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了?”胡忧冷眼看向候三。胡忧这个人,没有战事的时候,嘻嘻哈哈怎么都行,一但有战事,他绝对是说一不二的主。
候三看胡忧不高兴了,赶紧捂住自己的嘴。这段时间随着手上权力日重,他有些得意忘行了。
候三低头顺眼的说道:“说完了,将军。”
胡忧冷哼一声道:“我的脾气你是知道的,这一次念在老兄弟的份上,我就算了,下次再给我讨价还价,军法侍候。”
候三脑袋上的汗珠都下来了,连连回道:“是,是,将军,候三记住了。没有下次,绝对不有。”
忧点点头道:“你的任务是防山镇。索雷特你知道吧,你去把他给我抓回来。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总之我要活的。就这样。”
候三单膝接过胡忧的令箭:“是,将军末将得令。”
胡忧看候三出去,又拨出支令箭道:“陈大力。”
陈大力出列:“末将在。”
胡忧道:“命你主守洞汪城,不得有误。”
“是,将军。”陈大力令命而去。
随着各将领纷纷接令离开,帐下没有接到军令的,只有哈里森一个人了。面对这样的情况,就算是以哈里森的沉稳,也有些坐不住了。
“大人,我们第二团干什么?”哈里森终于忍不住问道。
由于哈里森带的第二团,也就是之前的奴营,在建城之时,表现得非常好,得到了胡忧的肯定。所以不死鸟第二团是军团之中,第一个得到战马配备的部队。哈里森此时手中有一万匹战马,他的部队经过重新调整之后,人数为一万人。也就是说,哈里森的不死鸟第二团,是清一色的骑兵部队。
从奴兵到骑兵,那可不是仅仅的多了一匹马的问题。奴兵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虽然表面什么都不在呼,其实在内心深处,是有一点小自悲的。胡忧给了他们马,就等于给了他们自信。让他们在军中的地位,一下子就提升了起来。
胡忧道:“第二团这次的任务用比较重,我要你带人游走于外围战场,尽可能多的给我俘虏马泽本的士兵。记住,我只要士兵。”
所有人都接令离开之后,胡忧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这一战,是洞汪城的第一战,也是胡忧拿到军团军权的第一战,意义之重大,是绝不能有失的。
打好了,就可以为洞汪城,为军团竖起强大的信心。胡忧为了布局这一仗,已经整个两天没有合过眼了。他把所有的一切有可能发生的事,全都在脑中进行过演算,这一次,他一定要赢。
一双玉手,轻轻按压在胡忧的太阳穴上。玉手来自红叶,只有她知道,胡忧的心理有多大的压力。
这是一场由胡忧蓄意挑起来的战争,红叶知道,胡忧最大的目的,是想要练兵。但是这并不是演习,在血与火的练兵中,肯定有人要血染黄砂。
胡忧即想要练兵,又不想士兵损失太大,所以整夜不睡,就是为找研究出最好的方法。马泽本虽然只有十万人马,可以他的士兵装备精良,作战经验丰富。要想用十五万菜兵和五万残兵完胜全们,这本就不是易事。人数多的一方,并不一定就能取胜,更何况要完胜,还要少死人。这有得胡忧伤脑筋的。
“报,将军,洞汪城外二十里,发现敌军先头部队”
“来了。”胡忧一身军服站起来,两眼射前刚毅的光芒:“传令各队部,做好迎敌的准备”
“是”
“红叶,哲别,随我上城头,咱们今天先让马泽本试试,咱们这个洞汪城的威力我要让洞汪城变成马泽本的恶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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