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章战地之歌
“打”
随着胡忧的一声令下,二百门车弩,吐出一根根海碗粗的巨型弩箭,直奔白云城而这二百门车弩,在这八百里的奔袭路上,大显了神威。几尺厚的城门,被它们一次齐射,马上就毁得连渣都找不到。
这是鲁游刚刚研制成功的武器,一个月前,才从洞汪城秘密送到浪天城,还没有来得急部防,就被回浪天调兵的候三带着去了堡宁。按候三的意思,是要给三国联军一点教训的,哪想到没能在堡宁用上。
白云城的城门,也没有经得起二百辆车弩的一通齐射,应声成了碎片。躲在城门后的白云兵,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出了什么事,就已经被去势不减的巨箭给砸成了肉饼子。
“杀”
内卫团的士兵,发出惊天动地的怒吼,一个个飞马垮过护城河,从破掉的城门冲杀进去。这一路上,他们全都是这么干的,已经很轻车熟路了。
白云城的士兵,哪里见过这样的打法。自古骑兵在平原,步兵攻城,早已经成了定势,哪有像胡忧这样,用骑兵攻城的。
白云城的士兵是一个个大骂胡忧不讲规矩,太乱来了。可是骂也没有用,胡忧的士兵已经冲进城了,你打还是不打?
因为康拉德想要一举拿下浪天城而建功,所以他调走了二十五万最好的兵,现在白云城虽然还有五人士兵,在人数上要比胡忧还多上两万人,但是这些都是二线部队,在战力上,跟本不能跟不死鸟军团的精锐相比。
这些欺负老百姓很给力的白云城士兵,遇上内卫团算是倒了血霉了。内卫团可不单单有车弩,他们还人手一把弩弓。统一的右手马刀左手弩,一冲进城门,二话不话就是一通射。射完了砍,砍完了射。哪里的白云兵越多,倒下的也就越多。
这还只是单弩的威力,相信等鲁游的连弩装配部队之后,他们的战力,还能有很大的提升。
胡忧并没有在一边看着,他两眼血红的拿着霸王枪,当先弃马冲上城头。士兵们看少帅如此的凶猛,更是玩了命。一个个也跟着翻身下马,争先恐后的追着胡忧而去。内卫团可是相当于胡忧的亲卫,让主帅顶在前面,回去后还不得让其他军团的人给笑死。
淡黄色的霸王枪在阳光的照射之下,是那样的冷艳。枪尖如仙女的巧手,不停的抖出一个个枪花,伴随着枪花一起舞动的,是一朵朵血花,还有那凄厉的惨叫。
无论是从武器,作战经验,士气,还是能力,白云城一方的部队,都无法跟不死鸟军团相提并论。五万白云军在不死鸟军的强大攻势之下,节节摆退,损失惨重。他们惊慌的跑着跳着,就像是掉进了人间的地狱。
战争从一开始,就是一面倒的屠杀。这些由吃不饱饭的流民,只会欺负老百姓的土匪,和不知世事被骗而来的农家子弟组成的部队,无论是战斗力还是军事素质,乃至忠心,都比内卫团这些身经百战之士差得太多,一次次的败退,让他们的信心也一点点的崩塌。惊慌和恐惧越来越多的占据了上风,在不知道是谁忍受不住,叫了一声‘跑’之后,整个白云军终于被不死鸟军团的强大给压垮了。
三四万人,丢盔弃甲、抱头鼠窜,很多白云军甚至都还没有见到不死鸟军团的人,也跟着吓破了胆,落慌而逃。
内卫团的士兵,一直没有上战场的机会,对战斗的渴望,就像是饿久了的狮子一样,面对这种一面倒的局面,更是得理不饶人。有的杀得兴起,居然一个人就敢追着几百人砍,似乎一点都不怕人家转头来砍他一样。
事实上,这样的事,跟本没有出现过,白云城的士兵,全都已经吓破了胆。他们就像是绵羊一样,只知道成群的往前跑,为自己没有掉队而感到庆兴,跟本没有胆子回头去看一眼,追在自己身后的,到底有多少人。甚至是有没有人。
白云城的留守主帅,康拉德的弟弟康拉杰,是躲在死人堆里,才躲过一难的。你看他那脸,难看的得都快要哭了。他之前知道胡忧带人进攻白云城的时候,心里是多么的兴奋。他想着胡忧只有三万人,而他有五万士兵,又有白云城做防卫,怎么也能赢了胡忧吧。
一但赢了胡忧,他就能像哥哥康拉德说的那样,扬名于整个曼陀罗帝国,甚至是整个天风大陆。不,不是像康拉德说的那样,而是真能那样。康拉德只是说,却无法做到。他怕了胡忧,选胡忧不在浪天的时候攻城。而他康拉杰不怕,他将正面与胡忧来一场决战。
梦想是多么美好呀,可是现实确太残酷了。康拉杰是把一切都想到了,可是却没有想到不死鸟军团的战力。他们居然前后只用了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就破城而入。城楼上准备的那些火油,滚石连用都没有来得急用,那些该死的不死鸟军就杀上来了。
康拉杰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拥有五万守军和一座城,怎么能在短短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就那么完败了呢。唉,完了,完了,一切都完了。
哲别站在胡忧的身边,给胡忧汇报着战况:“少帅,战斗已经基本结束。此战共消灭白云军一万二千余人,俘虏二万八千余人,其他的都被打散了,已经不足为惧,此战我们大胜。”
说完之后,看胡忧半天没有反应,哲别心中一惊,轻轻推了胡忧一把道:“少帅,少帅,你有在见吗?”
忧这才回过神来,道:“做得不错,把俘虏先全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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