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一片。她好一会儿才听见自己的手机说:“绵绵,荆楚给你留了话。”
她的小黄机虽然山寨,但待机能力不错,居然还有电量,杨绵绵急忙打开来,摁键的手指都在抖,她在心里恳求,说你只是出去找路了马上回来,我会等你回来的,我不怪你,我不生气,我不发脾气,你不要吓我。
音频打开,荆楚的声音听起来比平时温柔很多很多。
“小羊,往东走,活下去。”
他只留了这一句话,然后人已经不见踪影。
杨绵绵哇一声哭出来了:“骗人骗人!为什么要这样,你怎么可以这样啊,你去哪里了,你们说啊,他去哪里了,那么多血,他会死的。”
没有人回答她。
杨绵绵想哭,却发现连眼泪都没有办法留下来,只能干嚎:“说!他去哪里了!你们不说我现在就死给你们看,我不走了!”
她这样一威胁,小黄机立刻就投降了:“往那边去了,走了也没多久……”
塑料瓶抽抽搭搭的,但是说的话很有道理:“绵绵,你先喝点吧,不然也没力气找他,血都放了也流不回去啊。”
它说的有道理。杨绵绵想拧开瓶盖,但手有千斤重,根本做不到。
“绵绵,血会凝固的,不然就浪费了,你们俩都得死。”
杨绵绵一咬牙,拧开瓶盖就往嘴里倒,人的鲜血是咸的,就像是眼泪一样,她咕咚咕咚往下喝,泪水再次模糊了眼睛。
这一瓶血是他的生命,是他活着的希望,然而生死绝境,他毫不犹豫就把自己给舍弃了。
明明认识才一年,明明交往才半年,干什么这样痴情?趁她昏迷把她杀掉好了啊,她也不会知道的,她也不会怪他。
笨蛋,大笨蛋!杨绵绵抹抹嘴,把瓶盖拧好,站起来往他离开的方向走。
喝了他的血,总觉得胃里一阵又一阵火烧似的难受,她咬紧牙关,不敢耽误一点点的时间。
走了半个多小时,她找到他了。
荆楚就昏迷在那里,脸色惨白,手腕上用椅套的布料匆匆缠了一圈,血迹已经干透。
杨绵绵踉踉跄跄走过去,扑到他身边去试探他的呼吸,生怕就没气了。
呼吸还在,但已经非常微弱,她顾不得许多,嘴对嘴把血喂回去,然而收效甚微,他失血过多,如果不及时治疗,一定会死。
她带着他不可能离开这里,什么都来不及了。
杨绵绵呆呆地想着,坐在那里很久,突然就想通了,既然如此,就一起死吧,如果他在阴曹地府要怪她不听话,那就怪吧。
她不后悔,一个人活着有什么意思,没有他活着,何必活着呢?
她抽了抽鼻子,躺到他身边躺好,像每一天晚上入睡时那样枕在他的胸膛上,和他十指相扣。
“对不起,小羊不乖,我就不乖这一次,以后都会乖乖的了。”她抓着他的手,在唇边亲了一下,鲜血犹如上好的口脂,在他掌心里落下一个唇印。
一阵风吹来,扬起万千黄沙,落到她的身上,像是黄金般的细雨。
杨绵绵闭上了眼睛,那一瞬间,她听见了风的声音,沙子落下的声音,然后又重归安静,恍惚间,她在极致的静谧中听见一声悠悠的叹息。
叹息……杨绵绵一刹那睁开了眼睛,她坐了起来,高喊:“是不是你,我听见你的声音了,我知道你是活着的,我感觉到了!”
没有任何声音回答她。
但杨绵绵不死心,这是唯一的希望了:“听见了吗?我能听见你的声音,我知道你是活的,你送我们走啊,求求你了,我求求你,送我们走吧。”
风卷起砂砾飘散在空中,原本在眼前的沙峦被风吹散,带向不知名的远方,唯有烈日高悬却无声旁观。
杨绵绵哽咽道:“我求求你了,送我们走吧,我知道你能做到的,只要你能救我们,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如果你不想救我,我求你把他送走吧,我可以留在这里陪你。
从来没有人和你说过话对不对,我是第一个和你说话的人,我能听见你的声音,他和其他人没有什么不同的,你留下他也没有用,我留在这里陪你,一直陪你,你把他送走吧,我求求你了。”
狂风呼啸而来,夹杂着大片的沙砾,将她彻底掩埋。
傍晚,冲沙区,一对小情侣在四处拍照摄像。
突然,那个女孩子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她扭头一看,尖叫起来:“这里有个人!”
三十分钟后,一个失血过多又脱水的昏迷男子被送上了救护车,他昏迷着,手心里却有干枯的血迹,是一枚唇印的模样。
红日即将没入地平线,瑰丽的场景令旅客们欢呼雀跃,不断摄影留念,有风沙扬起,平地起了山峦,山峦成了山谷,沙漠亘古不变,却也无时无刻不发生着变化。
唯一不变的是,它始终无言。
第一卷,完
第110章痛苦
距离事情发生已经过去了快一个月的时间。
飞天馆被查封,萧天在逃,荆楚在医院里躺了两天醒过来,一切都恍如隔世。
只是杨绵绵失踪了,始终没有回来,丛骏用了所有的关系去救援,直升机飞到了他们出事的地方,再往里追寻,只在景区几千米外找到了那个绑架犯,他已经因为脱水而死亡。
可杨绵绵连尸体都没有找到,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沙漠瞬息万变,漠漠黄沙下不知掩埋了多少尸骨,今人的,古人的,无论从前是皇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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