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做最坏的打算不也就判你个通奸,我都不介意你还嫌亏啊!”
叶在夕痞里痞气没个真假,暧昧得不动声色,那风姿绰约,搁哪个女人都招架不住啊,只是江夏初——
“不要做这样的打算,我不喜欢被人误解。”
一句话堵死了叶在夕所有继续暧昧调侃的余地,一张帅到人神共愤的脸铁青了,语气冲得跟什么似的:“靠,感情是爷我一厢情愿了。得,弄得我多稀罕你似的。你愿意,我还不想当负心汉呢,所以别担心,等会我一定撇得一干二净。”说完,也不知道和谁赌气,桃花眼一挑,一副大爷不爽的模样。
也是,叶天王不爽也是当然的,纵观万花丛中过的fēng_liú史,哪个女人不是他召之即来的,偏生遇上这么块硬石头,不仅捂不热,还咯得慌。
越想越不爽,叶在夕自顾找了跟烟来抽,狠狠吸了几口,看向江夏初:“我说你怎么就这么不待见爷,至于一副生怕甩不掉的苦情样吗?爷我是怎么了?闹个绯闻还能掉你价了?”
一口一个爷,这家伙不爽的时候就喜欢摆谱。
她只说:“你知道,我不喜欢不明不白。”
那左城呢?
几乎要脱口而出的四个字,不知道怎么咽回喉腔的,那个致命的器官狠狠地抽搐喧嚣了几下,然后安静,然后空落落的,什么都没有。
这个女人啊,这个要不得、放不得的女人,这个让他又爱又恨的女人,他们自始至终只是楚河与汉界。
就着手里的烟,他狠狠吸了几口,胸腔刺疼得有些麻木,烟雾缭绕,看不清他花败颓废的眸,他啊,还是戏谑收场:“得,你就是一块石头,又硬又冷。”
偏生这块又冷又硬的石头盘踞在了他心底,又痛又恨。
江夏初只是半阖着眸子,心事重重。
得!叶在夕说得极对,这就是快石头。
“懒得管你。”
灭了手里的烟,叶在夕起身就要走,身后,她声音小小的,淡漠的:“你会管的。”
是的,他会管的。
几乎条件反射,他回头了,然后再也没办法洒脱地转身,看着她,心又开始闹腾,因为她说准了,他这辈子大概就这样栽了。
妖孽的俊脸沉了好一会儿,还是坐回去,捂着胸口:“丫的,人干嘛要长义气这种没用的东西。”
胸口长得是只是义气吗?
谁知道呢?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半真半假,演员的专长不就是如此吗?
长长叹了口气,不知道在惆怅什么,他无奈:“所以,心放到肚子里,没那么复杂。”
“林倾妍来了,能简单点。”
叶在夕一个白眼丢过去,不知为什么,反正他很不喜欢从这个女人嘴里听到两个名字,一个就是林倾妍。
“她要来了,就不可能简单了。亏得她伤得下不了床。”
那个女人,他还不知道,端着圣母玛利亚的面孔,一肚子阴谋阳谋。
她摇摇头:“你不了解女人。”
冷嗤了一声,叶妖孽一脸不以为意:“真新鲜的说法。”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实践出真理。说一个在花丛里摸爬滚打的男人,不懂女人,这可是奇耻大辱。
江夏初嘴角若隐若现的笑,不明喜怒:“不会为了我,是为了你。”
叶在夕被这句话弄得晃了一下神,半响,琥珀样的眸子移开:“扯她干什么?”
这厮,懂女人,也懂女人的情,但是揣着明白当糊涂人,所以这么多年,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林倾妍,你喜欢吗?”她问得认真,秀气的眉拧着。
一个问题,充分说明了两个问题:江夏初智商很高,情商很低。
叶在夕懒懒靠着沙发,搭起长腿,眼角撩德媚人,笑道:“喜欢?”冷嗤一声,十分不屑,“这玩意爷没有。”
说这话的时候,叶在夕看着江夏初的眼睛,他在笑,依旧迷人勾魂,只是若细看,他眼底的光,亮得惊心,也凉得动魄。
这辈子,叶在夕记不清和多少女人说过喜欢,唯独,江夏初不同。
他说,喜欢这玩意他没有。
大概都给出去了,收不回来,偏生还不能为人知。
第三卷爱情的毒噬骨侵心第九十五章:厕所是个事故高发地啊
他说,喜欢这玩意他没有。
大概都给出去了,收不回来,偏生还不能为人知。
漫不经心的姿态,无关痛痒的语调,这个男人就是这样给自己导了一出戏。
骗过了她……
话题还在继续:“若是澄清了,她呢?可能就再也说不清了。”
林倾妍对于叶在夕一直是个奇怪的存在,他们传了十多年的绯闻,但是双方从未正式表态过,也许叶在夕还有点良心,不祸害窝边草,总归他们是隔了一层窗户纸,若是捅破了,就没有那么容易抽身了。
叶在夕倒是一脸满不在乎:“反正以前也没说清过,不是说我叶在夕fēng_liú花心吗,怎么能辜负了这么高的评价。”
不得不说,这个男人洒脱到恣意,无畏到猖狂的地步。在演艺圈这样一个脸面当门面、虚伪当遮羞布的圈子里,对名声这个东西嗤之以鼻的,除了叶在夕外,绝对找不出第二个。
倒是江夏初,心里过意不去:“我好像连累你了。”
她一脸愧疚,这样的表情,无端让叶在夕恼火,有些咬牙切齿的味道:“欠着。”
江夏初还真当真地点点头。
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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