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文员,都得胡忧自己去找。候三他们,全都是武将,朱大能虽然懂一些后勤,但也用不上。现在胡忧是把这些全丢给红叶,可是他不可能一直把这些压给红叶,现在事情还少,红叶可以应付,以后事情越来越来多,红叶就算有八只脚,也干不了这么多呀。
人才呀人才,无论什么时候,都得需要人才啊。
叹了口气,胡忧的思绪又回到王二的身上。这小子确时不错,很机灵,可是他能不能用重呢?
这一点,胡忧在心里,多少有些疑虑。因为在王二的身上,胡忧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王二的一言一行,几乎与他没有什么不同。
虽说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可是胡忧现在自己也是如履薄冰,不得不小心才行。
“再观察一段时间吧,路摇知马力,时间会给出一切答案的。”胡忧在心里对自己说道。
时间也不早了,趁着天黑之前,胡忧打算再赶一段路。虽然这次回青州,军部给的限期,还是很充足的。但是出门在外,谁能预料到路上会发生什么意外的情况。抓紧一些时间,总是没有错的。
喝掉手里的茶,胡忧刚想起身下楼,突然听到楼下传来一阵狂乱的马蹄之声。胡忧抬眼看去,只见远处十几匹快马,正在大路上飞驰。是一群传令兵,随着帝国的军情越发紧张,这样的传令兵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百姓对这些传令兵并没有什么好感。不是因为他们总是带来坏消息,而是他们每一次出现,总是横冲直闯,所过之处,总是鸡飞狗跳,。
特别是那些传加急令的更是蛮横,跟本不管路上是不是有人,他们都照冲过去。说起来,这也不能怪他们,因为帝国严令了号令到达时间,时过不到,那就是违令。违令者死,帝国的军法在这方面,绝对是无情的。
“呀”身边的红叶突然惊叫着指着前方,一脸焦急之色。
胡忧顺着红叶的手指看过去,猛的扔下手下的茶杯站起来。
只见一个大约七八岁的小女孩,不知怎么的,突然从路边走出来。而她的线路,正好和那队传令兵交集。
骑兵的速度很快,五十多米的距离,瞬间已经不过二十米了。而他们和小孩子之间,刚好隔着胡忧他们的那辆马车,相互之间,都没有发现对方。
可以遇见,最多十秒钟之后,小女孩就会和传令的骑兵部队撞在一起。而他们相撞的结果,跟本不用去多想。
没有人来得急去救那个小女孩
胡忧想都不想的瞬间拉出换日弓,拉弓引箭,一道寒光,直奔小女孩而去。他当然不是要射杀小女孩,他射的小女孩的手臂。这是他瞬间唯一能想到的办法。他要利用箭的冲力,把小女孩子带回路边去。
这样做,也许会让小女孩失去一只手臂,但是没有手,总比没有命强。两害取其轻,这也是万不得已的办法。
当然,胡忧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射杀那些骑兵。但是这招更危险。先不说射杀传令兵会给胡忧带来多大的麻烦,弄不好就是判国的死罪
单说那些传令兵有十多人,只射下一个,不见得就能救到小女孩,后面的骑兵冲上来,不但那个被射下马的传令兵会被马踩死,小女孩也同样会成肉泥。
所以以一条手臂的代价,来换一条命,虽然有些残忍,却是现在唯一的办法。
“叮。”
一声轻响,胡忧例无虚发的箭,没有如胡忧所料,射入小女孩的手臂,把她带离危险的境地。
胡忧的箭,在空中闪过一道弧线,打着滚的,掉在了地上。
出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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