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仍然强调这个要求:凡没有经过特定训练获得分析权利的人都不应从事分析工作。至于这个人是不是医生在我看来并不重要。
“那么你究竟要提出什么明确的建议呢?”
我还没有考虑到那一步,而且是否会考虑到那一步我也还说不准。
我倒想跟你讨论一下另一个问题,并首先触及一个特殊的要点。据说当权者在医学界的煽动下想要彻底禁止外行从事分析治疗,这样的禁令也会影响到精神分析学会的非医学界会员,而这些会员都接受过出色的训练,并已在实践中大大完善了分析技术。
如果这一禁令付诸实施,我们就会发现自己处于这样一种境地,有一些人被剥夺了从事某种我们有把握相信他们能够完成得很好的活动的权利,而另一些无疑也具有类似把握的人却可以自由从事这同一项活动。准确说来,这不是法律应该产生的结果。然而,这一特殊问题既非十分重要,也非难以解决的。涉及到的只是一小部分人,他们不会受到严重的损害。
他们很可能会移居到德国,在那儿没有法律会阻止他们使自己的能力得到公认。只要希望使他们摆脱这一禁令,减轻法律的严厉程度,根据一些众所周知的先例那是很容易能做到的。
在奥地利帝国,允许一些臭名昭著的庸医亲手从事某些领域的医疗活动——因为有人相信他们的真实能力——是经常发生的事。
这类人大都是农民行医者,他们的推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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