦住他,低声说:“我信了,我知道这人在哪里,你跟我来!”在这里露了钱财,那钱财还会是他的吗?这家伙够傻,但他李风云可不傻。
李风云带着莫轻言朝镇子外走去,莫轻言疑惑地问道:“难道张崇山不在这清平镇?”
“那人叫张崇山么?我不知道,我只晓得三天前我还在十里涧见过一个跟那画像长得差不多的人,嘴巴里还镶着颗金牙,说起话来很凶,不知是不是他。”李风云答道。
“就是他,就是他!”莫轻言大喜,这样的细节画像中可没有,这土鳖看来是真的见过张崇山,没想到这件差这么容易便完成了,亏那些同僚还将清平镇说得跟地狱一般。张崇山的功夫不高,只是轻功十分了得,可不能让煮熟的鸭子飞了。
莫轻言心中盘算着捉拿张崇山的细节,跟着李风云,牵着马儿,深一脚浅一脚走出了清平镇,也不知走了多久,清平镇早不见了踪影。脚下根本无路可走,要么是乱石坡,要么便是不见天日的野林,走得十分辛苦。
莫轻言有些焦急,问道:“还有多少路?”
“快了,快了!”李风云搭着额头看了看四周,一屁股坐到一块青石上,说道,“累死我了,休息一下!”又从腰间摘下一个酒葫芦,“波”的一声,拔开葫芦塞,猛灌了一口,大声道:“好酒,好酒,真是好酒。”又将酒葫芦递给莫轻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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