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良久,感觉不到那道目光之后,胡忧才借倒酒的时候,看向那个方向,发现那目光来自于庄进熙——这个目前暴风雪军团的二号人物。
胡忧看完庄进熙之后,条件反射的又看向齐源杰,发现这个老小子表面上喝得一脸通红,那双半眯着的眼睛,却并不显醉意,他藏在狂乱之中,暗暗的留意着周围的人。
“一个个全都是老狐狸。”胡忧在心里暗暗的骂了一句,同时也警醒自己,这酒桌之上,虽然看似一团和气,背面确是刀光剑影,一不小心,就要落得万劫不复之地。
第二天,胡忧让部队休整,并没有出去剿匪。别看醉仙楼上,那些将领对土匪强盗一个个大加声讨,可是真要干时,全都缩头,谁都不去,都等着胡忧带人上,然后他们好吃现成的。今天胡忧不动,全军都静下来了。
这洞汪城真不是人呆的地方,天热得跟火炉一样,城外又没有什么树木遮阴,胡忧坐在军帐里百~万\小!说,衣服都tuō_guāng了,还是热得不行,越看越是心烦,干脆把书丢到一边去。
“怎么了?”红叶进来的时候,刚好看到胡忧扔书,不由问道。她知道胡忧平时是最喜欢书了,一般不会这样做的。
“天热,心烦。”胡忧像孩子一样赌气道。
红叶把书捡起,来到胡忧的身边,伸手擦去胡忧脑门上的汗,笑道:“你呀,肯定是昨天喝酒上了火。看不下去就不看吧,我陪你到城里散散心怎么样?”
胡忧想起楚竹要在洞汪城里建学堂的事,也想去看看,一骨碌爬起身道:“好,咱们去找虎子和妞儿他们玩。”
说去就去,胡忧在红叶侍候下,换了身便服。这衣服是红叶到洞汪城之后,亲手给胡忧做的,用的是女儿家做裙子的纱制布料,穿在身上不粘身,很是凉爽。按红叶的意思,是做给胡忧在帐里穿的,哪想到胡忧这个流氓,平时在军帐里跟本就不穿衣服,所以这新衣服也就一直放着。
“胡忧,你要穿这身衣服出去?”红叶有些担心的看着胡忧。
胡忧扯动了一下身上的衣服,没觉着有什么问题,不由奇怪的问道:“是呀,这衣服挺凉快的,有什么问题吗?”
红叶摇摇头道:“问题是没有,可是这布料是女儿家做裙子的,你在军帐里穿穿,问题不大,穿出去恐怕不太好。”
胡忧这才明白红叶在担心什么。再怪的衣服他都穿过,一点小小的面料问题,他跟本就不会在意。笑呵呵的拉过红叶的手,一起走出营帐。
城里毕竟是居民居住的地方,虽然破点烂点,却要比城外军营里的环境好多了。最起马这里有树,有屋檐可以遮挡太阳,不时有小风吹过,还是挺凉爽的。
“呼,要不怎么都说要做城里人呢,这城里就是要比城外好。”胡忧长长的出了口气,凉快的一些,他的心情也好了一些。
红叶整理了一下被风吹乱的长发道:“其实这洞汪城也挺美的,可惜就是人太穷。我听一个老乡说过,几十年前,这里曾经繁华过一阵,当时这洞汪城的人口,曾经一度达到三四十万呢。”
胡忧来了兴趣:“哦?还有这事,我到是没有听说过。这里有什么特别之处,可以吸引得了那么多人?”
红叶得意的笑了笑道:“还以为你什么都知道呢,原来你也有不知道的东西呀。”
胡忧抓抓脑袋道:“你以为我是神呀,什么都能知道。快告诉我,这里有什么特别的东西,不然小心我惩罚你哟。”
红叶小脸一红,白了胡忧一个风情万种的魅眼,胡忧的惩罚就那么几招,红叶只会爽,才不会怕他呢。
胡忧看红叶不说,坏坏一笑,靠上来,一只色手,就到了红叶的腰上,并按着熟悉的路线往上移动。
“要死了,大街上你就乱来。”红叶拍开胡忧做怪的手,看没有人注意,敢紧拉好衣裙。这小流氓疯起来,可是什么都敢做的,红叶可不敢惹他。
胡忧得意的笑道:“怕了吧,看你说不说。”
红叶狠狠的瞪了胡忧一眼道:“算我怕了你了,也不知道上辈子欠了你什么。哼我来问你,你知道天风大陆那里的马最好吗?”
“那自然是池河帝国了,池河帝国的战马有名的力气大,耐力好。”胡忧想都不想的回道。这方面,他可是做过调查的。他一直想着怎么建立一只属于自己的骑兵部队,对于这方面的事,自然是特别的留意。
红叶点点头道:“算你说对了。那你知道我们曼陀罗帝国哪里的马最好吗?”
忧这才发现,红叶不问,他还真不知道,这曼陀罗帝国那里的马最好。青州的马肯定不好,那里的马虽然大匹,但是耐力不行。南方的马也不好,有耐力,但是个子太小,骑着矮人一头。个子高的人骑上去,脚都快拖到地上了。别说打仗不利,平时骑着也不好看呀。
“不知道了吧。”红叶得意的笑道。能看到胡忧吃憋可不是容易的事。以前都是她让胡忧弄得‘胡说八道’,这次有机会,非得笑回来不可。
“又顽皮是吧。”胡忧动了动手指头,坏坏的笑道。
红叶噘噘嘴,低骂一声‘小流氓’,赶紧说道:“今天本姑娘就告诉你,让你长长知识,你听好了,帝国最好的马产自西北。”
“西北?”胡忧皱皱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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