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城田地不多。但很肥,越便种些什么都能有不错的收成。虽说是城,这里大部份人都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偶尔上山转转,运气好的也还能弄回到野物。不算是很苦。只不过谁也没有想到,这么过着过着,就过去一百多的。现在的再来城除了在地图上有个名字,几乎没什么人记得了。
一顿饭吃完,胡忧感慨良多。要说再来城的人不思进取吧,他们这一百年过来还真不算是太差,至少他们不用经历战火,无论外面乱成什么样,这里依然是风清云淡。吃自己种的粮食,过自己的生活,没什么不好。
再来城是座没什么娱乐的城市。居民都习惯了早晚,胡忧赶了这么多天的路也挺累,早早也上了床,可却怎么也睡不着。好不容易强逼着自己睡去,在半梦半醒之间,隐隐传来的声音又把胡忧给弄醒了。
似乎是什么动物再叫。
胡忧仔细的分辨了一会。得出个结论。声音是从山里传来的,数量似乎还不少。
会是什么呢?
胡忧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可现在天色已晚。难道要进山查看吗?
正为难之时,胡忧想起了那个小二,他长期在这里呆着,弄不好可能知道些什么。
试着开门出来,那小二居然还没睡。这合了胡忧的心意。
“那声音呀,不用怕,是野马来的。”
“野马?”胡忧心中一动,这家马养久都已经退化了,野马可得自己在自然界中拼搏,绝对要比家马强呀。
“这些野马能不能抓?”胡忧试探着问道。要是这些野马是再来城的人保护的,那胡忧就这么一个人,他敢打马的主意,人家就敢的他。
还是先弄清楚的好。
“能呀,可你要它们干什么。这野马肉可不好吃,而且热气,一般人吃了要犯病的。”小二好心提醒道。
“拿来骑不行吗?”
“骑,哈哈哈,我听人说外面都已经是飞船时代了,几万公里个把小时就到,骑马那还不得跑死。”
这再来城与外界的信息交通看来很有问题,居然都不知道文明早已经倒退,别说飞船,连车现在都用不了,用不然胡忧干什么打野马的主意。
“我也就弄回去做个动物园什么的,你知道这些野马怎么抓吗?”
小二大摇其头道:“我可不会这手。野马可凶,一个不好要踢死人的。不过我到是知道一个人对野马应该有办法,要不你去找她?”
胡忧一听大喜,赶紧打听这个人的情况,小二喝过胡忧的酒,又和胡忧挺说得来的,大大方方的把知道的全都告诉胡忧。
钟桂喜,初时胡忧以为是个男的,之后才知道原来是个女的,而且还很年轻,今年才二十岁。
对胡忧的突然出现,钟桂喜很是吃惊。要知道长这么大,她还没与外乡人接触过。胡忧花了好些力气,才让钟桂喜放下戒心坐下来聊几句。
“听再来客栈的小二说你是牧马世家。”
“算是吧,不过我家已经很久没和马儿打交道了。”马早就不是战争资源,牧马世家也早改种地了,毕竟要吃饭呀。
聊了好些时候,胡忧觉得已经和钟桂喜比较熟悉,于是把野马的事给提出来,他想让钟桂喜帮他弄到那群野马,可让胡忧没想到的是钟桂喜怎么都不答应,一个劲的摇头。
胡忧好说歹说老半天,一点用都没有,只能长叹口气,准备离开。人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舍得动脑子,冲会有办法的。
“请等一下。”看胡忧要走,钟桂喜又叫住了胡忧,扭捏道:“如果我帮你,你能不能带我出去。”
“出去?”胡忧一时没明白过来钟桂喜指的是什么。
“嗯,我听人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可又很可怕,我想出去看看,又不敢,我看得出你是个好人,你要能带我出去,我就帮你抓野马。”
这不是天上掉馅饼吗。
胡忧想要那些野马,可说真的,胡忧对马儿不怎么熟悉。以前在天风大陆时,战马都是有专人去管的,他主抓大方向,从没去管过马,要他骑马他没问题,要他把一大群野马带回军团总部,那还真是个问题,钟桂喜主动要求加入,那是再好不过了。
一拍即合。
胡忧和钟桂喜说好了条件,钟桂喜回屋准备应用之物,就和胡忧一起上山。直到这会胡忧才知道,钟桂喜家里就只剩下她一个,在再来城这样的地方,一个女孩子是很难独自生活的,如果不是胡忧来到,钟桂喜唯一的选择就是找个男人嫁了。只有这样,才能有足够的劳力生活下去。
可钟桂喜并不希望在这里呆一辈子。自从知道外面还有一个更大更精彩的世界,她就一直想着离开再来城,到外面去看看。
之前只听到叫声胡忧就知道山里的马不会少,这进到山一看,胡忧差点没乐疯。远远的山谷中,马儿像蚂蚁一像密密麻麻,或跑或立,有些在吃草,有些在打闹,少说得过万,足够组建一个骑兵军团呀。
“我要把它们全带走,有办法吗?”胡忧压下兴奋问钟桂喜。看得见拿不走,那和一匹没有是一个样的。
钟桂喜被胡忧吓了一跳,之前胡忧可是说是带回去做动物园让人观赏的,她想着最多有个二、三十匹也就差不多了。哪知道胡忧眼睛一红,有多少要多少。
“马儿都是有领马的,只要头马跟我们走,其他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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