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当了这么多年的兵,就只见过他这么一个对我脾气的。
说干就干,有胆有色,嘿。
对了维拉,听说你在天湖的时候就跟着司令,你给我们说说,那时的你们,是怎么样的。
是不是也像这样,经常弄出什么顶破天的计划。”
说话的是鲁梅尼格,这家伙是在令归被选进不死鸟特战队的。
很有些特点,个子矮小,却天生是个大嗓门。
小小的脸上,留着把大胡子,远远看去,都不知道是人是怪。
“嘿,说起在天湖的时候,那日子过得,比现在爽多了。”
维拉一挺胸,得意的说道:“那时候司令还是校尉,带着我们三百来号人,每天比射箭,比操练,玩两军对抗。
鲁梅尼格,你说说,你们在驻守安融西的时候,每顿吃什么?”“那不青菜和饭,还能有什么。”
“有肉吗?”“肉?今年天灾,还能有米饭吃就不错了。”
鲁梅尼格撇撇嘴。
“看吧,我就知道。”
维拉更是得意,那嘴咧得,都快合不上了。
“难道你们还有肉吃?”阿隆索忍不住问道。
“当然!不过那是在司令来了之后。
之前那日子,兄弟们过得那叫一个苦呀,说出来你们都不相信,我们纵队,顿顿喝野菜粥,还不管够。
饿得我们是一个个脸青脑袋晕的。
司令来的之后,嘿嘿,好日子就来了。
只要你认真操练,基本上都能有肉吃。
还不是一般的肉哟”胡忧看着消失在小树林后的几个战队长,笑道:“这个维拉,嘴皮子到挺不错。”
哲别道:“你的兵,没有哪个嘴皮子差的。”
胡忧笑道:“也包括你吧。
我看你现在就越来越牙尖嘴利。”
哲别想笑,不过却没有笑出来,她一脸担忧的看着胡忧,咬了咬牙,这才说道:“大人,我们这次的计划很危险,要不你就别去了,行不?”“不去?”胡忧愣了一下,他没有想到哲别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胡忧不同意的说道:“做为不死鸟特战队的最高长官,我的部队去拼命,我在一边看着,那怎么可能。”
哲别急道:“可是大人,你是偏将,你完全不用亲自上第一线的。”
胡忧摆摆手道:“你不用多说了,我不去是不可能的。
我不但要去,我还要走在最前面,给兄弟们探路。”
开什么玩笑,自己制定的战略,自己不去,这要传出去,以后还怎么带兵。
有哪个士兵愿意把命交到这样的长官手上。
“大人”哲别的眼睛已经含着泪花,虽然危险还没有遇到,但那是可以预见的,怎么能不让人担心。
哲别现在的心情,是说不出的复杂。
她一方面,高兴自己有这么一个长官。
可是另一方面,她又很担心胡忧。
有时候,哲别还有些恨自己,恨自己的功夫不够好,不然就可以更好的保护胡忧了。
胡忧知道,哲别这是在担心他的安全。
抓紧了拳头,拍拍特别道:“放心吧,我的命硬得很!”这一战,就是不死鸟特战队祭旗之战了。
那老话是怎么说的?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
与胡忧的骡马还没有拉出来相比,在浪天的秦明,已经表现出了自己是一匹千里马的特性。
血修罗之名,已经不仅仅只是在暴风雪军团内部流传,其他军团的人,也都听说了他的名号。
他的资料,甚至已经放在了其他军团将官的桌面上。
秦明的战损依然非常高,每一次作战下来,他的部队,至少战死五成。
但是死在他们手中的敌人,要几倍于这个数。
现在,同等编制的部队,听说将要面对秦明的进攻,几乎还没有开打,就已经失掉了信心,就已经想着怎么跑了。
因为秦明的部队,从来不留俘虏,不想死,就得早早想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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