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帮助林克拿下大半个宝怀城之后,警卫营的士兵,就脱离了林克的前进部队,分散前往城中各处,去执行胡忧下给他们的第二道命令,也是他们此行最重要的命令——拿到宝怀城的户籍人口资料和矿产分布,客户往来资料。
这些东西,对一个城镇的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前者可以了解宝怀城的人口情况,和他们的房产地契情况。后者则是宝怀城的经济资源,能变成钱的东西。
胡忧可不是打败马泽本就算了,他要拿到宝怀城全部的控制权,把宝怀城并入到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内。
随着部队的不断推进,林克的人马越来越多,先到的还能抢到武器,后来加入的,拿块板砖都敢往前冲,那热血的程度,真是比狼还狠咧。
到最后,基本都不用林克的第八师团动手,那些矿工和加入到队伍里的城民,就把事情全都给办了。
打到天黑,林克惊讶的发现,自己的身边,不知不觉之中,居然聚集了过五万的矿工兵。这些人被长久的压抑,暴发出来的气势,真是非常的可怕。他们叫嚣着,高喊着,烧,杀,打,抢,震动全城、震动四野。
宝怀城的守兵本来就不多,不过是几千人,跟本不够这些矿工杀的。一人都分不到一个,矿工的情绪变得非常的不稳定。找不到马泽本的守军。他们开始把气出在宝怀城本身上,烧房子,砸楼,他们什么敢干。
“用胡忧将军的话说,真是马拉戈壁的。再这样下去,这些黑得只看见牙齿的家伙,弄不好就得到整个宝怀城给毁了。
不行,不行,不能让他们那样做。胡忧将军可说了,这个宝怀城他要了的。这次老子本来是大功一件,要是让他们把城给毁了,胡忧将军还不得把我吊起来打。弄不好都保不住。
得赶紧想办法把他们的怒火转到其他地方才行。”
洞汪城,马泽本进攻的第十三天。
今天天气不错,老天没有下雨,空气中飘着刺鼻的血腥味。天上有秃鹫在飞,地上嘛,自然是进行着战斗。
连日来的战斗,让不死鸟军团的这些新兵得到了丰富的学习机会。在生与死的边缘学到的东西,永远是最有用,最难以忘记的。
十几天的战斗下来,你已经分不出那个是老兵,哪个是新兵了。他们的眼神全都一样,他们的衣服全都带着自己或是敌人的血,他们手中的刀枪,砍进敌人身体的时候,也不再犹豫。那些曾经犹豫过的士兵,还倒在他们的脚下呢。杀人这种事,杀多了,也就习惯了。这就是战争,他可以让一个人,快速的成长。
“马泽本今天的进攻非常猛呀。”胡忧站在城头之上,看着下面敌我双方的交战,喃喃自语。
十几天以来,胡忧大部分的时间都在这里,敌我双方都能看到他。不死鸟士兵视他为心中的战神,而马泽本的士兵,则视他为魔鬼。
胡忧在这里,用他身后那面黑色的不死鸟战旗,指挥着地整个军团的攻守。他洞悉城防中的一切机关。他知道什么时候,应该泼火油,什么时候,应该放滚木。他就是军中定海神针。
正当胡忧要给等在身前的传令兵,下令命令的时候,突然感觉到心里一冷,背后生风,强大的危险信号,打断了他的思路。在身体的本能之下,胡忧想都不想的一个前扑,直接滑到地上。直到这时,他才听得耳边那个叫李斯的士兵,口中惊呼的‘小心’二字。
“有刺客”
胡忧的心中,瞬间闪出了答案,他还真没有想到,自己也会有遇上刺客的一天。
先出手的是一个士兵打扮的人,他的身后,还有其他的两个人。在他出手的同时,另外两个人,也同时对哲别和科奇士出手。还好红叶刚刚去传达胡忧的命令,并不在这里。不然的话,她会很危险。
那个刺客一击不中,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不过手中的刀并没有停下,又向胡忧追砍了过来。
胡忧连身都不敢翻,手脚并用往前急爬两步,只听身后‘叮’的一声,一块地砖被砍开了。要不是胡忧爬得快,他那还算健美的小蛮腰,就要成两半了。
借着刺客拔刀的机会,胡忧终于转过脸来,在阳光的照射之下,他能很清楚的看清来人的样子。这是刺客长像很普通、没有一丝特别,属于那种扔到人群之中就找不出来的人。他的眼神冷冷的,没有任何感情流露出来,看向胡忧的目光,就像在看一个死人。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来杀我。”胡忧冷静的问道。他这是在拖延时间,他知道用不了几分钟,内卫部队马上就会上来。他们就在百多米远的地方,赶过来用不了多久时间。
来人跟本不中胡忧的计,他答都不答,马上就又一刀砍向胡忧。
这一刀含着强烈的杀意,这可是真砍,不是开玩笑的。胡忧本能的想抓白蜡枪,才想起自己前爬了几步,白蜡枪已经不在自己身边了。
还好,胡忧的这么些年的苦练可不是白费的,他后退一步,一个抬脚踢向刺客的下阴,给他来了个脚版的猴子偷桃。手上也并不闲着,一个意念,唤出血斧,想都不想就当头劈下。
那刺客看不见血斧,但是他能感觉得到胡忧手上那股强列的杀气,他放弃退砍向胡忧脚的一刀。收刀转身,向胡忧的后腰而去。
胡忧没有想到这个刺客反应那么快,眼看着刀又到了,自己的脚还在半空中,收是肯定收不回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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